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划网兰州6月3日电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兰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占城市规划区面积的比率由2005年的11.8%%上升到目前的35%%,在促进兰州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独立行使规划管理权,使开发区规划建设各自为政的做法,不仅与《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不符,更在客观上形成一个城市有多个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情况,导致规划引导、调控作用得不到发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派驻该市规划督察员后,不仅有效解决了这种情况,而且帮助该市不断提升规划管理水平,受到政府及全社会的一致好评。 发现管理弊病理顺管理体制 部派督察员到位后,便在第一时间发现了兰州市下属两个开发区存在的规划管理体制弊病,随即向市政府发出了《关于理顺兰州市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的督察建议》。建议在注重保持开发区招商引资动力的同时,对现行的规划管理体制做适当调整,将开发区规划建设纳入城市统一规划和管理。 督察员的一纸建议,让兰州市政府及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意识到,开发区管理权下放会造成城市总体规划被肢解,既不利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及环境保护,也为城市的长远发展带来隐患。“设立开发区的初衷是要提供有利于招商引资的政策制度保证和配套的基础设施,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平台。只要规划主管部门适当改进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就可以满足开发区建设的需要,而不必下放规划管理权。”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某负责人表示。不久后,该市政府和规划主管部门统一了思想,接受督察员的建议,理顺市级规划管理体制,维护城乡规划统一管理。 2009年12月,兰州市政府印发文件,正式设立兰州市规划局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和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同时明确两个分局为市规划局派出机构,坚持全市统一规划管理的原则。 事实证明,集中市级规划管理权不但不会降低规划审批工作效率,而且有利于城市统一规划和高效建设。 在督察员的推动下,该市还认真对照《城乡规划法》和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对涉及开发区规划管理体制的相关文件进行了整理。如市人大针对督察员提出的《兰州经济开发区条例(草案)》中部分条款与集中市级规划管理权的原则不符问题做了修改。目前该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实施;市委针对《中共兰州市委关于解放思想创新实干,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规划管理权下放、不符合《城乡规划法》和国家相关法规的问题,主动进行了修改。此外,他们还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榆中和平地区“一书两证”规划管理试行办法》,理顺了兰州和平地区市县共管的规划管理机制。 强化管理手段提升工作水平 部派规划督察员自进驻兰州3年来,从完善城乡规划法规体系入手,对该市城乡规划管理的难点问题提出了合理的建议。这些建议经市政府和规划管理部门吸纳和改进,使兰州市规划管理工作在审批机制、编制管理、实施监督等方面均日趋规范。 在督察员的督促下,他们制定推行《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进一步规范了城乡规划管理审批程序,不断深化对建筑密度、容积率、退距退界、绿地率、套型面积、日照标准等建筑审批热点、难点问题的探讨。 市政府还针对督察员发出的《关于更好地依法履行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职能的督察建议书》,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对该市近年来所做的8个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重新研究,加快审批进度。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市政府还对2009年控规的编制作出安排,落实资金700多万元,组织对东岗地区、七里河地区和安宁新城区等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编。 同时,督察员在兰州市摩托车汇展中心违规侵占公共绿地、九州开发区“5·16”滑坡事件等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处理中,及时发出督察建议。并协助政府部门针对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发现的共性问题,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相关规划管理制度。 3年来,兰州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并落实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沟通配合机制,为督察员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进一步的工作中,兰州市将充分吸取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科学编制规划,严格实施规划,不断提升城乡规划管理水平,促进城乡建设的科学发展。张际达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