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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东法院“七项规定”推进司法能力建设

时间:2014-06-10 08:31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黄忠影

    为贯彻落实广西自治区高院“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精神,田东县人民法院于日前出台了评查案件庭审、评查常态案件、邀请旁听庭审、推荐精品案件、规范用纸格式、裁判文书上网、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等“七项规定”,并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强力推进司法能力建设。

    评查案件庭审。该院要求各审判业务庭参加庭审评查的案件原则上不得少于开庭案件总量的20%以上,每名有审判任务的法官至少接受一次庭审评查,并按规定时间完成优秀示范庭审光碟刻录工作,目的在于提高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

    评查常态案件。该院规定除上诉、抗诉、再审案件外,所有审结和执结的案件一律于每月20日前将全部卷宗移送到审管办评查。审管办评查发现问题,该案主审法官必须在接收退卷次日起十天内作出整改,再次送审管办评查合格后方可凭“案件纠正情况表”归档入库。

    邀请旁听庭审。该院对典型案件的庭审评查,原则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组织代表旁听庭审。各审判业务庭必于庭前三天告诉审管办,并负责邀请旁听庭审的代表或委员,确保庭审公开。

    推荐精品案件。该院积极响应全区法院开展的“争创五个一百”活动,要求各庭(局)务必于每月20日前推定一份精品案件交到审管办参加评比或评选,漏者通报批评。

    规范用纸格式。该院规定从6月10日起,凡打印裁判文书使用A4纸超过2页以上的,一律采用A3纸交由文印室统一印制裁判文书,否则视为不合格的裁判文书,不能参加精品案件评查活动。

    裁判文书上网。该院全面推行“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坚持“以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切实抓紧抓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不断提高裁判文书上网的数量和质量。从6月5日起,各庭局在做好上网文书排版、技术处理和校对工作的同时,及时移送审管办建立台帐,确保所有符合上网条件裁判文书按照规定的程序在生效七日内上网公布。符合规定不宜上网的裁判文书要做好审批手续。

    审判运行态势分析。该院要求各庭、室、科、队在每季度第三个月10日前将审判质效指标合理区间值、审判质效主要指标、联动司法、审判管理、网上办案、阳光司法、新闻宣传等完成的情况,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写成书面报告交到审管办,再由审管办汇总写成全院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向上级机关报送,参加优秀评选。(黄忠影)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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