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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时间:2009-12-18 14:10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为更好地保护太湖旅游资源,使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科学有序地进行。我局和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共同委托编制了《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07年1月经市政府批准实施。根据区内建设用地在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反馈,原控规有一些需进一步完善和调整的地方。2007年10月,我局委托编制单位对原控规进行修编,现已形成初步成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将本次规划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
    北接穹窿山南麓,东到胥口镇胥香路,西至渔洋山西侧,南至叶山岛,总用地为24.78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
    成为苏州环太湖地区的旅游配套服务和休闲娱乐的中心;集多种文化于一体的东西方文化交流的平台。
    三、规划结构
    形成“一带、一环、两轴、两岛、五区”的规划结构。
    一带:沿太湖岸线的休闲旅游带;
    一环:核心区的绿色生态环;
    两轴:两条面对太湖开敞的多功能轴;
    两岛:叶山岛和长沙岛,以保留原有度假用地为主;
    五区:西部滨湖度假宾馆区、南部滨湖亲水度假村区、中部核心商贸娱乐区、北部动迁居住区和东部入口居住区。
    四、土地利用规划
    居住用地358.4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1.53%,人均居住用地56.01平方米;
    公共设施用地353.84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1.13%,人均公共设施用地38.46平方米;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26.5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34%,人均市政公用设施用地2.89平方米;
    道路交通用地163.7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4.40%,人均道路交通用地17.79平方米。
    五、本次调整的内容
    1.现状调整
    根据目前建设情况,补充现状调查内容。
    2.道路调整
    根据道路施工图设计,对规划道路进行调整。
    3.规划用地调整
    ⑴调整入口文化娱乐用为公共设施用地。
    ⑵根据拍卖红线调整社区配套用地为居住用地。
    ⑶北组团东侧动迁居住用地调整为职业中学用地,原职业中学用地调为居住用地。
    ⑷汽车维修用地、文化娱乐用地调整为旅馆业用地。
    ⑸医院用地调整为公共设施用地。
    ⑹文化娱乐用地调整为医院用地。
    ⑺中心区东侧宾馆区调整为居住用地。
    ⑻南宫河两侧增加商业水街用地。
    ⑼调整旅游专卖市场用地、东侧的文化娱乐用地为商业金融业用地。
    ⑽在中心区蒯祥大道南侧,增加公交枢纽用地。
    ⑾根据划拨红线,在森林公园内增加文化论坛用地。
    ⑿调整西太湖两块旅馆业用地的位置。
    ⒀增加昙花路两侧建设用地的面积。
    ⒁金三角地区增加专业剧场用地,停车用地调整为旅馆业用地。
    ⒂渔洋山北麓部分码头用地调整为科研用地。
    ⒃根据划拨红线,调整了垃圾中转站的位置。
    ⒄在长沙岛和穹窿山南麓分别增加110KV和220KV变电站各一处。
    4.规划河道的调整
    根据度假区中心区水系规划,补充完善河道名称,完善河网系统。
    5.开发强度的调整
    对地块内建筑高度和开发强度进行适当调整,合理确定各地块的控制指标。
  (责任编辑:玮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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