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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室外配套工程招标

时间:2015-07-03 17:36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为之
    受河池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室外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室外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SYH(HC)ZB2015005G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室外配套工程已由  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发审批【2012】13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池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资金6000万元、处置原公安局资产收入3000万元、市财政拨款1500万元、自筹资金2837.19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5:0.25:0.4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河池市城东大道旁、时代广场东侧
    建设规模:19227.33㎡
    合同估算价:550万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经评审备案的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包含值班室、挡土墙、围墙、升旗台、道路、铺装及景观、大门、绿化、照明、室外给排水工程,详见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诚信要求: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中的企业和人员,且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未被锁定。
    3.4 专职安全员要求:1名以上持有有效安全员上岗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员。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 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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