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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加大城乡规划立法力度

时间:2010-05-10 12:11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据中国建设报报道 近日,《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民意。
  据安徽省法制办经济法制处副处长李兵介绍,草案体现了城乡统筹,将加大对农村规划的力度。而为了保证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连续性,防止“拍脑袋”规划行为,草案对规划的起草及制定过程进行了严格约束,所有规划必须按程序进行。并要求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作出预测性安排,至少应放眼30年至50年。
  为突出特点,根据安徽的实际情况,该草案重点突出了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等特定区域的城乡规划。
  此外,草案对于规划的更改程序也作了严格限定,对违反规划的行为也将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并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并有权就涉嫌违法的建设活动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玮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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