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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关系略论

时间:2012-05-26 08:19来源:甘肃日报 作者:高亚芳

    甘肃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文化遗产极其丰富。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相互促进、融合发展,既能保证遗产的可持续利用,又能发挥遗产的公益性服务功能,对于推动甘肃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来说,有以下五点。

  一、树立永续利用的文化遗产价值观。遗产所有者的价值观决定了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基调和方向。文化遗产监护权人要准确定位自己在遗产管理中的角色,正确履行义务,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文化效益和环境效益和谐统一的原则,在满足自身利益的同时更多地体现社会责任,实现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旅游主体和旅游客体的和谐,最终促进人与文化遗产的和谐。
  二、有效发挥文化遗产的品牌整合功能。高品级的文化遗产具有区域的品牌内涵和价值,蕴藏着巨大的社会与经济效益,理应是所在区域旅游发展的“增长极”。然而,文化遗产不等于遗产旅游产品,二者的转化始终要以遗产为中心,深入研究遗产的品牌特色和价值,科学定位遗产主题,以国际化和大旅游的视野,整合区域内其他的多元资源,进行有效保护和整合开发,最终把遗产的特色优势转化成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比较优势,将遗产转化成现实的遗产地旅游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充分展示文化遗产的价值。旅游者愿意参与文化遗产旅游,是因为他们对遗产有价值认同的消费体验。实践证明,文化遗产所蕴藏的“突出的普遍的价值”只有被大众感知、成为他们高质量回归历史文化的重要生活历程,才能唤醒和激发他们保护遗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运用先进理念和多种手段构建全省文化遗产解说系统,对遗产价值进行充分展示,是人们认识理解文化遗产价值的重要途径。通过展示,可以让人们发现文化遗产所包含的人文、历史、环境特色,产生对遗产的了解与认同,从而积极主动参与相关的文化遗产公共事务管理与劳动。
  四、做好保护与开发中的加减法。当前全省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中突出的问题,是旅游需求者追求的原真性遗产与供应者大规模开发建设之间的矛盾。为解决好这一矛盾,甄别文化遗产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真实的历史信息,做好加减法是当务之急。凡是影响遗产的原真性、破坏周边环境的统一性,与遗产环境氛围不和谐的各类因素都应做减法,让不协调因素淡出遗产地视野,尽可能完整地恢复文化遗产风貌。当然,诸如文化遗产地的环境整治、基础设施系统的改善、遗产展示和旅游服务设施的合理配置、文化遗产教育功能的实现等等,应该充分做好加法。
  五、活化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等等。当下我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大多是经调查整理、记录下来的录音、录像及文字资料或收集的实物,多为静态的“遗产化石”,并非合理的传承保护与开发。应该把全省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传承、保护、展示、创新有机结合在一起,使之与时代精神相融合,与甘肃转型跨越发展相融合,与老百姓的文化需求相融合。所以,应该借助省内外专家学者的把脉和参与,有机整合遗产地社区的自然环境、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导社区广泛参与,走非物质文化“活化”传承、社区普遍受益和旅游业持续发展的共赢之路。(高亚芳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
(编辑:赵岩)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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