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划网
登陆 | 注册
当前位置: 主页 > 地产建材 > 建筑材料 >

6月1日起太原市城区内建筑工程都应使用新墙材

时间:2015-01-03 08:12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明振光

    保护环境 改善生态 利用资源

    2014年12月3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太原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该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所有建筑工程,都应当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新型墙体材料,是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土地和环境、改善建筑功能等特性,以非粘土为原料生产的,用于建筑物墙体的建材产品。

    新墙材的一大特色是利用工业废弃物,比如,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粉煤灰含量可达70%,去年,仅生产该类型砌块一项,我市就消耗粉煤灰约87.2万吨,约占全市产生粉煤灰总量的五分之一。

    目前,我市城区新墙材应用率已达90%。条例明确,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应当按要求保质保量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在本市城区外,属于政府投资和补贴的建筑工程,也应使用新墙材,非政府投资和补贴的建筑工程,提倡使用新墙材。同时,在城区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粘土砖。

    为此,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按照建筑面积,依据相关标准,缴纳新墙体专项基金。全部使用新墙材的,将全额返退,部分使用的将按使用情况同比例返退。

    条例鼓励企业利用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等无害化工业废弃物和建筑固体废弃物生产新墙材。同时,为确保产品无害,保护公民身体健康,条例还提出,禁止生产没有产品标准或者不达标的新墙材,禁止生产有毒有害的新墙材。
    国际新闻联盟中国城市频道 中国规划网

 

  (责任编辑:白雪松)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