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划网乌鲁木齐6月9日电(记者杨媛媛)6月7日,自治区科技厅与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签署工作会商制度议定书,确定自2013年起建立为期5年的厅市工作会商制度,以推动乌鲁木齐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昨日,自治区科技厅与我市举行工作会商制度议定书签字仪式暨厅市会商第一次会议,自治区科技厅厅长张小雷与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伊力哈木·沙比尔签署了议定书。会议报告了第一次会商议题,双方就议题进行讨论,并形成初步协商意见。 在第一轮会商中,双方就今后拟共同推动的合作事宜达成共识:一、共同推进乌鲁木齐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首府创新能力。二、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三、共同抓好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首府人才智力支撑能力。四、共同促进科技合作与交流,提升首府科技招商引资能力等。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自治区也对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新疆进行安排部署。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目标,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并先后获得国家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城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称号。目前,首府已具备向创新型城市迈进的基础和条件。 自治区党委常委、乌昌党委书记、市委书记朱海仑强调,此次会商制度的确立,是推进首府科技发展的创新之举,对实现首府与自治区科技战略有效对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将起到重要作用。 朱海仑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握新机遇新优势,主动对接自治区科技厅战略规划部署和协调指导,用好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倾斜政策,全面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要加强科技合作,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在更宽领域和更深层次推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重大项目和对外科技合作,围绕大气污染治理等工作,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要加强人才培养,积极构建项目、人才、基地三位一体的科学发展模式,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要健全完善机制,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和范围,丰富会商内容和项目,形成目标一致、分工协作、协调联动的科技工作新格局,确保厅市会商取得实效。 我市领导许新江、袁宝新、邱树华、高峰参加会议。 延伸阅读 政策项目人才入手给予乌市重点支持 昨日,自治区科技厅厅长张小雷表示,厅市工作会商制度建立后,自治区科技厅将重点围绕乌鲁木齐科技发展需求及所确定的重大产业和项目,在政策、项目、人才方面给予首府重点支持。 针对具体会商议题,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胡克林表示,科技厅将积极指导乌鲁木齐市编制《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创新型城市考评与检测指标体系;协调推进乌鲁木齐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高新区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围绕乌鲁木齐市智慧城市建设、大气污染治理、智能交通建设、新疆天山云计算基地平台建设等工作,开展联合技术攻关,为乌市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在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方面,自治区科技厅将推进国家及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目前已针对维药开发、抗肿瘤药物筛选等领域,在乌鲁木齐地区建设和认定了“新疆维吾尔药实验室”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未来将把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特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重点实验室纳入新一轮国家重点实验室创建。 在给予首府智力支持方面,科技厅将依托自治区创新方法工程和科技创新骨干人才强化工程加强对首府科技管理人员、创新人才的培养。(记者 杨媛媛)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