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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是高房价的罪魁之一

时间:2011-08-14 11:42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廖保平

  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会8月2日决定,对楚雄彝族自治州原州长杨红卫、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原局长王南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副厅长陈锡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8月3日《中国青年报》)
  2006年至2011年,杨红卫在担任楚雄州委副书记、州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巨额贿金的同时,还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在昆明、个旧、弥勒、建水、大理有房产17套,在澳大利亚墨尔本有房产6套。
  其实,现如今,贪官敛财与置业并举已成时尚。原上海市浦东新区原副区长康慧军,被称为“炒房区长”,手里有14套房产;原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规划处原处长陶建国,有价值上千万的房产29套;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拥有16处房产;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戴国森被搜出房产证10余本……。
  贪官为什么对房产情有独衷?有一个自称是退休处长的贪官在网络上写下的自白道出了原委:他手上大大小小住房已有20多套,之所以能安安全全的退下来,没有东窗事发,不得不归功于他不张杨,只收不引人注目的房子有关。他身边许多落马的,不是包二奶被人告发,就是开支大,花天酒地被查财产来源不明,被抓坐牢。象他这样有20多套房,大部份出租收租金,租房收入不比当处长收回扣时低,人不知鬼不觉的宵遥又自在,而且退休了沒人管你,你去全世界豪华旅游都行。
  这个贴子也许是杜撰的,但却道出了贪官喜欢收房产的真实原因,即不仅能保值增值,而且既安全又可靠。所以,现在一个贪官落马被查,很少说手里没有几套房子的。这么多房子显然不是官员靠工资收入能买得起。如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袁古洁在广东两会发言称,自己的工资买不起一个商品房,自己17岁的儿子与奶奶睡上下铺。一个副厅级官员尚且如此,一般的官员自不会好到哪去。
  但是,因为贪污腐败,贪官要想获得房产变得十分容易。尤其是在跟房地产产业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官员,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几成公开的秘密。著名经济学家成思危在有一年做客《小崔会客》时说,2005年他让博士生做过一个课题,对北京、上海、福州三地的房价进行核对,得出的结论为:土地价格占50%,政府的税费占20%,开发商的利润占30%。但成思危认为开发商30%的利润率里头“有一部分是灰色成本”,“假设没有行贿这件事……他的利润应该是在15%左右。”如果一栋价值50万元的房产,按照上面15%的“腐败费”计算,那么,购房者就有7.5万元左右被贪官“拿”走了!
  这15%的腐败成本,统统加在房价里,被转嫁给了购房者,官员贪得越多,腐败成本越大,房价就越高。而且,房价上去下不来,是因为房价如果大跌,房地产没有市场,贪官权力寻租的机会就大大降低,只有维持或推高房价,贪官权力变现的机会才越多。因此,贪官根本不愿意看到房价下跌的,有这样一群在关键位置起关键作用,对决策有影响力的人在支持房地产市场,房价的坚挺就顺理成章了。
  退而言之,贪官手里动辄拿有数套、十数套房产,如果房价下跌,首当其冲是这些人的财产缩水,作为房地产领域的既得利益者,他们不仅不愿意看到房价下跌,还会千方百计利用自己的能量来力挺房价,希望房价永远上涨。畸高的房价,少不了腐败官员的一份“功劳”,贪官是高房价的罪魁之一,还不能完全归结为“土地财政”那么简单。
  有人说,当中国的贪官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诚哉斯言,难怪连小学生在谈理想时都说想做贪官,“因为贪官有很多东西”。然而,贪官是最幸福的人,民众就是最悲苦的人,因为,社会的财富总量在单位时间里是固定的,贪官拿得越多,民众就会拿得越少。贪官从房地产中拿的越多,房价就越难降下来,民众就越是买不起房。无论从反腐倡廉来说,还是从平抑房价来说,形成对贪官的高压工打击之态都是十分必要的。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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