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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与政策法规

时间:2009-12-22 13:26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我相信,任何一个对城市规划稍微有些了解的人,都绝对不会否认城市规划如今对城市的巨大影响.她关系到城市运作的方方面面,关系到到城市里生活的每一个人.人们生活在城市里,感受着城市,与城市共同成长,发展.而城市则给人提供生活所需的一切,使人们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由于城市和人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关系,就注定了城市成为一个为其中所有人共同拥有的公共空间,也注定了城市将与居民共荣共损.城市中的任何一方面都将会涉及到公众利益,如何使公众利益能够得到保护,于是政府进行了干预.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法规的颁布和实施,确保公众利益得到保障.光有政策法规还不够,因为城市是一个巨大复杂的系统,要如何使城市有序的进行建设,如何使居民生活更加美好,就还要依托城市规划来进行.
    我们不难理出一个这样一个观点,城市的建设发展,需要依靠城市规划来进行,然而城市中公众利益的保障则需要政府的政策法规来确保.在这两者中,难免会产生冲突,于是这个时候政策法规的优先性就体现出来,迫使城市规划改正原先的方案以确保公众利益不受损害.由此也可以看出,政策法规的优先级是要高于城市规划的,因而政策法规可以利用这一点对城市规划进行引导,监督.这也可以通过我国政府颁布的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可以看出,城市规划是受到政策法规影响很深的.想必与城市规划涉及公众利益是分不开的.
    如今的社会发展,尤其是城市发展,越来越注重城市规划所起到的作用.也正因为如此,城市规划大规模的普及开来,变得愈发的重要.在这样一个时期里,如何使城市规划更好的服务与大众,更好的发挥其作用,就不得不依靠政策法规的引导.其实,在国外很多发达国家,已经将城市规划作为一项公共政策,使其成为了政府政策的一部分,充分发挥其作用和职能.而在我国,城市规划还处在发展期,尽管政府逐渐重视城市规划,并将其作为城市健康发展所必不可少的,但是却还没用将城市规划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公共政策.这里面有很多原因,究竟为什么也不是本文所要讨论的.我在这里重点是关注我们现如今处在这样一个现实情况下,政策法规如何与城市规划相互配合,更好的发挥出城市规划的作用.为此我们不得不先分析下为何国外发达国家普遍要将城市规划转变为一项政府的公共政策呢?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观点中,城市规划包涵了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方方面面,因而应该成为一个城市各项发展政策的一部分,应该具有政策的强制性.此外,由于城市规划有设计成型到具体实施这个过程是复杂多变的,需要政策有力的支持以确保规划结果得到实施.可见将城市规划作为一项公共政策是城市规划发展的必然趋势,其好处是不言而喻的.那么当前我国现状下,城市规划和政策法规又该有着什么样的关系以确保城市规划更好的为大众服务呢?
    在我看来,面对现如今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政府的政策法规首先应该以维护公共利益为主要目标,在这个基础上,通过与城市规划相配合,确保城市规划的各项设计方案能够有效地实施下去.此外,在整个城市规划领域,对于学术问题应该不要大加干涉,给于城市规划充分的发展空间,而只对城市规划关乎民生,公共利益的方面起到引导,帮助的作用.之所以这样,一方面是给予城市规划充分的自由,使其能够充分结合中国自己的国情,发展成为为中国公众利益服务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科;另一方面则是确保城市规划在具体发展创造的过程中,能够牢牢把握住以为人民服务,确保公众利益为目标,在具体规划设计时充分考虑到居住在城市中人的感受,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这样做出来的规划才是一个值得去实施,值得去实现的.这样的城市才是有活力,有发展的城市.
    现代社会的发展是十分迅速的,无论在哪个学科领域,新的知识新的理念都是层出不穷,可以说是日新月异,城市规划也不例外.既是如此,那么如果我们政府的政策法规对于城市规划的干涉过大,而又缺乏足够的科学眼界的话,对城市规划是十分不利的,可是说是扼杀了我国城市规划的发展.所以,处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又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我们政府的政策法规对于城市规划的干预应该越少越好,尽量不要对学术的问题作过多的干涉,而应关注具体的实施以及城市公众利益上面.这样,才能更好的配合城市规划,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
    当然,我国的城市规划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如今,西方各发达国家的城市规划逐渐成为当地政府的一项公共政策时,我国却仍然是通过政府的政策来进行控制,引导.虽说这里有许多的客观因素限制,但是如果能够抛开包袱,引进西方先进的思想技术,结合中国自己的特点,创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规划与政策法规相配合的新形制,相信会对我国的城市规划产生深远的影响,无疑是进步的,是积极的.
 
    我国的城市规划随着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经历了由弱逐渐走向强的过程,规模日益扩大.但是在迅猛发展的背后,我们要看到的是我国城市规划的编制与政策管理是脱节的.城市规划的编制往往都是滞后的,甚至编制后一改再改,很多规划好的内容最终都无法实施.面对如此的境地,不得不加深政策法规对城市规划的管理,可是过分的管理又会导致城市规划的不健康发展,这也是不合时宜的.到底如何的处理好城市规划和政策法规相互之间的关系,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在此本文就不多述了.但是通过本文以上内容的论述,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那就是可以将城市规划与政策法规相结合,使其成为一体,这样一来就不用考虑两者之间的关系,而可以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公众利益和城市发展建设上;二来可以使城市规划法律化,能有效地确保城市规划成果的最终实现,也能增强其社会效应,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应有的职能.说到底,城市规划与政府政策法规的关系是日益密切了,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助.人们不能一厢情愿的将两者拆开,也不能不假思索的将两者强行融合.正确的处理两者的关系,正确的看待两者的冲突矛盾才能最终使物尽其用,达到我们真正的目的.但是无论如何处理,都要本着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科学的社会发展观,这样城市规划才能有发展,城市才能有成长.
 
 
 
  (责任编辑:玮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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