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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市建设政策

时间:2009-12-22 13:26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1、加强区域合作与分工,建设服务于珠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促进区域城市的协调发展。
  2、广州港内港区逐渐向南转移,促使广州向河口、海口型城市方向转变,完善居住区配套设施服务体系。
  3、培育城市策略性增长区,为城市发展控制土地资源。
  4、通过积极的立法和行政手段控制城市结构性生态用地。
  5、通过建设活动中心等相应措施,吸引具有较高人力资本和创新能力的人口,提升人口素质,增强城市总体竞争力。
  6、规划统筹安排消防站,以及消防供水、通讯、消防通道建设,促进城市消防设施合理分布,提高城市防火灭火能力。
  7、合理安排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基层治安管理机构、交通管理机构和司法行政机构等机构、设施的用地和布局。
  8、加强和完善医疗卫生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国际一流的重大疾病医疗和远程救治中心,推进优势卫生资源组合,形成若干高知名度医疗机构。
  9、推进广州市公众、区级体育中心(场馆)等规划建设;继续完善体育场馆配套设施建设;加强群众性健身场地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的市—区(县)—街(镇)—居委会(村)四级体育设施网络体系。
  10、关注人口老龄化,增加老龄人活动场所,健全老年福利服务体系和社区老年服务网络。
  11、加强军事设施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协调。
  12、近期重点开发建设南部的南沙地区、广州大学城、广州铁路新客站以及东部的珠江新城、天河—黄埔—新塘地区;逐步完善旧城功能;完善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白云国际机场航空港、广州港南沙港区和琶洲会展中心—大学城信息港建设。
  13、近期建设用地供应以新区供应为主、旧城为辅,优先和重点供应南部地区、东部地区,加大盘活、清理闲置建设用地力度,严控粗放式发展的村镇建设用地规模。重点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等公共开发主导的建设用地供应。
 
 
  (责任编辑:玮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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