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划网
登陆 | 注册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焦点 > 环境保护 >

北京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建议

时间:2012-05-30 18:41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王斌 郑烁珠

 

  本报北京5月29日讯记者王斌实习生郑烁珠北京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赵义29日在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作关于《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时介绍,目前北京市已建成地震应急避难场所71处,总面积约1406万平方米,可容纳人数236万人,能够疏散安置的人数约为全市人口的十分之一,仍存在总数不够、分布不均、管理不善等问题。因此,建议将草案中有关应急避难场所的有关内容和现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关于强震动监测设施,赵义指出,建设工程的所有权人除了承担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建设责任之外,还应当保证监测数据的正常传输,使已建设的强震动监测设施真正发挥作用。因此,建议将草案第六条第二款第一句修改为:“前款所列设施或者建筑物的所有权人负责强震动监测设施的管理和运行维护,并保证监测数据的正常传输。”
  对于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吸收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的经验教训,北京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建议草案明确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编辑:赵岩)

  (责任编辑:白雪松)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