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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概要

时间:2011-03-15 10:24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为之

    一、基本情况

    1、城市概况

    长春市位于东北亚几何中心,地处我国京哈与图乌两条主轴线交汇处,是吉林省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长春市现辖四县(市)六区,包括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市、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双阳区。长春市全境面积20604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3616平方公里。截至2008年末,全市总人口752.5万人,占吉林省总人口的27.8%。其中市区人口360.8万人,非农业人口256.3万人。
    近年来,长春市经济发展迅速,2008年末实际地区生产总值2561.9亿元。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长春市城市建设用地增长迅速,截止2008年末,长春市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达到376.8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达到299平方公里。仅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在5年时间内就增长约58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周边组团发展迅速,其中合心、兰家、英俊、西新等四个周边组团工业企业发展速度尤为突出,已经成为城市发展中重要的轨道客车产业园区、轻工业产业园区以及物流产业园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随着“退二进三”进程的不断加快,已经逐步演变成为城市生活和服务中心;净月、富锋、兴隆等三个组团分别在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以及长春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政策带动下,形成以教育研发、汽车产业、食品加工为主的三大城市组团。

    2、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背景与要求

    近年来,国家、省级区域发展的宏观背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系列区域发展战略的制定为城市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2007年8月国务院批复的《东北地区振兴规划》、2009年8月国务院批复的《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等为长春市在区域协调、空间结构、产业发展、职能定位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伴随东北地区和吉林省中部地区合作的不断增强,必将对长春市的城市结构、交通及基础设施布局等也将产生重大影响。
    从经济发展来看,20世纪90年代以来,长春市经济快速发展、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大。1995-2008年间,长春市GDP年均增长速度为14.9%,特别是近几年经济总量占全省的比重最高时接近1/2。经济和产业的快速发展产生了对用地空间的旺盛需求,供需矛盾日渐突出。与此同时,哈大客运专线、龙嘉机场等大型项目建设,对城市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这些情况均需要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建设标准和用地布局结构等进行适当的调整。

    二、规划重点

    结合长春城市具体特点和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本次规划重点研究东北地区振兴和中国图们江发展战略下的区域协调发展、市域城乡统筹、城市空间形态与结构和城市生态安全等问题,同时优化综合交通网络系统,完善区域基础设施。

    三、规划主要内容

    1、城市发展目标
    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增强城市综合辐射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持续扩大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搭建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形成区域开发与国际合作的新格局;持续改善民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社会和谐稳定。规划期末将长春市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社会和谐、科学进步、资源节约、环境优良的绿色宜居城市。
    经济发展目标:到2020年,在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础上,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年均保持在10%以上,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万亿元左右。其中,第三产业比重达到45%以上,第二产业比重保持在50%左右,第一产业比重调整到5%左右。
    社会发展目标:到2020年,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城市安全得到保障,实现和谐社会发展目标。
    生态发展目标:到2020年,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与生态破坏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2、城市性质
    城市性质:长春市是吉林省省会,东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中国北方绿色宜居城市。主要职能:国家重要的汽车产业基地、国家重要轨道客车产业基地、国家农产品加工业基地、国家科教文贸中心城市、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东北地区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基地、东北地区的交通枢纽及物流中心。
    3、城市规模
    2020年长春市域总人口达到950万人左右,城镇实际居住人口为65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约为68%;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425万人左右,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达到44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5平方米。
    4、区域协调发展
    规划期内,长春市发展将面向东北亚区域,积极融入环渤海经济圈,加快资源要素集聚、产业和科技创新,建设区域性物流和商务服务中心。贯彻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在东北地区“三纵五横”的空间发展框架下,发挥哈大经济带优势,加强与哈尔滨、沈阳、大连等东北大城市间的区域协作,促进沿线城镇发展。突出长春市在省域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贯彻中国图们江区域发展战略要求,加快长吉一体化进程,沿长吉交通走廊重点打造卡伦湖科技生态区、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龙嘉机场临空产业区以及九台新区等空间节点,加快与延(吉)珲(春)城市组合区分工协作。
    5、市域城镇发展
    走集中城市化道路。以中心城区发展为重点,促进新型产业向中心城区集聚,引导传统产业向外围地区转移,优化中心城区的空间结构,提高对全省城镇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扩大县(市)城区规模,引导产业向县(市)适度集聚,完善各县(市)与中心城区之间的产业分工体系。整合现状非农业人口规模小于2000人的建制镇,择优培育重点镇,成为乡村地域的经济增长极。
    按照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的原则,合理引导市域人口和劳动力分布,优化配置市域发展资源,形成五个城镇等级,其中包括1个特大城市,4个中等城市,4个人口十万至二十万的城镇,8个人口五万至十万的城镇以及若干个人口5万以下城镇。
    完善市域各级城镇的功能结构,提高整体功能水平,建立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的城镇职能结构。中心城市为长春市中心城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次中心城市为双阳、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城区,规划承接中心城市传统产业转移。重点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汽车零配件制造、化工、建材、食品等五类产业。重点镇包括奋进乡、新立城镇、西新镇、劝农山镇、奢岭街道、兰家镇、合心镇、英俊镇、卡伦镇、合隆镇、米沙子镇、五棵树镇等,规划重点镇是城市经济要素转移及扩散的重要空间载体,是城市功能的重要补充。一般镇以发展农工贸为主,形成农村地域生产、集散中心。
    以快速骨干交通为依托,构建“一核、三轴、多点”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其中“一核”为中心城区;“三轴”为以哈大复合交通走廊、珲乌复合交通走廊为主的一级城镇经济发展轴和依托长营高速公路至辽源方向的二级城镇经济发展轴;“多点”为五个次级中心城市。
    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把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通过撤村并点、复垦闲置宅基地等方式,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促进农村居民点集约规模化发展。中心村人口规模一般不小于1000人,基层村一般不小于300人。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网络,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农村消防设施建设和农村民居的抗震设防工作,提高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立符合农村需要的公共服务体系,恢复农村自然生态环境。
    6、规划区发展规划
    统筹经济社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不同区域的发展特征、资源禀赋及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按照“一城、一区、十一组团、八城镇”四个层次组织规划区范围内城镇发展空间。其中“一城”为中心城区, “一区”为双阳城区,“十一组团”为奋进组团、新立城组团、西新组团、城西组团、合心组团、劝农山组团、奢新组团、双营组团、英俊组团、机场组团、兰家组团,“八城镇”为永春镇、乐山镇、新湖镇、山河街道、太平镇、鹿乡镇、齐家镇、玉潭镇。
    中心城区以调整优化和提高为主。持续完善省域政治、文化、经济中心功能,大力发展以高端服务、金融保险和文化旅游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努力培育以高新技术、新能源、生物医药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提升城市综合职能;持续进行城市新中心培育、城市景观塑造、交通梳理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在合理保护的前提下对旧城进行逐步更新。
    双阳城区在保护自然生态资源基础上,重点发展居住、旅游、教育、生产型服务、商贸流通等城市职能;建设以山、水、林为特色的生态城区,为城市远景发展的重要预留空间。
    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示范带动的原则,依托公路和重大基础设施,加快组团建设,提高聚集效益和区域竞争优势,通过合理确定和强化各组团的产业职能,与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共同形成分工合理的产业梯次结构。加快各组团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形成相对复合的功能结构,促进职居平衡,缓解区域交通压力。
    合理划定用地类型,确定空间管制范围,其中禁建区包括新立城水库及石头口门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齐家地下水源核心区、净月潭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内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风景恢复区、吊水壶国家森林公园以及伊通河、饮马河、新凯河及其支流水系、伊通河上下游湿地的生态涵养区、基本农田、已探明的矿产资源富集区和采空区、地质灾害高发区、大型河塘水库、坡度大于25%的山林等;限建区包括新立城水库及石头口门水库等二级水源保护区、准水源保护区、齐家地下水源防护区、军事设施控制区、河流水系两侧的生态敏感区、城市楔形绿地、重大市政廊道以及龙嘉、大房身、大屯等机场净空区;已建区包括所有现状城镇建设用地;适建区包括除去上述三类用地以外的所有用地。
    为保证未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空间,规划预留三级市政走廊,一级市政走廊主要敷设大型区域长输管线,控制宽度为1000—2000米;二级市政走廊主要敷设城市市政干线系统管线,控制宽度为300—1000米;三级市政走廊主要敷设输入输出联络线,控制宽度为50—300米。
    7、中心城区结构调整与优化
    中心城区是吉林省政治、经济、文化功能集中区。中心城区在进行必要的外延扩张时,更应注重内部职能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以合理的空间容量为前提,适度控制开发强度及开发密度,增加绿地,增加城市开敞空间,改善人居环境。
    空间结构:调整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提高中心城区整体运行效率。形成“双心、两翼、多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疏解城市原中心区部分职能,形成中部和南部两处城市中心。调整中部城市中心职能,重点发展商贸、文化、娱乐等传统服务业;建立南部新中心,引导与支持行政办公、文化体育设施以及金融保险、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在南部新中心相对集聚。顺应城市经济发展的趋势和区域联系的主导方向,发展城市东北、西南两翼。其中城市西南翼形成以汽车、高新产业为核心的城市产业发展空间,东北翼形成以先进装备制造业、生物化工业为核心的城市产业发展空间。“多组团”指绕城高速公路外围形成的相对独立的综合组团。
    用地布局:东部城区应依托长东北新区建设生物化工区、装备制造园区;结合机场路,构筑城市东部综合服务中心;围绕东站陆路口岸,建设城市综合物流中心;依托铁路、高速公路及空港口岸,打造综合保税区;形成集工业、居住、商贸物流于一体的综合性城区。加快二道、经开老城区工业置换步伐,提高市政设施、社会公益设施、公共绿地投入,提升城市品质。
    南部城区应通过城市南部新中心的建设,整合汽车产业区、高新开发区、南部新城以及净月经济开发区内各类建设用地,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教育科研、新型居住等城市职能,形成联系紧密、分工有序、布局协调的城市新区。
    西部城区应结合西客站建设,重点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构筑城市西部中心;加快公共绿地建设,改善城区环境,提升城区综合职能。
    北部城区应通过老工业基地和棚户区的改造,整合铁北、宋家等北部空间成为城市重要的生活区。规划期内要加强城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城区生活环境质量;结合长春站综合交通换乘中心,培育城市北部综合服务中心。
    中部城区应以城市总体格局保护为基础,逐步迁出部分行政办公、金融保险、居住等城市职能,重点发展传统商贸零售业;规划期内应加强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适当控制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延续现有城市小路网格局及景观肌理。
    8、公共设施规划
    建立级配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全市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文化、医疗、体育等基础性服务设施;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加强儿童福利设施、残疾人服务设施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依据人口年龄构成及变化趋势均衡义务教育、养老设施及相关医疗设施布局。
    在双阳、榆树、农安、德惠、九台等次中心城市,建设完善的辐射县(市)域的社会服务设施体系。各次中心城市建设县(市)级文化中心;结合重点项目建立1-2处群众体育运动场馆和训练中心;配置二级甲等医院,有条件的城市建设妇幼保健医院和其他专科医院;发展普通高中、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切实推进素质教育。在重点镇内配置辐射周边乡镇的农业科技、文化活动、医疗保健、教育等服务设施。各镇分别设置独立文化活动场所,面积300平方米以上;进一步改善提高优质教育资源;建设1个以上多项目的室外健身广场、1个公共田径场;建设标准化卫生院。一般镇内配置文化站、卫生院、中小学、防疫站等基本社会服务设施,满足本镇居民日常生活需要。整合分散农村教育资源,优化乡村初中、小学空间布局;建设规范化村卫生室,实现一村一处;建设村屯文化室,并相应设置体育活动场地,规划期内普及率达到90%以上。
    中心城区内建立市—分区—居住区三级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区的省域中心职能,加强现有城市中心的商业、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职能;努力促进以信息、金融等现代服务业为主的南部新中心的形成;在宽城、二道、绿园、经开、高新、净月、汽开设置七个分区级中心;结合居住用地布局,建设居住区级公共服务中心。
    9、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划
    健全居住用途的土地市场,建立供需平衡的土地供给机制,积极培育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发挥政府规划导向作用,关注城市居住需求,缩小地区间的差异;培育地方特色,延续地方文脉,加强城市居住区的特色建设;全面提升长春市人居环境和住宅建设水平,创建绿色宜居城市。配合城市的产业用地布局,适应城市居住扩张的趋势,重点建设中心城区南部、西部及北部住区。规划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水平近期32平方米/人,远期35平方米/人。
    通过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等多种方式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加大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加大棚户区、旧住宅区改造力度。规划期末,使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民工等其他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
    控制保障性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其中,单套廉租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适当控制限价商品房单套建筑面积;旧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以及煤炭塌陷区的居民安置住房应依据拆迁居民意愿,合理引导建设小户型住房。至2020年,新增保障性住房供应约9.1万套,建筑面积约580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1.6万套,建筑面积约8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1万套,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及困难企业集资建房2.5万套,建筑面积约150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4万套,建筑面积约290万平方米。
    按照“总量控制、区域平衡、项目落实”的总体要求,各分区均应确保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其中朝阳区结合富锋组团棚户区改造设置;南关区结合幸福乡村屯改造设置;宽城区结合五星、小南站搬迁改造设置;二道区结合十里堡、东新开河两侧棚户区改造相应设置;绿园区结合四季青、雁鸣湖周边棚户区改造设置;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合兴隆山镇整体改造设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结合北区村屯改造设置;净月经济开发区结合福祉路两侧工业改造设置;汽车产业开发区结合长沈公路居民点改造相应设置。规划期内完成三道煤炭采空区、东新开河淹没区内居民安置工作。
    10、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立足吉林省区域生态基底,构建长春市广域生态框架,规划构筑“一脉、两河、四区”的城市区域生态架构。其中“一脉”指大黑山脉,规划逐步增加造林面积,加强水土流失治理、荒山绿化,不断增强其涵养水土的生态功能;“两河”指松花江和东辽河,规划加强对两条水系的主要汇水区域的保护,加强管理,限制污染物的排放;“四区”指市域范围内东部低山丘陵生态建设区、中部台地平原绿色产业生态建设区、中部城市生态建设区,西部湖群平原农牧生态建设区。
    综合考虑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构建城市近域生态框架,形成“一脉、二环、三水、八楔”生态景观结构。其中“一脉”指大黑山脉;“二环”指近域环城公路绿带、绕城高速公路绿带;“三水”指三条带有水源地功能的河流水库,包括:饮马河与石头口门水库、伊通河与新立城水库、新凯河与太平池水库;“八楔”指结合交通、市政廊道引入中心城区的八个楔形开敞绿地。
    保护和控制城市周围水系、湿地和山地等重要的生态绿地;设4处郊野公园,包括西湖公园、富锋山地质公园、伊通河上游湿地公园、长东北湿地公园。建设“一环八楔”城市生态绿化隔离带;其中“一环”是指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内侧100—200米环城林带;“八楔”是指结合交通、市政廊道伸入中心城区的八处大型生态绿地,其间禁止进行与市政交通设施、生态保护无关的建设。以建设绿色宜居城市为目标,调整优化中心城区绿化系统;加强水系绿化、大型公共绿地、路侧绿带等的建设,均衡布局小型绿地,形成“一脉、一环、线网、多园”的中心城区绿化结构体系。均衡布局城市各级公园绿地,规划新增47处市、区级公园绿地。至2020年,中心城区公共绿地总面积为52.4平方公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3平方米。
    加大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加快、协调城镇生活污水厂建设;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实现环境准入制度;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强化伊通河、东新开河、新凯河、永春河等主要河道、库、湖的生态恢复与治理。调整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用节能新技术;综合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加强建设工地管理,防止扬尘;完善森林绿地系统建设。加快噪声达标区的建设速度;加强交通噪声、工业企业噪声、施工噪声管制;完善生态绿地系统,建设防护绿地。开拓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新途径;完善各级各类环卫设施;加强对有毒有害废物的安全处置;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至2020年,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疗养地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其他地区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地表水水体环境质量全部达到水功能区目标要求,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水土流失率降低到10%以下。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30%,清运率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达标处置率达100%;医疗废物集中达标处置率1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8%,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100%;区域环境昼间噪声平均值小于56分贝;交通干线昼间噪声平均值小于65分贝。
    11、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重点保护中心城区三环路以内的城市道路网结构和肌理,包括典型的方格状路网、放射路网和城市轴线;重点保护中心城区内历史形成的广场、滨水空间、公共绿地、交通景观视廊等城市开敞空间。
    规划确定人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新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伪满皇宫历史文化街区、南广场历史文化街区、第一汽车制造厂历史文化街区、中东铁路宽城子车站历史文化街区等6处历史文化街区和104处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人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沿路历史建设原貌、现有街路景观格局及绿化、广场等开敞空间;新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沿路历史建筑原貌、街道景观视廊以及文化广场、新民广场两处节点,控制新建建筑的高度;伪满皇宫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恢复历史建筑原貌;南广场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沿路历史建筑、圆广场及放射路网的街路格局,传统商贸文化特色;第一汽车制造厂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一五”时期建设的厂房、街路、住宅;中东铁路宽城子车站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沙俄时期历史建筑。
    在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各项建设,必须坚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完整性、真实性的原则,保护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历史建筑的修缮和整治必须坚持整旧如旧的原则,保持原有外形和风貌,不得影响历史建筑风貌的展示,要有利于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有利于城市历史文脉的延续,有利于城市空间和景观的塑造。
    历史文化街区外环境协调区根据街区内历史建筑的类别、规模、周边环境和相邻关系等因素合理确定,原则上距街区界限不小于50米。在环境协调区内从事工程建设不得改变地形地貌,不得破坏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景观风貌。
    努力挖掘城市历史文化的价值,深入研究城市文化特色;中心城区内的建设均应考虑长春市特有的城市风貌,延续其文化内涵;对历史文化街区及文物古迹划定紫线,并依据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划保护;进一步制定历史文化保护空间管制的相关法规;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制。
    12、综合交通规划
    以国家及区域的交通系统为依托,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加强和完善以沈阳─长春─哈尔滨为主、图们─长春─乌兰浩特为辅的大“十”字形地面交通走廊;结合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的扩建,组成以铁路、公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相结合的立体综合交通网络;加强对外交通设施与市区交通体系的联系和结合,逐步形成合理的交通结构,建立适应城市未来发展要求的高效综合对外交通体系。
    发挥城市区域中心职能,按照高速公路、干线公路、一般公路等分级,规划高效、快捷的公路网。其中长春市高速公路网布局为“两环八射”的格局。“两环”为长春绕城高速公路和长春经济圈高速公路;“八射”分别为京哈高速公路、蒲左高速公路、珲乌高速公路、长抚高速公路、长深高速公路。根据未来经济发展趋势、产业结构、客货流的分布特点,建立长春市域主枢纽客运及货运系统。其中客运枢纽系统由12个客运站组成,货运枢纽系统由16个货运站组成。
    长春铁路枢纽继续建设哈大客运专线、长吉城际铁路;对长春至白城铁路提速、扩能,建设双阳至辽源铁路、长春至太平川、白音胡硕铁路、长春北至龙泉二线、长双烟铁路至龙泉联络线;规划预留长白客运专线和货运西环线,逐步实现枢纽范围内的客货分流,提高枢纽的客货运输能力。客运系统规划新建长春西站,扩建长春站,形成未来城市两大综合交通换乘中心,新建长吉城际铁路龙嘉机场站,并预留空港新城站。
    长春龙嘉机场飞行区指标为4D级,远期启动机场第二跑道建设工程。疏浚松花江航道,达到4级航道标准。在九台(三台)、德惠(松江)和农安(青山口)三市(县)各建1个5级港口。
    优先发展以快速轨道交通和公共交通快线为主的公共交通体系,结合城市快速路系统,构建功能多样化和结构合理的现代化交通网络,形成快速、便捷、安全、舒适、低碳、和谐的综合交通系统。完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道路系统,形成结构清晰、等级合理、高效便捷的城市道路网。规划在中心城区内形成“五横六纵”的城市快速路体系,并以此为骨架,结合城市主次干路、支路共同构成以方格网为主要形态的城市道路网系统。
    至2020年,规划确定快速轨道目标线网由5条线组成,其中3条放射线为大运量的基本骨干线,2条半环线为中运量的辅助填充线;在长春市中心城区内共规划2个综合交通换乘中心。规划3个区域客运枢纽,24个中心换乘枢纽站;公共电汽车拥有水平达到1.5标台/千人,中心城区公交线网密度达到3.5公里/平方公里;公交线网覆盖率达到90%。
    在中心城区边缘对外公路出口以及公路客运站附近设置大型、集中的社会停车场;在行政办公、商业集中区、医疗卫生、文体设施、公园绿地等用地附近设置中型社会停车场;城市中心区内采用以小型社会停车场为主,单行线提供的路内停车泊位和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为补充的停车模式;在城市外围轨道交通换乘中心附近,设置停车换乘设施。
    13、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1)给水与排水
    至2020年,市域范围内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均扩建或新建水厂,保证城区供水需求;建设输配水管网,同时加强水源地的保护。规划启动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引水至新立城水库后向农安、德惠、九台等地送水。实施中部城市引水工程,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同时提升改造现有四处水厂,增建西南、西北两处水厂。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走节水型城市发展道路。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供水能力达到295万立方米/日,中水回用规模达到70万立方米/日,中水回用率达到30%以上。
    中心城区及双阳、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城区及重点镇镇区的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一般镇镇区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排水体制。新建或扩建污水处理厂,其中中心城区新建、续建东南、西部、串湖、兴隆、北部、富锋等六座污水处理厂,扩建北郊污水处理厂及南部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中心城区及周边奋进乡、新立城镇、西新镇等重点镇的污水;扩建双阳城区污水处理厂;榆树、农安、德惠及九台城区分别新建、续建污水处理厂;兰家镇、合心镇、卡伦镇、米沙子镇、奢岭街道、合隆镇、英俊镇、劝农山镇分别新建或扩建污水处理厂。其它村镇可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排水体制及污水处理形式。污染企业的工业废水须自行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城镇污水管线。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04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达100%。
    (2)燃气与供热
    中心城区、双阳城区全面使用天然气,市域各县(市)依托国家东北输气干线大力发展城镇特别是重点城镇的天然气供应,逐步提高管道燃气普及率。在大岭附近新建1座天然气门站。在大岭、米沙子附近各建1座压缩天然气母站。建设中心城区绕城高压天然气管网,建设外环高压天然气管网联络线与腰英台-八屋输气干线相连接,解决长春市天然气短缺问题。配合新区建设、老区改造及道路新建改造工程逐步完善市域内各县(市)燃气管网。至2020年,中心城区、双阳城区综合气化率达到100%,市域其它县(市)达到95%。
    坚持集中供热,中心城区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为主,其它县(市)城区、镇区以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为主,鼓励使用清洁及可再生能源。至2020年,在长春市市域范围内其它县(市)及镇区分别新建、扩建相应规模的区域锅炉房,合理确定锅炉房容量;中心城区规划六座热电厂,包括热电一厂、热电二厂、热电三厂、华能热电厂、高新热电厂、长春东南热电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8%。
    (3)电力与通信
    坚持“外电网送电为主,适当建设本地电源”的电源建设方针,外部电源要按照国家提出的“西电东送、南北互供、全国联网”的发展战略,保证足够的电力输入长春。500千伏电网将围绕合心、长春东、双阳、长春南等4座500千伏变电站,在市域范围内形成500千伏环网,成为长春市的电源主网架,在满足长春市域用电负荷的同时承接北部电网的南送。推进220千伏向中心城区的深入和解环运行,完成高压变电站的双电源建设,加强中心城区电网与外围组团及乡镇电网之间的联络,以中心城区电网为基点,不断完善220千伏和66千伏电网对全市的覆盖。
    迁址新建长春热电一厂;新建华能长春热电厂(长春热电四厂)、长春东南热电厂;实现长春热电二厂、长春热电三厂、华能九台电厂增容,至2020年,市域电厂装机总容量944万千瓦,新建19座220千伏变电站,变电站总数达到43座,总容量达到1572万千伏安,变电容载比达到1.97。其中中心城区,新建10座220千伏变电站,变电站总数达到24座,总容量达到900万千伏安,变电容载比达到1.7。在中心城区三环路以内原则上采用地下电缆线路敷设方式,架空220千伏线路走廊规划宽度为50米、架空66千伏线路走廊规划宽度为25米。
    尽量利用现有局所,建设大容量局,在本地电话网中实现少局所,大容量布局;建立畅通的地下管网和空中微波通道系统,传输以光缆为主、以微波为辅;推行基础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信息光纤主干网“三网融一”,实施“数字化长春工程”;扩建中心城区邮政局,完善邮政设施的布点,提高邮政枢纽的机械化、电子化程度。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8%,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103.1%,有线电视网覆盖面积为380平方公里,入户率达到100%;新建通信枢纽1处、移动通信局2处,通信线路采用共用地下通信管道沟方式敷设;新建邮件处理中心1座,扩建中心城区邮政局(所),邮政局(所)总数达到130处;建设有线广播电视宽带网灾备中心1处。
    (4)环卫设施
    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系统,加快实现垃圾的分类收集、密闭清运。逐步实现垃圾处理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效益化。2020年,中心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
    完善上蘑菇沟、裴家2座垃圾卫生填埋场;完善污水堆肥处理场;建设完善北郊垃圾焚烧发电厂;关闭三道垃圾处理场,整治金钱堡垃圾处理场,迁址建设医疗垃圾处理厂,完善特殊垃圾处置设施;改造二道、南关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在城市西部绕城高速公路以外建设日处理能力400吨的粪便无害化处理厂。结合分区建设6座垃圾中转站。
    在城市繁华商业中心、居民小区、交通枢纽、体育馆(场)、广场及大型公共设施、旅游区等地均应合理布置水冲式公共厕所。
    14、城市综合防灾与减灾规划
    城市建设应尽量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蓄滞洪区;城市重要设施应相对分散布局,满足防灾安全布局要求;市政公用设施分散布置,地上与地下结合,环状连通,多路输送,增加抗灾应变能力;完善城市综合防灾减灾紧急疏散和救援交通网络;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开敞空间建设防灾疏散场所,严格按标准保证场所面积和疏散通道的畅通;加强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的管理,避免次生灾害发生;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完善信息、指挥体系和医疗救护网络,为市民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加强对军事设施和城市要害部位、重要目标的保护。
    伊通河中段(南绕城高速公路至北绕城高速公路)为二百年一遇防洪标准,南段(新立城水库坝下至南绕城高速公路)和北段(北绕城高速公路至万宝拦河闸)为一百年一遇。伊通河回水堤采用二百年一遇防洪标准;伊通河支流小河沿子河及永春河城区段采用五十年一遇防洪标准,其他河流均采用二十年一遇防洪标准。
    搬迁大屯危险品铁路货站,将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全部搬迁至中心城区以外地区独立设置,并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新建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汽车加油站和煤气、天然气调压站等选址应依照相关规范及标准执行,并应采取有效的消防措施,确保安全;城区内新建的各种建筑,应以一级、二级耐火等级为主,控制三级建筑,严格限制四级建筑。
    长春市中心城区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规划期末保障长春市在遭受多遇地震影响时城市功能正常;遭受基本烈度地震影响时,城市生命线系统和重要设施基本正常;遭受罕见地震影响时,城市功能基本不瘫痪,无重大人员伤亡。至2020年,长春中心城区紧急避震疏散场所的总体规模为4.2平方公里,固定避震疏散场所的总体规模为8.4平方公里,各分区规划设置1处中心避震疏散场所。
    长春市为国家一类人防重点城市。规划期内,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灵敏可靠的通信报警系统;建设具备高强度防护能力的指挥工程和留城人员掩蔽工程及配套工程;建立完备的医疗救护体系;健全人防及配套专业队伍。优化人民防空工程整体布局,保证人民防空系统具备对现代战争及重大灾害事故的应对能力。
    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平战结合的战备要求,以地下轨道交通、地下建筑综合体为基础,分层开发,地上与地下相协调,形成系统化、现代化的地下空间体系;建设完善的地下交通系统、地下生命线系统、地下人防系统和城市重点地区的地下公共设施系统。
    15、近期建设规划
    至2015年,长春市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人口约为38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为39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103平方米。
    强化“三城两区”建设,重点打造以南部新城为承载的城市现代服务业中心商务区,以北部新城为主体的北部现代中心区,以西部新城为依托的综合交通枢纽与高品质服务业区,以及以西南工业区为代表的汽车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配合中国图们江区域发展战略建设以长东北新区为载体的先行先试区。中国规划网长春3月15日电

    附图:

    1、城市区域位置分析图
    2、市域土地利用规划图
    3、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图
    4、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图
    5、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6、市域旅游规划图
    7、规划区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图
    8、规划区空间管制规划图
    9、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图
    10、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图
    11、中心城区景观风貌规划图
    12、中心城区道路系统规划图
    13、中心城区快速轨道交通系统规划图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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