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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经验总结的通知

时间:2009-12-22 16:39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规效能办[2007]0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2005年9月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和全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积极探索,在依法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权,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提高城乡规划实施的执行力,促进依法行政;完善城乡规划工作机制,推进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提高规划的权威性,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加强作风建设,转变规划服务意识,提高规划管理工作效能和效率;加强廉政建设,推进政务公开、阳光规划,确保规划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健康成长;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决策、实施、监督和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等方面都探索和总结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为将这些富有成效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和提高,推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现将做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经验总结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和《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2007年工作要点》的要求,总结各地自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效与做法,作为一项阶段性成果以促进各地扎实深入地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
二、总结内容
1、城乡规划编制
(1)推进城乡规划科学编制;
(2)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3)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4)历史文化名城与风景名胜区保护;
(5)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编制相关制度及法律、法规。
2、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1)提高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效率;
(2)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建设;
(3)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建设;
(4)建立城乡规划有效实施的保障机制,提高城乡规划执行力;
(5)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制度及法律法规。
3、城乡规划政务公开
(1)实行“阳光规划”,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2)加强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提高服务和监控能力;
(3)相关制度及法律、法规建设。
4、城乡规划廉政、勤政
(1)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优秀个人或单位的先进事迹;
(2)相关制度建设;
(3)违规违纪查处案件与经验教训。
5、城乡规划信访、督办及违法建设案件处理情况
(1)违法建设查处成效与案例;
(2)工作机制创新;
(3)相关制度及法律、法规建设。
6、其它方面的成效与经验总结
(1)端正城乡建设指导思想,实现法治规划、廉洁规划、责任规划的做法;
(2)开展有关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交流、监督检查、绩效评估等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做法;
(3)其它有成效、有创新的相关工作经验,如:探索规划执法新思路的做法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地要加强组织协调,在认真做好本省、市总结的同时,切实抓好各市、县的经验总结工作,特别要抓好联系点的总结工作;
2、总结内容不要求全面,可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突出自己的工作亮点与特色及取得的成效;
3、总结材料的内容要完整翔实,要有相关的数据,典型实例,如:听证、公示,建章立制,查处违法违规,处理违法违规项目等方面的数据;文本文件与电子文件一并上报,该上报材料将作为考核、评比各省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绩效的重要参考。
4、上报时间截至2007年10月15日;
 
 
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六日
 
 
  (责任编辑:玮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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