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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十五”国土绿化工作的意见

时间:2009-12-21 20:15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苏政办发[2001]51号转发(省绿化委员会2001年4月)
  “九五”期间,全省国土绿化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每年参加义务植树3000多万人次,栽植树木1.1亿株,平均尽责率75%以上。农村绿化取得长足进展。全省有林地面积增至1155万亩,增长69.5%,森木覆盖率达10.56%。城镇绿化水平提高,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到3.7万公顷,绿地率28.67%。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绿化整体水平还不高,地区间不平衡性较大;城市绿地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小城镇绿化和村庄绿化缺乏规划和指导,发展滞后;森林资源保护有待加强,非法侵占林地、绿地、乱砍滥伐林木现象时有发生;森林火灾不断,病虫害发生严重;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还不够高,绿化两项收费难度增大。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十五”绿化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十五”国土绿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十五”期间,全省国土绿化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富民强省,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的要求,加大力度,增加投入,推进林权改制和分类经营,发展高效生态林业,提高林业产业化水平,创建园林式城镇,建设城市绿地系统,大力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布局合理的具有江苏特色的全面绿化新格局,进一步提高林木覆盖率和城镇绿地率。
    到2005年,全省有林地面积要达到1500万亩,活立木蓄积量55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13%以上,可建农田林网的耕地全部实现农田林网化;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城市主要出入口公路,流域性河道、水库以及铁路沿线宜绿化的地段要全部绿化,建设成为万里绿色通道。
    以建立比较完备的生态林业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实现农村林业新突破。重点抓好三大林业工程建设。一是以绿色通道工程、苏锡地区城乡一体现代化林业示范区工程和长江中下游及淮河流域防护林建设工程为代表的生态林业工程。2001年完成高等级公路两侧造林3.05万亩,石山造林2200亩,新建高标准农田林网34.9万亩,18个苏锡示范区项目,长江淮河防护林造林15万亩。二是以意杨产业化和花卉苗木基地为代表的林业产业化工程。“十五”期间每年新增意杨造林面积60万亩,扩大花卉苗木繁育5万亩,重点建设杨树种质资源库、速生丰产林基地、国家级苗圃和省级林木良种繁育基地,支持改造大型木材加工企业。三是加快推进徐州国家级林业技术开发试验示范区建设。在抓好重点工程建设的同时,重视抓好苏南、苏中地区村庄绿化、乡村道路绿化以及宜林荒山、荒地、荒滩绿化。
    加快城镇园林绿地建设步伐,大造城镇绿肺,增加绿地面积。抓紧编制和修订不同层次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必须坚持30%以上的绿地率。继续开展争创园林式城镇和“七个一绿化精品”工程建设的活动。
    部门绿化要有新的发展。交通部门集中力量完成既定的“三纵四横”绿色通道工程建设任务;水利部门把大江大湖的防护林和小流域治理水保林建设作为重要任务,编制规划,分期实施;教育部门继续开展创建花园式校园活动;部队营区、厂矿、机关根据本系统本单位的特点,因地制宜搞好内部绿化,见缝插绿,破墙透绿,努力提高绿化覆盖率。
    二、做好“十五”国土绿化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大力宣传,精心组织,广泛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推进国土绿化事业发展的重大战略措施,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长期坚持下去。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快国土绿化进程作出的重大决策,突出“让绿色拥抱新世纪”和“加快发展、绿化江苏”两个主题,大力宣传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大力宣传有关绿化的法律法规。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义务植树活动的新形式、新做法,研究探索和制定新形势下与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相适应的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国家和省政府明确规定的绿化费和义务植树统筹费要按规定收足、管严、用好。
  (二)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分类经营,加快机制创新。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我省林业发展的活力所在,要加大宣传和组织力度,扩大范围,加快推进。当前,重点扩大到丘陵山区岗地、沿海滩地、沿江沿湖沿路林带建设和国有、集体林场。林业分类经营经过试点,已取得初步经验,今年要在全省加快推开。要尽快制定标准、编制规划、明确措施,搞好林业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分类经营的界定,一定要在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细致地进行,落实到山头地块,并核发林权证书,定界立牌。省林业部门要尽快拿出生态森林补偿方案,报省政府批准下达。城镇园林绿地的建设和管护上,要总结各地认建认养、易地建绿等做法,加以推广实施,并不断完善提高,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大力推行城市建设规划“绿线”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确定绿化用地指标,划定绿化用地面积和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依法实施绿化规划管理,切实保证城市绿化用地,尤其是城市中心地区的绿化面积,提高绿化水平。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园林绿地新的投入机制、管护机制和分配机制。
  (三)严格执法,以法治绿,切实保护绿化成果。随着国土绿化事业的迅速发展,农村森林资源、城镇绿地资源的管理、保护任务越来越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和行政执法力度,以法治绿,保护有限的资源。建立健全执法机构,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坚决制止和查处超额滥伐、破坏和侵占林地绿地、公路沿线焚烧秸秆、毁坏树木等现象。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和领导负责制。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对松材线虫、日本松干蚧、侧柏毒蛾、松毛虫等重大病虫危害要组织科技攻关,切实控制和扑杀,减少损失。大、中城市和10万人口以上的县城镇,要建立绿化监察队伍。
   (四)抓好一批影响面大、带动力强的重点绿化工程。以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为突破口,以实施“新品种、新技术、新知识”三项更新工程为依托,抓好五大工程建设:一是完成万里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构筑绿色生态屏障框架;二是长江中下游(包括太湖流域)和淮河流域、沿海地区防护林工程建设;三是营造200万亩用材林基地工程;四是建设30-50万亩林木种苗基地工程;五是苏锡城乡一体现代林业示范工程及创建园林城镇工程。通过这些重点工程建设,引导、示范、带动和促进全省面上绿化工作的开展,全面提高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水平和林业产业发展水平。
   (五)加大对国土绿化的投入。各级要把重点绿化工程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有所增加。在公路、水利、铁路、城建等建设中,绿化工程建设必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验收,所需资金列入工程预算。城市绿化建设资金是城市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部分,要坚持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方针。各级政府要把绿化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项目,列入城市基本建设规划,安排必要的资金,保证建设需要。同时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稳定的、多元化的城市绿化建设筹资机制,拓宽资金来源,加快城市绿化建设。对商品林生产和国有林业场圃发展多种经营,财政、金融部门要在资金、信贷上给予照顾和支持。国家投资林业重点工程需地方配套的资金,各级要保证足额配套、及时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对绿化工作的领导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推进国土绿化事业的发展,是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把绿化工作真正摆上议事日程,本着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是我省多年来坚持且行之有效的办法,要继续坚持下去,抓紧签订第五轮绿化责任状。各级党政领导要率先垂范,亲自抓好1-2项本地区的重点绿化工程,做出榜样,使之成为推动本地绿化工作的示范典型和指挥现场,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各级政府要重视发挥绿化委员会组织领导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的职能作用,加强绿委办公室建设。
  (责任编辑:玮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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