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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借鉴深圳经验 建设创新型城市

时间:2010-09-24 11:21来源:《荆州纵横》 作者:陈 飞

    荆州市委、市政府为了落实省委九次党代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揽荆州全局,把握机遇,做好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全面开创荆州招商引资工作的新局面,9月中旬,市委书记应代明率领由各县市区委书记、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荆州市党政代表团33人,在深圳及“珠三角”地区进行了为期9天的学习考察和招商活动。作为一名经济综合部门的领导,我有幸参加了这次活动,随团学习考察了几家有代表性的企业,虚心听取了深圳市改革开放的经验介绍,亲眼目睹、亲身感受了深圳的变化与活力,被这座城市在改革开放和创新型城市建设过程中所展示出的迷人魅力所深深吸引。市委书记应代明指出,深圳发展的不竭动力是改革、开放和创新,特别是思想观念的解放和创新。要求我们“学习今天的深圳,思考明天的荆州,用科学发展观思考未来”。的确,深圳的成功经验,为我们充分发挥后发优势,积极探索创新型城市建设之路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有益的启示。

    深圳,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建设自主创新型城市的探索者。深圳仅用了十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了国际上一般要一百年才能完成的从“三来一补”(即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及补偿贸易)到“自主创造”的转变,超越了国际上一般必须要经历的经济重型化发展阶段,从加工工业型城市直接跨越成为高科技产业城市。深入探究其转型跨越的根本经验,就是他们有一股强烈的“敢想敢干、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率先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产业化为目的、企业为主体,官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区域性自主创新体系,全市上下汇成了一股势不可挡的自主创新洪流。

    对照深圳,我们虽然在科技创新上取得了不小的成绩,拥有丰富的科技教育资源,多项科技创新指标居全省首位,但在建设自主创新城市方面却有较大的差距。我们清醒地看到,荆州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值两项指标所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还很小;荆州市的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与荆州市科教大市的地位极不相称,反映创新能力的发明专利更少,而且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专利更是少之又少;荆州市还未真正确立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企业技术创新的意识和动力还不足;荆州市的研发投入虽然确保了逐年有所提高,但总量还是很小,再加上风险投资资金尚未起步,导致荆州市对引导科技创新的投入不够,对支持技术创新的服务力度不够;荆州市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极为匮乏,科技资源没有有效整合,没有形成比较完备的吸纳高科技人才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科技创新后劲不足。归纳起来,荆州市自主创新体系尚未建立,科技创新尚未形成竞争优势,科教优势还没有转变成发展优势,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相比较而知差距,知差距而明方向。对比深圳,我们有差距;对比深圳,我们有潜力;对比深圳,我们更应有紧迫感。现在,荆州的发展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这是一个工业化转型、城市化加快、市场化完善互动并进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更多地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轨道上来,依靠自主创新来推动又好又快的发展。说到底,就是要以自主创新来优化经济结构,以自主创新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自主创新来增强综合竞争力,以自主创新来增加创新的发展优势。作为科技部门,我们要虚心地、认真地学习深圳的成功经验,深刻认识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大战略意义,紧紧抓住荆州市目前正处于加快发展的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自觉承担起时代赋予我们的重大使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积极实施“工业兴市”战略,大力弘扬创新精神,倡导并营造敢为人先、敢于冒险、敢于创造、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和创新环境,以实实在在的举措促进自主创新;不断优化创新政策,构筑人才高地,在荆州最具实力的若干优势领域,扬自己的个性和优势,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将荆州市打造成全国有影响的优质水产品养殖基地、绿色环保家电产业基地、重大石油机械和装备制造基地,力争在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历史洪流和实践中,走出一条具有荆州特色的自主创新和可持续发展之路。中国规划网武汉9月24日电
   (作者系荆州市科技局长)

 

  (责任编辑:杨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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