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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规范城乡规划建设权力运行

时间:2010-04-04 15:34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江西省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完善制度和机制,着力规范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权力运行,大力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全面公开行政许可设定依据、实施过程和办理结果等,确保行政许可过程公开、阳光审批,自觉接受监督。完善办事公开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论证听证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督察考察制度、奖励惩罚制度、问责追究制度以及落实这些制度的具体措施。
  完善城乡规划审批及规划许可制度,强化城乡规划监督制约机制。严把规划审查审批、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发放、规划设计资质审查和发证等环节,建立完善城乡规划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员和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完善城乡规划工作汇报、执法检查和投诉举报制度,减少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与各项管理制度、管理环节的有机结合,加强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长效机制。
  规范建筑市场监管行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等办法,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招标投标的公正性。

 
  (责任编辑:玮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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