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划网
登陆 | 注册
当前位置: 主页 > 名胜古迹 > 遗址保护 >

贵州安顺屯堡拟征收文化遗产维护费

时间:2010-09-19 11:36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劲峰

  新华网贵州频道9月19日电(记者李劲峰)为保护文化遗产,贵州将出台规定,向利用安顺屯堡文化遗产从事经营、旅游或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屯堡文化遗产维护费。

  安顺屯堡文化是明朝初年在贵州"屯田戍边"遗留下来的一种特殊文化现象,其典型的军屯石头建筑、屯堡地戏,以及历经600年沧桑仍保留完好的明代"大汉族"服饰、独特的饮食文化等,被称为"民俗考古观光游览的活化石"。

  贵州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日前审议的《贵州省安顺屯堡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中提出,安顺市政府及安顺屯堡所在地县政府应依法设立安顺屯堡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保护经费可通过政府投入、征收屯堡文化遗产维护费、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其中,屯堡文化遗产维护费征收办法和标准由贵州省物价和财政部门规定。

 

  据了解,安顺屯堡文化遗产是国内唯一而又独特的,具有重要研究价值和不可复制性的文化遗产,但目前保护经费主要来源于安顺市政府及屯堡所在县(区)政府的投入,无法满足屯堡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

  贵州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李先忧说,为弥补安顺屯堡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不足,同时确保安顺屯堡所在地居民能共享屯堡文化遗产开发利用成果,更好地保护安顺屯堡文化遗产,因此该《条例(草案)》中参照云南丽江征收古城维护费的做法,提出了征收屯堡文化遗产维护费的规定。

  (责任编辑:杨宇飞)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