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记者由海南省海口市规划局获悉,国务院日前同意修订后的《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要求逐步把海口这个省会城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国务院关于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要求海口市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304.8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以主城区为核心,依托主要交通干线,引导城镇合理布局,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此外,国务院要求海口市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主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8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09平方公里以内。 国务院要求海口市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开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居住和生活质量,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 国务院对海口市的沿海开发规划和绿化十分重视,要求这个省会城市加强对沿海地区开发的规划控制和引导,优化功能布局,保护好自然生态岸线;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保护的绿线,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按照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要求,保护好“海、城、江、林、田”自然生态格局,突出热带滨海城市风貌特色。(记者 高鹏 通讯员 梁就成)中国规划网海口7月6日电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