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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花园”违法建设 全面摸底 依法查处

时间:2015-05-07 08:08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袁弘

    昨天,成都市规划局对“锦绣花园”违法建设有关情况进行了回应,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通报。

    据介绍,自2010年7月,成都市规划局承担五城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职能以来,规划执法人员就对武侯区“锦绣花园”小区内正在修建的多处违法建设依法实施了查处,先后30余次现场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并组织了3次强制拆除,均因违建业主阻挠,未能实施拆除。

    2015年5月5日,成都市规划局又会同武侯区相关执法部门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锦绣花园”小区违法建设查处相关工作。

    2015年5月6日,成都市规划局主要负责人率规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办公,对“锦绣花园”小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下一步,市规划局将立即对正在实施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督促当事人停止违法建设行为、拆除违法建设,并会同武侯区治违办、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同时,会同属地政府成立两个工作小组,利用3-4周的时间,对“锦绣花园”小区进行全面摸底,对经核实存在违法建设的建筑将依法予以查处。本报记者 袁弘

    联合行动 三处违建已停工

    昨天,针对锦绣花园别墅区内存在大量违法搭建的情况,本报记者进行暗访调查,并对其中一些正在建设和已经建成的违建进行了曝光。见报后,引起了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规划和城管部门在第一时间展开行动,责令在建工程立即停工,督促相关当事人配合处理、拆除违建,武侯区也成立了两个工作小组,准备利用2至3周的时间,对整个小区进行全面摸底,并对经核实的违建进行依法查处……

    对于相关部门的举措,小区群众自然是拍手称快,不过相对于治理的决心,他们还是更希望看到治理的成果,“这些问题已经存在多年,希望这一次治理能真正落到实处,尽快把这些违法搭建清理干净,还小区整洁舒适的环境!”一位居民说。

    现场处理

    在建工地已经停工

    昨天下午两点左右,记者再次来到锦绣花园别墅区,此前还在施工的1号、18号和20号三栋别墅如今已经停工,来自火车南站街办的城管队员值守在现场,防止施工人员返回复工。一位城管队员告诉记者,他们每天早晨6点到晚上10点,至少会安排5名队员在此进行监督,其中3人值守现场,2人进行巡查,全面覆盖,防止违建死灰复燃,“今天早上刚来的时候,还是看到有施工人员进来,我们立即对其进行劝离,对方也很配合,没有继续施工。”

    除此之外,成都市规划执法监督局的工作人员也赶到现场,对这三处在建工地张贴了《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明确告知这三处违建的责任主体,其别墅建设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3条和《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37条规定,属于违法建设。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再次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履行规划行政决定。

    据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工作人员袁培康介绍,这三栋别墅原来的面积都是200多平方米,现在经过现场核查,发现其改建后总面积均超过1000平方米,已经严重超标,属于违法建设。这次治理工作中,规划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违建进行查处,督促当事人停止违法建设行为、拆除违法建设,“对于仍然不配合治理的,我们将一律进行强制拆除!”

    群众声音

    该出手时就要出手

    对于相关部门的举措,当地群众表示十分支持,认为处理小区违建,就是应该本着该停就停,该拆就拆的原则,决不能心慈手软。一位小区居民告诉记者,这些违建长期占用小区公共资源,破坏小区居住环境,对大家的正常生活带来了影响,“因为它们的肆意侵占,公共绿地没了,儿童活动区没了……说到这些违建,大家没有不气愤的!”她认为,这次治理可谓大快人心,可以说是坚持了依法治理。

    当然,更多的居民希望这些违法搭建能尽快拆除并恢复原貌,“光停下来不行,还要考虑如何根治。趁现在还没有完工,相关部门应该拿出刚性举措,该改的就改,该拆的就拆,不要让这些建筑继续存在下去!”另一位居民告诉记者。至于那些已经建成的违建,他认为相关部门不能有畏难情绪,觉得已经修好就管不了,“违建这种东西,就是你越怕它,它越猖狂。该出手时就出手,要让它明白邪不压正的道理!”

    联合治理

    全力维护广大业主利益

    作为小区物管的成都德昌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是去年10月入驻这个小区的,对这些违建的情况也十分清楚,但由于没有执法权,他们也不能采取更多的限制措施。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之前的物管公司没有移交业主信息,他们现在也联系不上当事业主,所以很难进行沟通。不过,该负责人表示今天市规划局将召集包括物业公司在内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治理措施,“无论采取怎样的治理措施,我们物管都会全力配合,尽全力维护小区广大业主的利益。”

    其实,记者在现场调查时,发现类似的治理已经不是头一次进行了,记者在1号别墅楼外看到,早在去年7月,市规划局就已经对其下发了《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公告》,责令业主自行拆除超建面积,但这一纸公告在门上贴了近一年,也没有控制住违建的蔓延。同样的情况在20号别墅楼也存在,记者在蓝色围板上看到虽然有规划局去年张贴的封条,但如今它早已被撕毁,同样没能制止工程的进度……这样的局面,让不少居民在支持治理之余,仍不免有些担心,担心这次治理又是雷声大雨点小,“其实大多数人关心的不是方法,而是成效,什么时候把违建清理出小区,大家才能真的放下心来。”一位居民说。本报记者 杨甦 摄影 马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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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建筑危害多

    违法建筑到底有什么危害?就此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据规划专家表示,违法建筑首先是浪费土地资源。违法建筑都需要一定的空间,它直接占用了土地,侵占社会资源,损害公共利益,造成国家资源的低效利用。其次是提高开发成本。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开发的全面推进,科学合理规划的逐步完善,杂乱无章的违法建筑严重破坏整体规划,给即将进行的政府拆迁造成了尺度上的难以把握,也给国家赔偿带来了巨大损失。三是影响依法治理。违法建筑的横行,给国家的土地管理、城乡建设、建房管理等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使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地贯彻执行,执法的权威产生了负面的影响,相关管理工作陷于被动,不利于政府促进经济、依法治理、服务群众。四是违法建筑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较为普遍。在违法建设的过程中,投资者(或建设者)往往因为节约资金而一味压低建筑造价,有些工程甚至没有进行必要的地质勘探及施工图纸设计,仅凭工程队多年的施工经验或按原来的旧图纸进行建设,致使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施工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另外,投资者为了能在有限的土地上建设尽可能多的建筑,往往会追求较高的开发强度而忽略了日照、消防间距等技术规范的要求。临街搭建的违法建筑由于缺乏安全设计和管理,容易造成安全交通事故;涉及人员集聚的场所,一旦出现火灾等情况,后果将不堪设想。

    此外,违法建筑还影响社会稳定。大量违法建筑的出现,尤其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乱搭乱建,就像一颗颗毒瘤,影响着市容市貌,影响着我们的居住环境。同时,由于这些建筑物都是未批先建的,到处乱建,达不到技术规范,容易造成邻里纠纷大量出现,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背道而驰。

    本报记者 袁弘

    新闻链接

    违法建筑的处理程序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则明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据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违法建筑前提必须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个关键。而具体的处理程序一般是调查询问、现场勘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确实是违法建筑的,一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通俗地讲,政府部门对违法建筑可以做出行政决定书,但是要执行必须申请法院执行,因为违建拆除的措施拆迁办及其他部门也没有,需申请法院执行;应当通知本人及违建的主人;首先给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限定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在拆除过程中保全公民财产是其义务。 本报记者 袁弘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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