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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时间:2009-12-22 10:22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21世纪是海洋世纪。海洋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财富,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开发领域。开发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经济已成为国内外沿海地区实现经济振兴的重要举措。根据《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和《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和实施《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对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上辽宁”,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一、海洋经济发展现状与问题
  “十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海洋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全省各级涉海部门和海洋与渔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海上辽宁”发展战略和《“海上辽宁”建设规划》,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科技兴海和外向牵动战略,切实加强海洋综合管理,使全省海洋经济得到快速健康发展。
  (一)主要成就
  1、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增强。2005年全省海洋经济总产值实现1206亿元,年递增19.3%;增加值实现700亿元,年递增23.2%,占全省生产总值的8.7%,比“九五”高出2.7个百分点。
  2、海洋渔业持续发展。2005年海洋渔业经济总产值实现567亿元,年递增15.9%,占全省海洋经济总产值的47%。水产品产量完成425.3万吨,年递增4.7%;海洋渔业出口创汇11.2亿美元,年递增17%;渔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年递增4.9%。
  3、海洋各业稳步提升。2005年滨海旅游收入实现346亿元,年递增14.6%,旅游外汇收入6.6亿美元;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3亿吨,年递增17.1%,其中集装箱吞吐量350万标箱,年递增23.5%;造船工业产值实现145亿元,年递增25.3%;盐业和海洋化工业工业产值实现26亿元,年递增12.7%;海洋油气业产值完成6亿元。
  4、科技兴海初见成效。积极推进“科技兴海”战略,编制了《科技兴海规划》,加大了海洋科研攻关的力度。
  “十五”期间,共取得科研成果100余项,其中获省部级以上奖励38项。科技贡献率达42%。
  5、综合管理进一步加强。加强对全省海洋管理机构、海洋法制、海洋开发和保护等方面建设,先后出台《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与渔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并公布《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使全省海洋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初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二)存在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海洋产业结构不够合理,海洋捕捞业、海上交通运输业等传统海洋产业仍占全省海洋经济总量的60%以上,而海洋新兴高新技术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二是地区海洋经济发展不平衡。大连市的先导区地位明显,2005年海洋经济总产值占全省海洋经济总产值的50%以上。三是发展要素尚未整合,“海上辽宁”建设缺乏统一协调机制,海洋经济发展要素缺乏有效的配置,未形成整体优势。
  (三)发展潜力分析
  1、自然条件优良。全省海岸线长2920公里,其中大陆岸线2292.4公里,岛屿岸线627.6公里。共有海岛506个,总面积191.5平方公里,其中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266个,有人居住的海岛30个,岛上居民9.7万人。全省管辖的近岸海域面积6.8万平方公里。
  2、海洋资源开发潜力较大。全省具有经济价值的鱼类200多种,虾、蟹、贝类30多种,藻类100多种。全省可供海洋渔业利用的浅海水域面积163万亩,沿海滩涂面积243万亩。宜港海岸线1000公里。海岸自然风光秀丽,优质旅游业基本要素完备,名胜古迹星罗棋布,有著名的人文历史与自然景观45处,天然海滨浴场72处。石油、天然气和滨海砂矿等矿产资源较为丰富。
  3、海洋科技体系日趋完善。全省直接从事海洋科研机构14个,研究人员近千人,参与从事海洋科研机构30多个,科研人员达500余人。科研专业领域比较广泛,并拥有一批国家与行业重点试验室,每年从事海洋研究与开发的课题近百项。
  4、城市功能较为完备。沿海城市基本都属工业城市,城镇化率较高,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大连工业基础雄厚,自我发展能力较强,已在全国乃至世界形成城市品牌,是“海上辽宁”建设的龙头。大连、锦州、营口等高新区已构成沿海高新技术增长带雏形。
  二、海洋经济发展总体构想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海洋经济发展为核心,以海洋产业优化升级为主线,以辽宁环渤海开发为突破口,构建海陆互动沿海经济带,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着力点,大力发展支柱产业,以科技创新改造传统海洋产业,发展新兴海洋产业和海洋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强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和管理,不断提升海洋经济在全省国民经济中比重,增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基本原则
  1、科技创新带动。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依靠科技进步带动海洋经济发展。加快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引导海洋科技力量形成合力。加强海洋资源综合利用和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培育海洋科研、开发和管理的各类人才,提高海洋科技贡献率。
  2、海陆互动发展。海洋开发要以沿岸陆域为依托,海域为发展空间,海洋资源为对象,海洋产业为主体,陆海结合,以陆带海,以海补陆,综合利用。要因地制宜,实行港口、滨海滩涂、海岛与海域为一体的综合开发,拓展经济发展空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3、调整优化结构。以市场为导向,大力调整和改造传统海洋产业,积极发展培育新兴海洋产业,加快发展带动作用大的高新技术产业和龙头企业,推进临海、临港工业发展。大力发展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船舶业、滨海旅游业、海洋油气业等支柱产业,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和效益。力争在海洋生物、医药、能源化工及矿产资源勘探等领域有重大突破,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资源储备。
  4、开发保护并重。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规模和速度要与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走新型海洋产业现代化道路,实现海洋资源永续利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5、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沿海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海洋经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增加渔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努力改善、提高沿海地区人民生产和生活的环境、质量。
  6、依法管海用海。要树立法制观念,按照法律的规定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各级海洋行政管理部门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沿海地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的宣传,确保用海单位和个人合法用海。
  (三)发展目标
  总体发展目标:
  以建设“海上辽宁”为总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机制、体制创新为动力,进一步优化海洋产业布局,实施科技兴海、外向牵动和结构调整战略,实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到2010年,全省海洋经济总产值力争达到3000亿元,年递增20%;增加值力争达到1600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11.9%,年递增18%。
  海洋三次产业结构由2005年的40:20:40,调整到2010年的20:35:45。海洋产业劳动力就业达100万人以上,拉动间接就业128万人以上。
  产业发展目标:
  海洋渔业。水产品产量达到500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增加值达到480亿元,创汇15亿美元。全省渔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元。
  交通运输业。沿海港口生产性泊位达到470个,实现港口货物吞吐量5亿吨,集装箱运输达到1300万标箱,营运收入增长20%以上。
  滨海旅游业。接待海外游客145万人次,创汇12.9亿美元,接待国内游客5329万人次,旅游收入增长2倍以上。
 
  船舶修造业。造船能力达到800万载重吨,修船坞容达到100万吨,工业总产值增长1倍以上。
  盐业和海洋化工业。盐业和海洋化工业实现产值30亿元,其中,海盐产量稳定在300万吨左右。
  海洋油气业。海洋油气实现产量15亿立方米,形成盘锦、中海油锦州202及25-1两大海洋油气开采和石油化工生产基地。
  海洋医药、海洋生物工程、海水综合利用等新兴海洋产业有较大发展。
  海洋生物资源得到保护并逐步使海域生物群落结构保持相对稳定,濒危物种数量不继续下降,重要渔业生物资源严重衰退趋势得以控制,重要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得到恢复。
  在海洋环境方面,要减缓近岸海域污染和生态破坏发展的势头,使部分污染严重的海湾、河口环境质量有所好转。
  沿海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近岸海域水质按功能区划达标率90%以上。
  三、海洋经济区域布局与开发
  实施海洋区域开发,是发挥地区综合优势,提高开发总体效益,加速海洋经济发展,实现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目标的重要保证。根据自然条件、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区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我省海岸及临近海域可以划分为3个海洋经济区。在发展过程中应各具特色,共同构建海陆互动沿海经济带。
  (一)区域布局
  辽东半岛海洋经济区
  该区东起丹东市鸭绿江口,西至营口市盖州角,以基岩海岸为主,岸线长1995.2公里,滩涂面积约912平方公里。优势海洋资源是港口、旅游和渔业资源。海洋开发基础好,是海洋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之一。主要发展方向为:以大连港为枢纽,营口、丹东港为补充,建设多功能、区域性物流中心;加快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高海洋船舶制造的自动化水平和产品层次;建设大连、旅顺、丹东滨海旅游带,积极开展陆—岛旅游;重点发展海珍品养殖和海洋药物研究基地;大力发展水产品养殖和深加工基地;大力发展海水养殖、增殖和放流,建设张子岛、海洋岛农牧化基地;稳定复州湾、金州湾盐业生产基地;培植海水综合利用和海洋能源开发等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大力培育长兴岛海洋经济开发区建设。
  辽河三角洲海洋经济区
  该区从营口市盖州角到锦州市小凌河口,为淤泥质海岸,岸线长194.8公里,滩涂面积约800平方公里。优势海洋资源是油气田、海水和湿地资源。海洋开发基础弱。主要发展方向为:重点建设辽河油田的临海油汽田,勘探开发笔架山、太阳岛等油气区;构筑辽宁石油开采与石化工业基地;加强海水资源开发利用;稳定锦州盐业生产基地,加快盐化工基地建设;增殖和恢复渔业资源,保护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建设滩涂贝类养殖基地,发展港湾养殖和水产品加工业;发展旅游业;加快营口港和锦州湾港建设;加快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实施苇、鱼、蟹立体养殖和综合利用。
  辽西海洋经济区
  该区东起锦州市小凌河口,西到辽冀海域行政区域界线,主要为砂砾质海岸,岸线长315.4公里,滩涂面积约160平方公里。优势海洋资源为港口、旅游、养殖和油气。海洋经济发展基础薄弱。主要发展方向为:加快绥中海洋石油资源开发,大力发展石油化工工业;发展船舶机械工业,建成船舶机械制造基地;积极发展旅游业,打造“辽西走廊”黄金旅游线;加快锦州湾港口资源整合和建设;大力发展浅海、滩涂渔业养殖基地和水产品深加工;积极发展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
  (二)区域开发
  结合我省实际,海洋经济开发按照由滨海、近海和远洋梯次开发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布局。
  滨海开发。要改变追求经济门类齐全、产业结构雷同的现状,发挥比较优势,发展有竞争力的产业。以辽东半岛海洋经济区、辽河三角洲海洋经济区和辽西海洋经济区为依托,重点建设海水增养殖、船舶修造、油气开发和石油化工基地,海盐及盐化工、海水淡化、海水综合利用和水产品深加工、海洋医药、功能食品基地,加快全省滨海路和滨海旅游带建设,积极推进沿海金融、商贸和信息等产业建设。
  近海开发。这是“海上辽宁”建设重点,是向海洋广度和深度进军的基地。要在加强对海岛生态和环境及资源保护的前提下,以海岛为支撑,以近岸为依托,形成各具特色的海洋经济区。注重利用风能发电技术和海水综合利用技术,把海洋经济发展的空间拓展到近海。
  远洋开发。重点培育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创汇水平高的渔业龙头企业,加强现代化的远洋捕捞船队、远洋渔业生产基地建设,充分开发远洋渔业资源。发展远洋运输船队,参与国际航运市场竞争。积极配合和参与国家组织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远洋资源开发调研、论证和规划,为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创造条件。
  (三)沿海经济带
  实施环渤海“三点一线”发展战略,即加快环渤海沿岸的大连长兴岛开发、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建设、辽西锦州湾整体开发,以及环渤海沿线的开发建设。同时继续建设黄海沿岸产业,构建辽宁沿海经济带。以建设新型工业为导向,壮大搞活临港经济,重点抓好交通运输业、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加工、电力工业、高新技术产业、水产品增养殖业、水产品加工业、滨海旅游业、金融保险和房地产业。建设锦州西海国际工业园区,葫芦岛北海工业园区,丹东临港经济区,庄河花园口工业园,盘锦新工、天河两个工业园区和石油新技术等一批工业园区。通过“承北接南”、“东拓西联”、“内集外引”、“强点壮线”,推进沿海地带的产业集聚、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
  海洋经济要以长兴岛开发建设为突破口,做强做大海洋传统产业,加快培育海洋新兴产业,综合开发沿海滩涂和无居民海岛,不断增强海洋产业的综合优势;以沿海城市为依托,实施海洋经济陆海互动发展,要与沿海地区的工业化,城市化以及区域特色经济的发展结合起来,加快形成分工明确,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海洋产业新格局。打造一批能够符合资源特点、体现资源优势,具有区域特色陆海互动发展的海洋产业集群。经过“十一五”时期乃至十年的努力,辽宁沿海经济带主要指标的增长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成为环渤海经济圈乃至全国沿海地区较为领先的区域,力争成为东北亚地区极具活力和竞争力的重要经济增长区域。
  (四)经济开发区
  因地制宜,培育和建设海洋经济开发区。做好长兴岛开发建设的长远规划,使其成为全省海洋经济开发区建设的示范。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基础先行,有序启动”的思路开发长兴岛。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引入开发和城市建设的同步进行,最终建设成为工业港与商业港相结合、商工贸并举的多功能、现代化的大型综合性国际深水港区。要充分利用辽东半岛的区位、开放、港口和制造业的基础与优势,依托建设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合港,以承接欧盟、日韩及国内东北产业转移为重点,形成重大装备制造、船舶制造及配套、精品钢材、天然气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及仓储物流等大型临港产业集群,成为全省一流的海洋科技创新示范区、资本投入密集区、县域经济发展先导区和环境优美生态示范区。建设城市人口40-50万规模的现代化中等生态城市。
  四、海洋经济产业发展重点
  (一)渔业与加工业
  积极推进渔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传统渔业向现代渔业转变,实现数量型渔业向质量效益型渔业的转变。加快水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建设,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建设水产养殖基地,加快名特优精品养殖;压缩近海捕捞强度,调整远洋渔业在捕捞生产的比重;大力发展休闲渔业、服务渔业等新型渔业。
  水产品加工。紧紧围绕渔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主线,调整布局,调优品质,调高效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进工业理念,充分利用全省渔业资源优势和科技优势,扩大加工规模,增加加工品种,提升加工档次,提高加工比重,实现水产品加工业由初粗加工向精深加工、由传统工艺向现代技术、由资源消耗型向高效利用型的转变,打造一批水产品加工品牌和名牌。
  水产品加工业以优先发展地产品的精深加工、发展来料加工、加快发展保鲜保活运输业、发展超低温冷链建设为重点领域;以无菌操作技术、加工工艺技术、干燥控制技术和包装贮藏技术为重点应用技术;以速冻调理食品、仿生合成食品、休闲方便食品、配制食品、调味食品和营养功能食品为主要开发产品。加大对水产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到2010年,水产品加工企业达到750个,其中产值亿元以上大型加工企业30个,水产品加工量达到200万吨。
  海水增养殖。浅海、滩涂、筑池和工厂化养殖相结合,建设海水养殖生产基地,形成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大力推广底播增殖、滩涂养殖、筑池养殖和工厂化养殖等新技术、新方法。到2010年,养殖产量达到348万吨。
  海洋捕捞。压缩近海捕捞生产,培植近海渔业资源,发展远洋渔业。继续开展渔民减船转产工作,加强近海渔业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地方种群资源。严格执行《渔业法》等法规,实施伏季休渔制度,切实保护海蜇等海洋渔业资源。加大力度实施沿海对虾、海蜇增殖放流工程。巩固过洋性远洋渔业,积极发展大洋性公海渔业。到2010年,海洋捕捞产量稳定在152万吨。
  服务渔业。充分发挥各大中城市的作用,建立水产专业批发市场,大力扶持营销专业户和社会中介组织;加强水产品信息市场建设,拓宽水产品市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组织协调渔业生产和经营活动;加强渔业技术培训;健全推广服务体系,推进渔业产业素质全面提高。
  休闲渔业。发展休闲渔业这一新领域。以大中城市近郊为发展重点,从发展观赏渔业、旅游垂钓业、餐饮服务业入手,积极发展运动类、体验类、品尝类、游览类和教育类休闲渔业,丰富内容,扩展领域,提高品位和档次。
  基础设施。加快渔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丹东海洋红、营口光辉、葫芦岛小坞、大连湾、盘锦二界沟等9个中心渔港,建设鲅鱼圈海星、盘山、锦州大有等11个一级渔港和锦州人工鱼礁、兴城现代化渔业园区循环水设施等项目。
  (二)滨海旅游业
  依托滨海路建设,推进滨海旅游业快速发展,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滨海旅游带。要坚持适度超前发展,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并重的方针,提升在海洋产业中的地位,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最具活力的产业。以沙滩、海岛等自然景观为基础,突出滨海旅游特色,把我省的滨海建设成集休闲度假、会展商务、文体旅游、生态旅游、游船旅游、探险旅游等多功能的滨海旅游区域。
  着力开发一批具有国家级、世界级水平的旅游产品,建设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和竞争力的名牌旅游项目。打造一批辽宁旅游名牌精品,强化沈、大、丹旅游金三角和辽西旅游带建设。大连市要充分发挥浪漫都市、滨海、海岛、主题公园、渡假区的优势,充分发挥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作用,建设成为有特色、高品位、大客流、高创汇的国际性风景旅游城市;丹东市要发挥山江滨海风光、边境风情的优势,以鸭绿江、凤凰山、青山沟等国家和大孤山、天华山等省级风景名胜区为重点,突出边境、山水、生态、民俗风情等特色,加快东港大鹿岛甲午海战纪念馆等项目建设,全力打造旅游精品;营口市进一步完善西部滨海(河)旅游带、中部特色旅游带、东部山岳旅游带“三带”旅游区功能。加快营口开发区月亮湖景区、盖州赤山旅游区等项目建设;锦州市以医巫闾山、北镇庙申报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和辽沈战役纪念馆改造为契机,形成海、山、寺、馆为景点的“锦绣之州”,加快笔架山旅游开发区等项目建设,打造“辽西走廊”黄金旅游线;葫芦岛市要发挥明清战史、海滨温泉优势,重点建设兴城旅游区、龙湾海滨旅游区,开发九门口、碣石宫、连山圣水池等旅游品牌,加快菊花岛旅游开发区等项目建设和绥中万家竭石度假区、九门口长城景区配套设施建设;盘锦市要发挥生态湿地优势,重点建设红海滩、苇海观鹤、踏浪金滩等景区和滨海休闲、苇海休闲基地,加快鼎翔苇海生态旅游等项目建设,推出以观赏特色自然风光为主的新、奇、特旅游线路,建设成为北国湿地休闲之都。
  (三)交通运输业
  充分利用现有港口条件和优势,重点建设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以国际、国内航运市场为导向,统筹规划,加快建设和升级改造,突出港口的核心竞争力,通过资源整合、分工协作形成竞争优势,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备、快捷高效的现代化港口体系。把大连港建设成北方枢纽港、集装箱干线港。加快大型化、专业化码头建设,通过港口布局调整,形成以大连港和营口港为主要枢纽港,锦州港和丹东港为地区性主要港口,其他中小港为补充的辽宁沿海港口集群。
  大连港,重点建设长兴岛港,将其逐步建成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合港。加快建设大窑湾集装箱物流基地、鲇鱼湾国际油品及液体化工品物流基地、散粮物流基地、和尚岛煤炭装船运输系统、大孤山散矿物流基地和商品汽车物流基地等项目。
  营口港,重点发展鲅鱼圈港区,加紧建设和完善集装箱、铁矿石、钢铁、成品油及液体化工等大型化、专业化、集约化运输设施,积极开辟与港口相衔接的现代化物流园区,加快建设15万吨级深水航道。
  锦州湾港,进一步整合港口资源,建设辽西组合港,在继续完善2号港池建设基础上,逐步加大3号、4号港池和葫芦岛港区深水码头的开发力度;同时加快集装箱专用码头、原油接卸码头、港口深水航道及防波堤的建设和专业煤炭码头的前期论证工作。
  丹东港,在建设大东港区9-11号泊位基础上,开发建设庙沟挖入式港池,加快集装箱码头和港口深水航道的建设。
  “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建泊位150个,新增吞吐能力3亿吨,其中集装和吞吐能力1100万标准箱。到2010年,沿海港口生产性泊位达到470个,货物吞吐量达到5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300万标准箱。
  加快建设烟大火车轮渡。加快疏港铁路建设,确保与港口建设同步发展。主要项目有大连大窑湾疏港铁路、长兴岛疏港铁路、营口鲅鱼圈疏港铁路和锦州高天疏港铁路建设等;全面推进建设全省滨海公路1440公里项目建设。
  (四)船舶修造业
  我省造船业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在国际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以大连新船重工、大连造船重工、渤海船舶重工、大连中远船务为主体,形成了能够承接世界高水平船舶制造和维修的完整体系。
  “十一五”期间,船舶工业要坚持科技先导、军民结合、集群发展、做大做强的方针,实行造修并举,扩大造船规模,提升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研发制造水平,增强船舶配套能力,保持造船能力和水平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船舶生产基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做大做强造船主业,发展修船和船用配套产业,充分发挥环渤海湾船舶产业集聚效应,形成以大型造船企业为核心,大、中、小企业以及造船、修船和配套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重点建设大连、葫芦岛两大造船基地,加快推进大连船舶重工、渤海船舶重工和中远工业新建30万吨级造船坞项目,以及中远船务大型船坞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提升造船水平和能力。加快转变造船模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造船周期。重点发展大型海洋石油工程装备、海上浮式生产储油轮、30万吨矿石和原油运输船、8000箱以上集装箱船、大型液化天然气船、专用汽车滚装船、新型客滚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提高设计制造水平,逐步实现系列化、品牌化。加快大连、营口、锦州等船舶配套产业群和加工园区建设。
  努力扩大修船规模,以建设大型现代化修船基地为目标,加强修船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修船技术水平。积极支持中远船务30万吨修船坞、营口鲅鱼圈15-20万吨级修造船厂建设,丹东、锦州、葫芦岛等港口城市要利用沿海优势,发展修造、拆船产业,做大修船业。
  到2010年,造船能力达到800万载重吨以上,船用柴油机生产能力达500万马力,船舶本地配套率达到60%,修船坞容达到100万吨,修船产值达到30亿元。
  (五)油气和石化
  海洋油气业要按照“深化盆地、开发海洋、突破外围、准备新区”的总体方针,继续加大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在开发近海海域海洋油气的同时,向远海挺进,实行保护近海、开发远海的战略。深化老区勘探和调查,增加经济可采储量。强化未动用储量评价和研究工作,加快先进工艺技术的试验与应用,降低开采成本,增加探明可采储量,提高采收率。加快浅海油田开发步伐,组织好低产井、低效井、复杂措施井、低产高成本区块及外围难采储量区块的合作开发,努力延长油气相对稳产区,为发展接续产业赢得时间。在稳定盘锦油气采掘业的同时,加快中海油锦州202及25-1气田的开发进程,使其尽早向我省供气。
  到2010年,天然气生产能力15亿立方米,其中辽河油田维持在8亿立方米,中海油锦州202及25-1气田力争7亿立方米。
  围绕海洋油气开采业,大力发展临港、临海石油化工业,建成新型化工基地。重点发展原油加工、乙稀、合成材料、有机原料和精细化工,加快培育以大连大型石化生产基地为龙头的环渤海石化产业群,努力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石化生产基地。
  (六)高新技术产业
  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大力发展海洋生物医药、功能食品、海水利用、海洋生物、海洋能源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提高海洋综合开发整体水平和效益。
  海洋生物工程。研究开发有益微生物繁殖生产技术,利用现代转基因工程、微生物工程和克隆等生物技术,进行海洋生物优质品种培育、雌核无性、鱼类克隆、多倍体育种,培育生长快、周期短、免疫力强的优良养殖品种。
  海洋医药食品。重点研究发展抗病毒、肿瘤、衰老,防治心脑血管病和糖尿病,以及增强肌体免疫功能的新型海洋药品和保健品。
  养殖病害防治。以大连水产学院、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等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开发先进适用、技术含量高的海水养殖技术,发展工厂化集约和健康养殖,改造传统养殖方式;应用生物技术改良养殖品种,繁育名优种苗;开发鱼类病害预防疫苗和病害生物防治技术。
  海水淡化利用。在沿海地区的重点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大力推广直接利用海水替代淡水作为工业用水等(如冷却水)。有条件的沿海城市,推广海水作为大生活用水(如海水冲厕)。以满足海岛居民生活用水需求,加快海岛海水淡化工程建设。在大连、葫芦岛等沿海城市建设海水淡化示范工程,建设海水利用产业化基地和海水利用装备制造基地。重点建设辽宁正业企业集团3万吨/日海水淡化项目、葫芦岛北方膜工业有限公司反渗透海水淡化设备制造生产线项目。到2010年,全省海水淡化能力达到14万立方米/日,海水直接利用能力达到45亿立方米/年。
  在其他方面,主要是开发潮汐和风力发电技术,医用新材料和海洋化工新材料能;大力发展船用及海洋工程环保设备,重点发展船用焚烧炉、污水处理装置、油水分离机、原油洗舱机械等。
  (七)海盐及化工业
  在保持食盐、原盐现有生产能力前提下,调整产品结构,充分利用资源和原料优势,开发养殖业和盐化工产品,加快产品升级换代。
  优化盐田结构,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充分挖掘生产能力,合理调整蒸结结构,提高制、保、排能力,提高盐田面积的利用率,提高单产和产品质量。调整盐化工产品结构,加强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建立以盐业集团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机制,继续加大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合,大力开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钾、溴、镁等系列产品和苦卤、海水综合利用,拉长产业链。发展水产养殖和盐田生物工程。对低产盐田“退盐还养”,并向多品种发展。解决卤虫干燥技术和人工增产使用技术,开发应用盐田生物提取药用品技术。积极开展海藻化工生产,不断开发新产品。
  五、建设现代化新型渔村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要在沿海县区中,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具有一定带动和辐射能力的渔村,加以扶持,建设成为具有现代特色的新型渔村。要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建设现代渔业、解决“三农”问题、发展渔村经济出发,选择一批示范村先行,分期分步开展。
  要结合集镇建设和产业聚集,加强渔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现代化渔港经济区。加快渔村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渔民增收。规划建设新渔村镇,改善渔村物质条件,加快渔村经济体制改革,要依法整顿、规范渔村经济秩序,培植渔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壮大渔村经济实力,走渔业发展、渔民增收、渔村繁荣的健康发展道路。要重点解决与渔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问题。开展内容丰富的家庭文化、休渔期文化和渔船文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六、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
  (一)生物保护
  加强对国家级和地方级各类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和保护。把尚未纳入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海洋生态系统和海洋珍稀、濒危生物种重要栖息地,尽快申报建立自然保护区。对一些已遭到一定破坏,已部分丧失典型性、完整性和代表性的,要加以恢复。
  要发展外海远洋渔业,保护近海资源,有计划地控制和压减沿岸水域和近海渔业生物资源的捕捞强度。严格执行禁渔区、禁渔期和新的伏季休渔制度,积极引导渔民搞好作业调整。加强入海河口、海湾等重点渔场繁育区的保护。
  改善渔场生态环境,选择条件适宜的海域投放保护性人工鱼礁,积极开展增殖放流,增加自然资源。改良海水增养殖生物的品种。更新和调整增养殖种类结构。引进原种培育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增养殖品种。
  (二)海岸带保护
  开展海岸调查评价,制定海岸和滩涂利用与保护规划。对具有特色的海岸自然、人文景观加强保护和管理,保护海防林等护岸植被,严禁非法采砂,加强海水侵蚀岸段的治理和保护;严格控制滩涂围垦和围填海,对围垦滩涂和围填海活动,要科学论证,依法审批。严禁围垦沿海沼泽草地、芦苇田和湿地。实施一批海岸带生态环境整治工程,恢复和改善海岸带生态环境;加强对已有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新建海洋生态系统、海洋野生生物、自然历史遗迹、辽东湾湿地和鸭绿江口湿地等自然保护区。
  (三)环境保护
  控制陆源排污是保护海洋环境的重点。一要加大“辽河流域”和“碧海行动计划”的实施,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逐步实现城市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二要严格控制临海工业污染排放总量,重点污染企业实现全面达标排放,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三要加强直接排海的非点源和养殖排放污染治理。要大力整顿滩涂养殖业,提高养殖技术,加强废水排放的监督、控制和管理。加强沿海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养殖。四要改善港口污染处理设施,加强港口船舶废弃物接收和处理能力,提高船舶和码头防污设备的配备率,并在大中型港口建设岸基油污水接纳处理站或配备油污水接纳处理船。
  控制海上排污,加强海上石油平台、倾废等带来的污染,提高船舶、海上石油平台防污设备的配备率,污水必须达标排放,同时要预防平台井喷溢油,平台上要配备各类防污设备和器材。
  加强辽河口、大连湾、锦州湾等近岸重点海域污染防治,将海域污染防治与沿海陆域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区域防治。对重点污染海域进行污染物入海总量控制,削减主要污染物入海排放总量,逐步使污染海域达到功能区划指标,恢复污染海域的环境功能和生态指标。
  (四)灾害防治
  建立防灾减灾管理体系。沿海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海洋防灾减灾工作,应将海洋的防灾减灾工作纳入省、市、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各级防御海洋防灾实施方案、应急执行计划。同时,加强海洋灾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高整体水平。进一步巩固、完善现有海岸监测站网,提高监测能力,在重点区域增加监测站点和监测浮标,利用高新技术改进断面监测,逐步实现对各类海洋灾害要素的常规化监测,重点抓好赤潮的监测预报工作;加快建设海洋立体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将涉海部门的观测站作为基本站和辅助站纳入站网,并与区域海洋预报中心联网,建成我省的海洋环境预报信息平台,形成完整的多级互补的预报、警报体系,提高海浪、风暴潮等海洋灾害预报和警报的时效及准确率。
  七、保障措施
  (一)增强海洋国土意识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意义,海洋是新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战略性资源基地,是我省国民经济潜力最大的新增长点。加强全民海洋意识教育,运用多种宣传工具,加大海洋开发和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海洋国土和海洋经济意识,调动群众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和保护海洋的积极性,为海洋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二)加大海洋经济投入
  沿海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发展海洋经济的支持,特别是要增加对公益性海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坚持“谁投资、谁开发、谁经营、谁受益”、“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逐步建立起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群众自筹、吸引外资等开放式、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采取更加积极的扶持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将资金向海洋产业倾斜;要积极吸引外商采取各种投资方式兴办海洋外资企业;鼓励和支持省内外各类投资者依法平等参与海洋资源的开发建设;大力推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支持和鼓励海洋开发的优势企业通过股票上市等形式直接融资,拓宽融资渠道。
  (三)加快海洋对外开放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扩大海洋产业对外经贸与合作范围,促进国际间、地区间的经济、技术、资源的优势互补。要重点引进国外资金、先进设备及智力,加速海洋产业科技进步。抓好海水养殖、水产品深加工、滨海旅游、海洋食品和药物等行业的招商引资,促进我省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扶持外向型海洋经济的龙头企业,鼓励有比较优势和竞争力的海水养殖业、海洋运输业、远洋渔业等产业实行“走出去”战略,开拓国际市场。
  (四)实施科技兴海战略
  要加强海洋科技能力培养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海洋研发能力。增加科技兴海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海洋资源开发和海洋环境保护的技术攻关及重大海洋科研项目;推进海洋产、学、研一体化,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海洋人才战略,建立海洋研发中心,要加强与国家科研院所合作,提升海洋科技研发水平;强化和扩大各综合大学涉海院、系建设,创办一所综合性海洋大学,培养海洋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素质的海洋产业大军;选派我省优秀中青年海洋科技和管理人才到国外学习培训,提高我省海洋科技的总体素质和水平。
  (五)调整海洋产业结构
  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发展海洋新兴产业是增强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十一五”期间海洋产业发展的主线。要在进一步抓好传统产业的同时,大力推进新兴产业的发展,做到传统产业支持新兴产业,新兴产业带动传统产业,提高二、三产业比重。要通过项目牵动、龙头带动、工程驱动,实现海洋产业上档次、上规模、上台阶,提高全省海洋经济的整体实力。近期重点抓好海产品的深加工与综合利用,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壮大船舶修造业和海洋油气业;加快海洋精细化工、海洋制药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在有条件的地方依托港口发展海洋工业;第三产业要以旅游业为重点,大力发展休闲、度假、娱乐、探险等有特色的滨海旅游业。
  (六)严格海洋综合管理
  进一步加强海洋法制建设,依法管海、合法用海。在认真贯彻执行《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基础上,抓紧制定重点海域主要污染排海总量控制指标和配套法规规章,使海洋管理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海洋环境执法队伍的现代化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实施海域使用证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省有关法规,加强涉海项目管理和环境影响评估,把海域使用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加强海洋规划管理,规划各类海洋开发活动,提高海洋资源配置水平;完善海洋管理体制,加强部门间协调与合作,形成多部门合作的海洋执法体系;提高全社会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海洋开发利用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七)强化海洋环境整治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要与海洋经济结构性调整结合起来。限制污染严重、浪费资源的开发活动,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在保护中开发利用,陆海兼顾,以控制陆源污染为重点,恢复和改善沿海水质和生态环境。完善海洋环境监测系统与评价体系,减缓和遏制近岸重点海域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的势头。发展生态型养殖业,建设生态城市。加大入海的河口整治力度,加快沿海防护林建设和生态自然保护区建设。努力实现海洋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确保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八)加强海洋工作领导
  海洋经济发展涉及众多部门、单位和企业,必须加强综合管理统一协调,依法行政。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海洋经济管理工作重要意义,把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省和沿海市县(区)三级政府都要成立海洋经济工作领导组织,健全协调机制,研究制定促进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各涉海部门和沿海各市依据本规划,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开发建设规划和相应措施。
  (责任编辑:玮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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