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划网
登陆 | 注册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焦点 > 规划视点 >

顺应自然才能根治“城市内涝”

时间:2012-08-08 09:20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许晓明

  近日,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副主任史培军在针对北京暴雨接受采访时表示,城市内涝责任在建设者,根本原因在于城市规划未能遵循原来的自然地理格局。史培军还称,应急预案中过多理论性、程序性、普遍性的操作方式难以应对每次灾难个性化的东西,做不到随机应变。(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

  有关城市内涝灾害频发的成因,从史培军先生的专业分析来看,最主要的教训在于:城市规划建设的人为活动,破坏了大自然“排水系统”的原有格局,导致排水不畅、积涝成灾。“专业控”的分析,简单明了地确定了城市内涝的症结所在。

  无论在平原还是山地,大自然本来有着自己精密的“排水系统”,池塘湖泊可以积蓄雨水,江河溪流可以排泄洪涝,区域水系可以自我调节。然而,人类建造的城市强烈地改变了大自然的原貌,随着道路、高楼、围墙等人工建筑拔地而起,池塘湖泊被侵占乃至填平——蓄水能力削弱了,江河溪流壅塞、阻断——排水能力被削弱了。在人工改造的城市环境中,由于没有强大的排水系统,疾风暴雨一来,雨水流也流不出去,积水吞也吞不下去,内涝成灾也就不值得奇怪了。

  从人类活动与自然规律的基本矛盾来看,因噎废食地放弃城市发展当然不足为训,但无视自然规律的城市建设模式也必须深刻反省。内涝成灾现象越来越严峻地警告我们,违背自然规律的建设终将遭受大自然的惩罚,城市建设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只有“因势利导”地借鉴大自然的智慧才能永诀水患。

  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要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而推进“天人”和睦相处的城市建设,当是其中应有之义。城市建设模式向科学发展转型,必须协调处理好人的需求与自然“需求”之间的矛盾关系。尊重自然的城建,首先要做到了解自然的“性格”特征,国土资源、水务、规划、城建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在彻底摸清当地自然水文特点的基础上,经过全面、详尽、周密的统计、计算和规划,由城市排水系统自觉地担负起原本由自然水系承载的蓄洪、排洪功能,才能让暴雨、洪灾驯服于科学的智慧之下。

  现代化城市建设是庞杂的系统,自然水文也是源远流长的复杂体系,在城市建设需求和顺应自然规律之间做好平衡设计,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一座城市的排水系统固然有万千个节点,而发生严重内涝灾害的地方,恰恰就是城市排水系统最易遭受攻击的重点,也是当前城建工程中最脆弱的环节。要对以往历次内涝灾害的详细情形进行深入剖析,弄清哪些区域容易急雨汇集,哪些地区容易出现排水不畅,哪些灾害是城市泄洪能力弱造成的。解决了薄弱环节上的问题,自然就解决了城市防洪的关键问题,再从这些关节点出发扩大、延伸战果,城市内涝并非无法根治。 

  (责任编辑:白雪松)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