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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建厅出台支持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实施意见

时间:2012-07-13 15:49来源:南昌新闻网 作者:王纪洪 邓微

    南昌新闻网讯(王纪洪记者邓微)确立南昌在省域城镇空间布局的核心地位;推动昌九共融、昌抚一体化发展;支持南昌餐厨垃圾试点……7月12日下午,记者从江西省住建厅获悉,该厅正式出台《关于全力支持南昌发展打造核心增长极的实施意见》,从城乡规划、村镇建设、城市基础建设等层面,全力支持南昌发展打造核心增长极。

    规划:

    确立南昌在省域城镇空间布局的核心地位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城乡规划引领,突出南昌核心增长极地位。深化完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确立南昌在省域城镇空间布局的核心地位与作用,培育发展南昌大都市区,引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南昌市与九江都市区、吉泰工业走廊、赣州都市区、赣东城镇密集带、赣西城镇密集带等我省其他重点地区的联动发展。

    协调指导编制南昌大都市区规划

    协调指导编制南昌大都市区规划,通过构建快速交通系统,连接一小时经济区内抚州中心城区、南昌县、新建县、安义县、奉新县、高安市、丰城市、樟树市、进贤县、东乡县、余干县、永修县等城市。

    同时,强化大都市区内的区域合作和城乡规划衔接,推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大型生态项目的共建共享。支持南昌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整合扩区,小蓝经济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支持将自九龙湖新城沿赣江下行到鄱阳湖区域规划建设成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先导区。

    昌九组合打造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脊梁

    支持指导南昌市、九江市共同编制昌九城镇体系发展规划,推动昌九的点轴互动、产业互补发展,加强两市之间的战略性互动,提高集聚功能和发展水平。加强昌九之间的交通联系,形成南昌大都市区、九江都市区为核心,以昌九工业走廊、沿江产业开发为支撑的点带轴空间发展格局,实现昌九共融。通过昌九组合打造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的脊梁,以更好地带动区域发展。

    推进昌抚一体化发展

    积极引导南昌市、抚州市共同编制昌抚城镇发展规划,推进昌抚一体化发展。充分依托向莆铁路、福银高速、316国道,促进南昌、抚州两城市相向发展。充分利用南昌与抚州的互补关系,发挥抚州空间环境容量的优势,加强产业的分工协作,形成区域内合理的产业布局。

    加快形成一江两岸五组团城市空间格局

    协助指导南昌市尽快完成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完善与报批,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研究,加强瑶湖生态科技新城、昌南现代综合新城、九龙湖现代综合新城、乐化空港新城、梅岭休闲度假新城五个功能组团的规划整合,加快形成以赣江为主轴的一江两岸五组团的城市空间格局。

    全力做好昌吉赣客专、武九客专、合九客专、池九城际、宁合昌城际铁路、南昌城东货运专线、南昌新港码头、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等重大项目的规划选址服务。

    市政设施:

    积极支持南昌市餐厨垃圾试点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积极支持南昌市餐厨垃圾试点,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把南昌市打造成我省具有推动效应的试点城市。大力支持南昌市泉岭垃圾焚烧厂建设,力争早日建成投入运行。

    对南昌市及所属县在污水管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方面给予重点倾斜,确保“十二五”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支持南昌市实施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提供技术帮助,争取中央补助资金。

    同时,帮助南昌市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建立省级专家库,加强对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管,帮助完善自身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积极为朝阳大桥等重点工程在项目规划、审批和实施等环节创造有利环境。

    支持南昌申办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

    省住建厅将支持南昌市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鼓励南昌市所辖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生态园林县城,并提供技术指导。加强对南昌市申报江西人居环境(范例)奖的检查指导和帮扶工作,支持帮助南昌市政府申办中国(南昌)国际园林博览会。

    指导南昌市加强城市应急防灾设施建设,大力提升城市道路、桥涵、供排水、燃气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整体水平和城市应急水平。加强对南昌市数字化城管设施运行的指导,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功能,引导其向地下管线数字化管理和应急系统建设方面延伸。

    积极支持南昌市市政控股集团下属的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做大做强,鼓励其采用BOT、BT等模式,积极参与省内外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帮助其进一步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村镇建设:

    指导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集镇村庄建设,提高南昌村镇规划建设水平。指导南昌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提高名镇名村的展示与利用。指导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安义县罗田村申报国家专项资金,争取2013年列入实施项目。

    扶持南昌市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重点镇污水管网建设“以奖代补”支持力度。帮助协调进贤县李渡镇、湾里区罗亭镇启动“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支持重点镇污水管网建设“以奖代补”项目,涉及管网建设长度55公里、项目投资5400万元。

    指导符合条件的小城镇继续申报中央财政支持重点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乡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向南昌市倾斜,支持乡镇建设垃圾中转站、垃圾卫生填埋焚烧设施,提升乡镇人居环境水平。

    支持南昌市符合条件的镇村申报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和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鼓励和帮助符合条件的镇、村申报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提高知名度,发展旅游产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积极向国家争取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建设资金。

    绿色建筑:

    支持在昌项目申报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

    《实施意见》提出,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南昌建筑节能和科技创新。大力支持南昌市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和申报国家建筑节能项目,争取国家和省财政的资金支持。指导和扶持南昌市及其所辖的县(区)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示范,支持在昌相关项目申报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

    加强对南昌市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积极支持南昌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申报工作,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促进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产业的加快发展,在全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优先支持指导南昌开发建筑节能新产品

    优先支持和指导南昌市开展建筑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和开展建筑领域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推广,促进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进步,以科技为支撑,大力提高南昌市建筑领域整体竞争力。

    省住建厅将积极为南昌市编制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提供指导和技术服务与帮助。帮助指导南昌市加强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及其他“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进一步提高南昌市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能力。

    风景区:

    开发象湖风景名胜区水上极限景区

    《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南昌风景名胜区发展。帮助指导梅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加快打造为南昌市及周边地区的“后花园”。加强景区交通、通信、食宿、购物、医疗、安全、环境卫生、供水、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配套建设星级酒店和旅游商业、文化街区,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加快形成以高档旅游接待设施为龙头、中高档旅游接待设施为支撑,农家乐为特色的等级合理,规模适宜的旅游接待体系。

    省住建厅将指导南昌市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指导和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依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景区景点详细规划,在科学规划的引领下有序、集约地开发利用风景资源。帮助重点开发的梅岭风景名胜区洗药湖、长春湖,滕王阁二期改造工程、象湖风景名胜区水上极限景区等区域,加快重点建设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批进程,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推进速度。

    申报军山湖、卧龙山、瑶湖(艾溪湖)为省级风景名胜区

    支持梅岭旅游服务区、旅游接待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景区小城镇居民住房建设。通过改善景区农村面貌,为梅岭风景名胜区提供完善、配套的服务,为各项休闲产业的发展创造条件。扶持指导军山湖、卧龙山、瑶湖(艾溪湖)完成风景名胜资源评价报告、总体规划大纲等申报材料的编制,尽快申报军山湖、卧龙山、瑶湖(艾溪湖)为省级风景名胜区。

   (编辑:刘堃茹)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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