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 2013 年6月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环资委在京召开城乡规划与生态文明建设座谈会,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和环资委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为期3天,是本届全国与地方人大环资委成立以来召开的首次专题座谈会。根据党的“十八大”所确立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和张德江委员长在本届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关于形成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和整体实效的要求,会议重点研讨在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城乡规划法治建设、依法做好环境保护与合理利用资源等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出席座谈会时指出,本届人大环资委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要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正掌握各地环境与资源方面的真实情况,真正了解群众对生态建设的所思所盼,研究提出有真知灼见、有分量的调研报告,积极促进重大环境资源问题的解决。 她强调,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做好人大的环境保护与资源合理利用工作,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齐心合力,团结奋斗,继往开来,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人大环境保护与资源合理利用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环境形势严峻:要提高做好环境立法使命感 在座谈会上,沈跃跃副委员长指出,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去年,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系统阐述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正确路径。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并切实贯彻落实到人大各项立法和监督工作中。 她说,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推进环境立法工作,开展了经常性的立法调研和法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环境法律法规,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环境法制建设,促进了生态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遏制,资源与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制约瓶颈,成为广大群众和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沈跃跃副委员长介绍,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中,关于环境问题的议案比去年上升了2个百分点;关于生态保护和环境资源保护的建议共504件,比去年增加165件,增幅达48.7。根据环境保护部于2013年6月4日对外发布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当前我国环境形势严峻依旧。在各种环境问题中,PM2.5等空气质量问题越来越引起公众普遍关注;水污染问题也十分突出:2012年,全国共发生542起突发环境事件,环境保护部直接调度处理了33起突发环境事件,其中30起为水污染,26起不同程度影响到饮用水源地。另外,农村环境保护十分薄弱,由土壤污染派生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等等。 与此同时,资源浪费现象也很突出。尽管“十一五”以来,政府采取的许多节能减排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国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低效益的粗放工业模式尚未根本改变,经济结构重型化趋势明显,产业布局不合理,资源能源消费总量大、增长快、效率低。 “环境和资源方面存在的问题,成因是复杂的、综合的、多方面的,既有我国长期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科技水平相对落后等客观原因,也和一些领导干部片面追求GDP、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硬约束不够、环保监管相对滞后等有关,再加上公民环境意识和环境诉求不断增强,这些都给全国人大特别是环资委的同志做好环境和资源法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沈跃跃副委员长认为,大家要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既要清醒认识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性必要性,又要深刻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进一步提高做好环境立法、生态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人大环境立法要注重质量,回应社会关切 “目前,环境资源问题不仅是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是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还是参与国际竞争和博弈的一个新焦点,中央关心、群众关切、舆论关注。”沈跃跃副委员长在讲话中强调,能否正确处理和解决好环境资源问题,事关民心向背,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这对于人大从事环境资源工作的同志来说任重道远,要从人大职责出发,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在她看来,环境与资源工作面广量大,头绪繁多。在谋划工作时,一定要突出重点,分清主次。抓重点问题,就是要按照中央要求,紧扣群众的关切,紧扣急需解决而又通过努力能够尽快解决的问题。比如,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大气污染、水污染问题,这就要求我们把完善防治环境污染相关领域法制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又比如,各类污染的成因,与资源利用的不合理有关。因而,进一步加强合理利用资源、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立法研究也是未来立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再比如,随着我国能源的日益短缺和对外依存度的不断攀升,发展核能已经成为我国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安全立法可以作为今后五年工作的一个重点,等等。另外,还要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关于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建设海洋强国的要求,在立法工作中也要注重对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等方面的立法研究。 “小智理事,睿智立法。”沈跃跃副委员长特别指出要严格抓立法质量。加强生态保护法制建设,形成良好法治秩序,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制度基础和根本保障。做好立法工作重在提高立法质量,回应社会关切。“环保法的修改将于6月底启动二审,5月份我们听取了法工委对法律修改工作的介绍,同时也听取了一些主要执法部门和有关专家对法律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大家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环资委应配合法律委做好常委会二审前的基础工作,力求使这部重要的法律修改好、能落实、好落实,切实解决我国当前存在的环境问题。” 她还要求抓好监督落实工作。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监督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途径,也是检查法律自身是否完善的重要措施。根据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环资委将配合常委会开展对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今后五年环资委的监督工作,一方面要把社会普遍关注的大气污染、水污染等环境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另一方面要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而展开,将有利于推动中心工作的有关法律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以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完善城乡规划法治建设 李克强总理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当前最大内需潜力之所在。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搞好城乡规划。 就此,沈跃跃副委员长表示,城乡规划对于城乡发展中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和生态安全、美化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要抓住新一轮城镇化的进程,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对于城镇化建设的引领作用,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下积极完善城乡规划法治建设。 “纵观世界各国探索生态城镇建设的成功案例,尽管发展模式、管理体制、政策措施不尽相同,但一个共同的成功因素就是重视法律的制约和保障作用。”她说,抓住当前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契机,以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完善城乡规划法治建设,将有利于从源头上保证实现自然环境、城镇和人的有机融合、良性互动、和谐发展。 她具体谈到,全国人大及地方人大环资委一方面要在相关立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制度设计、具体措施中体现和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另一方面要督促检查各地在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中认真落实现有法律规定,注重对生态系统的保护。比如,对水生态系统的保护是保证城乡永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在城乡规划中,要做好“水”这篇文章,加强对城乡上水、中水和下水系统的统筹和规划,既要注重对城市地表水和水库的保护,也要加强对地下水及整个水生态系统的保护,更好地为城乡人民生存发展服务。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现实,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地位,以生态文明的理念指导各项工作。”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陆浩在座谈会上发言时表示,完善城乡规划法治建设,是落实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从战略的高度,应对挑战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做好环境资源保护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重要性的认识,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处理好城镇发展与环境资源之间的关系,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本刊记者/李小健)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