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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不能“大跃进”的六点理由

时间:2011-08-08 16:18来源:光明博客 作者:梁煜璋

    为什么城市化不能“大跃进”呢?笔者认为大致有这样六个方面的理由可供参考: 
    第一,这是过去沉痛教训的现实警示。1958年至1960年间发生的“大跃进”运动,是典型的“好心办了错事”,导致了国民经济比例的大失调,并造成严重的经济困难,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受到很大影响。这一点,人们至今难以忘怀。
    第二,这是规律使然。不尊重规律、不按规律办事就要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以及因此要受到严厉的惩罚。我们党正是在总结过去“大跃进”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要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同时,也要不断深化对城市化自身规律的认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搞清楚城市化的本质内涵。“城市化说到底是人的市民化,而不是土地的城市化。”所以,我们必须对现实中那种“跑马圈地”式的城市化大声说不。二是厘清跨越式发展与“大跃进”的根本区别。实际上,也是主观意志与客观规律的博弈与统一。可以追求跨越式发展,但绝不能搞“大跃进”。
    第三,这是尊重和适应国情民力实际的需要。我们知道,最大的国情莫过于我们现时整体所处发展阶段。城市化的推进必须与之相符合、相适应,否则就是“大跃进”。正所谓:我们要尽力而为,但也要量力而行。这个力,既包括国力,也包括民力。总的原则就是,要把城市化推进的力度与经济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有机地统一起来,不能顾此失彼,因小失大。 
    第四,这是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大跃进”式城市化,直观地看是在追求城市“漂亮的外表”,而透过现象看本质则是反映了一些领导干部刻意“作秀”和追求“显绩”的心理。因为在一些地方我们已经清楚地看到,这种城市化一度造成人们流离失所,甚至断了生计,所以才引发百姓聚众上访、围堵政府大门的社会危机。所以,“大跃进”式城市化,最该反思的是领导干部的政绩观。 
    第五,这是遏制“无形的手”任意泛滥的重要条件。这只“无形的手”是市场,而市场背后则是利益的驱使。我们的城市化是有规划的,是有着设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的。“大跃进”式城市化,显然是打乱了我们的计划,甚至某种程度上是绑架了我们的城市化,不是按照我们的设计和预期,而是按照现实的利益驱使来推进。土地、房屋等有形资源都有可能被一些“利益集团”所影响和操控,进而助涨城市化的“大跃进”。所以,在一系列城市化数据指标的背后,人们不禁要问,这到底是谁的城市化?
    第六,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利契机。其实,城市化不仅是城市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城市与农村的关系问题,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此消彼长的关系,认为缩小直至消灭农村就是城市化。这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的。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必须采取统筹城乡发展的理念(这是“纲”),在此前提和基础上来指导和推进城市化,同时要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举。城市化不能“大跃进”说到底就是不能在城市和农村之间搞“剪刀差”,要统筹兼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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