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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建设中涌现出的问题 困扰着我们城市的发展

时间:2011-05-09 10:54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为之

    在世界城市化发展进程中,目标趋同、功能重复、产业同构、形象单一的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已经严重地影响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这种城市化发展进程中所出现的目标趋同、功能重复、产业同构、形象单一的问题,在我国二十几年来的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变得越来越严重和尖锐。城市建设模式的雷同,城市文明标志的抄袭,城市文化品味的低俗化,城市艺术风格的消失,正在使成千上万的城市社区丧失特色,泯灭个性,失去魅力。城市整体文化形象的趋同,城市文明个性的消融,所造成的城市特色危机问题,几乎像一个无法医治的顽症,困扰着我们城市的发展。城市同质化问题和城市特色危机问题,使我们的很多城市在未来的发展中找不到了自己发展的方向,城市发展陷入了一个迷茫的误区,使城市发展走向了歧途。城市同质化和城市特色危机问题几乎把我们的城市推向了灾难的深渊,中国大城市正在经受一场生与死的考验。

    有的学者更用这样的语言来批判我们的城市:“强暴城市、疯狂克隆、胡乱标志、攀高比傻、盲目国际化、窒息环境、乱抢风头、永远塞车、假古董当道、跟人较劲”。

    在规划专家俞滨洋的《走向文化城市的规划创新之路》的文章中指出:“在这场城市特色危机中,城市特色文化在大规模的城市改造中被扼杀,而代表着新时期现代科技与文化的规划与建设也往往在不断抄袭、模仿中变得特色模糊,导致“南方北方一个样,大城小城一个样,城里城外一个样。”和千城一面、特色危机问题,这些现象的出现要求我们每一个城市决策者和城市规划师都要进行不断地总结和反思,并寻找全新的规划理念和方法去应对和解决不断出现的实际问题,从传统的注重物质空间建设的“功能城市”逐步向注重公共政策和文化属性的“文化城市”转变,这已经成为新时期城市发展与建设的方向和重点。

    新颁布实施的《城乡规划法》,突出了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建立了事权清晰、责任明确、空间衔接、过程完整的城乡规划体系,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指导城市建设的法定规划地位进一步加强,成为依法行政的准则和依据,使城乡规划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但法定规划作为城市建设的宏观指导和法律依据,虽然对城市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单纯倚靠法定规划并不能完全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切问题,特别是如何对城市文化的发展模式、发展途径、发展步骤进行科学评估,使城市文化建设能够健康有序进行等方面。这些问题在法定规划体系中虽有提及,但还未给出明确的规定,这使得文化城市建设缺少相应的和必要的法定依据,使其不得不在经济利益面前不断让步,从而导致当代城市的特色危机和文化缺失。法定规划与城市文化建设之间这种固有的矛盾,是这些问题出现的症结所在。中国规划网北京5月9日电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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