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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街区和风景旅游区的保护整治利用

时间:2010-06-02 08:09来源:未知 作者:课题组

    第一章 相关概念辨析
    第一节 历史文化街区相关的一些概念和风景旅游区的基本概念
    历史地段(Historic area)是国际上通用的概念。它指“保留遗存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存有较多文物古迹、近现代史迹和历史建筑,并有一定规模的地区。”它可以是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连片的地段,也可以是能较完整体现出历史风貌或地方特色的区域。地段内可以有文物保护单位,也可以没有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地段可以是街区,也可以是建筑群、小镇、村寨等。
    历史文化保护区(Historic conservation area)首次出现在1986年12月8日国务院批转建设部、文化部《关于请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的报告》中。报告建议“对一些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较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寨等,也应予以保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它们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核定公布为当地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1994年,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中,对历史文化保护区有了更明确的描述,“对于具有传统风貌的商业、手工业、居住以及其他性质的街区,需要保护整体环境的文物古迹、革命纪念建筑集中连片的地区,或在城市发展史上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近代建筑群等,要划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予以重点保护。” 王景慧先生对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地段之间的关系是这样表述的:“文件中所说需要予以保护的街区、建筑群等就是‘历史地段’,而对价值较高的,采取法定保护措施,冠以‘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名分。这就是历史地段与历史文化保护区二者之间的关系。”
    历史街区(Historic district)是学术上常用的一个概念,是城市中保留遗存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存有较多文物古迹、近现代史迹和历史建筑,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地区,是历史地段的重要类型之  一。我国历史地段的保护首先是从街区开始的,这是因为历史街区内涵丰富,是城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整体的环境风貌体现其历史文化价值,展示着某历史时期的典型风貌特色,反映着城市历史发展的脉络。2002年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采用了“历史文化街区”这个法定名词后,历史街区逐步被取代。
    历史文化街区(Historic conservation district)的提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采用后,成为一种法定的概念。第十四条要求“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街道、村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备案。” 2005年7月颁布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也采用了历史文化街区的称谓,并将其定义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应予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2003年11月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紫线管理办法》,要求在编制城市规划时应当划定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紫线。文物和建设两个部门都统一使用了“历史文化街区”这一法定名词。
    历史地段是一个宽泛的学术概念,可以是街区,也可以是建筑群、小镇、村寨等。历史文化保护区是一个相对历史地段的准法定概念,它既包括已经被批准的历史文化街区,也包括没有实质居住内容的文物古迹地段。历史街区是反映城市生活历史和风貌特色的相对宽泛的学术概念。历史文化街区是经政府核定予以保护的重要的历史街区。
    第二节 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定标准
    从第一节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历史文化街区是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应予重点保护的保留遗存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存有较多文物古迹、近现代史迹和历史建筑,并有一定规模的地区。风貌完整性、历史真实性和生活真实性是历史文化街区的三个核定标准。
    1.风貌完整性
    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和名城特色与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历史地段的目的是为了整体上保持和延续名城特色和风貌,因此,历史文化街区需要有完整的风貌。可以通过两方面体现,一是要有一定规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规定历史文化街区用地面积不小于1公顷,如果小于1公顷,可以作为历史建筑群来保护。二是街区内视野所及范围内风貌基本一致,有较完整的视觉环境,这可以用历史文化街区内各种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所占比例作为评价街区风貌完整性的标准,《规范》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内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用地面积宜达到保护区内建筑总用地的60%以上”。
    2.历史真实性
    历史文化街区是以保存有一定数量和比例、并记载着真实的历史信息的历史建筑为基本特征的,他们是构成历史文化街区整体风貌的主体要素。历史真实性标准是核定历史街区的最基本和最客观的标准,它是判定一个街区是否是历史文化街区的一个必要条件。对于“拆旧仿古”亦或是汲取历史文化传统素养的新创作和新建设的地段,即使采用了“传统风貌”的形式建造,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也不是同一范畴。
    3.生活真实性
    生活真实性是指历史文化街区不仅是过去人们生活和居住的场所,而且现在仍然并将继续发挥它的功能,是社会生活中自然而有机的组成部分。因此,历史文化街区的文化资产不仅包括“有形文化”的历史建构筑物,它还包括生活于此的人们的共同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组织结构、人际关系、风俗习惯等“无形文化”。历史文化街区形成于一种特定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忠实而又直观、深刻而又精细地反映社会生活的内容。生活真实性标准可以用居住生活率和原有生活方式的保存度作为评判标准。生活真实性标准是历史文化街区区别于以文物、古迹、文物建筑群为代表的文物古迹地段的关键所在。
    第三节 历史文化街区与城市紫线间的关系
    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历史文化街区的紫线由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组成。核心保护区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控制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构筑物以及与街区的历史风貌相互依存的特色环境所组成的核心地段。建设控制区为核心保护区外围为确保街区和名镇的风貌特色完整性而必须进行建设控制的地区。核心保护区的划定往往结合街区中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控制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用地边界;结合构成历史风貌的特色环境边界;保证核心保护区面积大于1公顷;保证核心保护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控制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建筑用地面积占保护区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大于60%。建设控制区的划定往往结合在街道、广场、河流等处视线所及范围内的建筑物用地边界或界面划定,保证地段风貌的完整性;结合周边现状道路交通和规划道路划定;保证土地权属、土地使用功能和地块边界的相对完整,便于进行相关管理。
    历史建筑的紫线由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组成。保护范围为保护单位中的历史建(构)筑物本体及周围必要的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外,为保护保护单位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往往结合文物保护单位及控制保护单位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要求;结合文物保护单位及控制保护单位所在地区景观和文物观赏的要求;根据文物保护单位及控制保护单位周边建筑与其风貌的协调性;结合地形地貌、道路交通、土地权属、房屋产权等合理划定,保证土地权属、使用功能和地块边界的相对完整,便于进行相关管理;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刻的保护范围能满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环境及风貌要求的可以不划建设控制地带;沿城市干道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优秀近现代建筑可以不划建设控制地带。
    城市紫线是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划定以相关法律规章为依据,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应,不可随意更改,具有法定性。城市紫线具有客观性,尽量保证保护对象的空间和风貌的完整性,又实事求是有多少历史价值高和风貌完整性好的区域就划多少。城市紫线的划定往往要有操作性,不仅着眼于现状,还要考虑保护与控制区域的未来发展。
    历史建筑的紫线与历史文化街区的紫线可能会出现重叠现象。其规划控制往往遵循从严及轻的顺序进行,依次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历史文化街区的建设控制区。
 

    第二章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发展历程
    第一节 国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发展历程
    国际上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有一个发展认识的过程,从开始保护建筑艺术珍品,如宫殿、教堂、官邸等发展到保护历史上普通人生活的一般建筑,如住宅、作坊等。以后又从这些单个的文物建筑发展到保护周围的历史环境,发展到保护成片的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概念是20世纪60年代形成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经过一段恢复,经济复苏,农村人口拥入城市,开始了大规模的住宅建设,当时普遍的做法是拆掉¬老城区,拓宽马路,盖起新楼房。但是不久人们发现,这样做的结果是建筑改善了,环境恶化了。推土机随意改变着城镇的面貌,若干文物建筑可能被保存,但历史环境被¬破坏,城镇历史联系被割断,特色在消失。人们意识到,除了保护文物建筑之外,还应保存一些成片的历史街区,保有历史记忆,保存城镇历史的连续性。在历史街区内,单看这里的每一栋建筑,其价值可能尚不足¬以作为文物加以保护,但它们融合在一起形成的整体面貌却能反映出城镇历史风貌的特点,从而使价值得到了升华。
    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进行立法,最早的是在法国。1962年颁布了《马尔罗法》,该法规定将有价值的历史文化街区划定为“历史保护区”,制定保护和利用的规划,纳入城市规划的严格管理。保护区内的建筑物不得任意拆除,维修、改建要经过"国家建筑师"的指导,符合要求的修整可以得到国家的资助,并享受若干减免税的优惠。现在全法国有国家级的保护区92处,地方各级保护区几百处。由于这里保护的对象是一片有生命的,正在使用的街区,所以它的保护政策和保护文物有很大区别。以里昂的保护区为例,1964年被定为国家级的“历史保护区”,区内有250栋文物建筑,还有16世纪到19世纪各时期的许多古老街巷。政府的工作主要是整修住房和改善交通。对二十¬世纪初建造的工人住宅,要求原样整修,保存其外表,但内部加建厨房、卫生间,改善条件使居民可以继续居住。对老城区的交通,必须有个明确的观点,即道路建设和交通需求永远是矛盾的,而且前者永远赶不上后者。所以他们的规划思想不是拓宽城内道路,引车入城,而是在外围¬修环路、截流外来交通,只有居住在老城的人才可以开车入城,当然还要辅以改善公共交通,改善交通管理等措施。
    英国在1967年颁发《城市文明法》,规定要保护“有特殊建筑艺术和历史特征”的地区。首先考虑的是地区的“群体价值”,包括了建筑群体、户外空间、街道形式,以至古都等。保护区的规模大小不等,有古都中心区、广场,还有传统居住区,街道及村庄等。《城市文明法》的名称耐人寻味,原文直译是“有关市民舒适、愉悦的法律。”他们把保护历史街区,保护历史环境也当成使市民精神愉悦、心情舒适的必要条件,这种认识本身就值得我们深思。这个法令规定城市规划部门要制定保护规划,提出保护要求。保护区内的建筑不能任意拆除,要事先提出申请,市政当局8周内答复,必要时当局可估价收买。区内新建改建要事先报送详细方案,其设计要符合该地区的风貌特点。法令还规定了不鼓励在这类地区搞各种形式的再开发。由于有这些特殊的保护要求,所以其他有关建设的法律规定的日照、防火、建筑密度等要求在保护区内可以适当灵活掌握。现在全英国有保护区约9000个,许多历史古城有相当多的保护区。伦敦的威斯敏斯特区就有51个保护区,占了该区面积的70%。爱丁堡有保护区18个,占了老城¬面积的90%。
    日本在1975年修订《文化财保存法》,增加了保护“传统建筑群”的内容。法律规定,“传统建筑集中,与周围环境一体,形成了历史风貌的地区”应定为“传统建筑群保护地区”加以保护,先由地方城市规划部门通过城市规划确定保护范围,然后制定地方的保存条例。国家择其价值较高者定为“重要的传统建筑群保存地区”。现全国共有47处,有800处还在实施调查。这项制度的建立是由市民自下而上推动的,有的是为了推动旅游观光振兴经济,有的是为了保护历史建筑待其升值,当然更多的还是认识到历史环境的价值自觉呼吁保护。他们认为保护生态环境,只影响到人的肌体,保护历史环境却涉及人的心灵,所以这是现代化过程中更为重要的¬内容。50-60年代的建设高潮中,人们普遍的观念是"拆旧建新",当时的《文化财保存法》只保护了星星点点的文物,成片的历史街区却无法得到保护。所以有市民及学者推动地方政府制定了地方保护条例,以后又促成了《文化财保存法》的修改。 修改后的法律规定“传统群保存地区”中一切新建、扩建、改建及改变地形地貌、砍树等都要经过批准,要由城市规划部门做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对象。要列出保护的详¬细清单。包括构成整体历史风貌的各种要素要制定保护整修的计划,对“传统建筑”进行原样修整,对非“传统建筑”要进行改建或整饰,对有些严重影响风貌的要改造或拆除重建。规划还要做出改善基础设施,治理环境、消防安全、旅游、展示、交流、停车等方面的有关措施计划。法令规定了资金补助的办法,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出资50%,用于补助住户对传统建筑外部的修整费用,每年每个保护区可以有6-8户得到补助,每户可得修整费用¬的50%-80%,这是一个逐步整治的计划。
    到了1987年,“国际古建遗址理事会”通过了《华盛顿宪章》,全称为“保护城镇历史地区的国际宪章”,重点讲的是城镇历史地段的保护。这里所谓的“历史地段”¬是指“城镇中具有历史意义的大小地区,包括城镇的古老中心区或其他保存着历史风貌的地区”。“它们不仅可以作为历史的见证,而且体现了城镇传统文化的价值。”文件列举了“历史地段”中应该保护的五项内容:
    1、地段和街道的格局和空间形式;
    2、建筑物和绿化、旷地的空间关系;
    3、历史性建筑的内外面貌,包括体量、形式、建筑风材料、色彩、建筑装饰等;
    4、地段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包括与自然和人工环境的关系;
    5、该地段历史上的功能和作用。
    关于保护的原则和方法,文件强调如下几个方面:
    1、保护工作必须是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各层次计划的组成部分;
    2、要鼓励居民积极参与;
    3、要制定专门的保护规划,确定保护对象,并要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保护规划的实施;
    4、要精心建设和改善地段内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住房条件,适应现代化生活的需要;
    5、要控制汽车交通,在城市规划中拓宽汽车干道时,不得穿越历史地段;
    6、要有计划地建设停车场,并注意不得破坏历史建筑和¬它的环境;
    7、在历史地段安排新建筑的功能要符合传统的特色,不否定建造现代建筑,但新的建筑在布局、体量、尺度、色彩等方面要与传统特色相协调。
    至此,国际上保护历史地段的概念基本确定了,它的做法至今仍为各国所认可。
    第二节 我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发展历程
    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与西方有所不同,经历了形成、发展和完善三个历史阶段: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内容的单一体系的形成阶段,增添历史文化名城为重要内容的双层次保护体系的发展阶段,以及重心转向历史文化街区的多层次保护体系的成熟阶段。
    1.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内容的单一体系
    我国对文物建筑实施保护和管理开始于民国时期,1930年6月国民政府颁布了《古物保存法》,1931年7月又颁布了《古物保存法细则》,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中央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政策性法规,并由国家设立的专门保护和管理文物的机构。然而由于政局动荡,上述法规难以得到很好的实施,大量的文物遭到破坏。建国后,针对战争造成的大量文物毁损及文物流失现象,中央人民政府从1950年开始通过颁布一系列有关法令、法规,1961年3月4日国务院颁布《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这是建国后关于文物保护的概括性法规,同时公布了180个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单位,建立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制度。1980年国务院又批准并公布《关于强化保护历史文物的通知》等文件;1982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颁布更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文物保护的法律制度,也标志我国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内容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形成。
    2.增添历史文化名城为重要内容的双层次保护体系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思想起源于五十年代梁思成、陈占祥等关于北京古城保护的论述和规划方案。种种原因“梁陈方案”未能被接受和采纳。从新中国建国到80年代的三十年间,我国的遗产保护基本上是以单体文物建筑保护为主的单一保护体制,期间虽然有关于古城保护的理论探讨,但始终没有形成系统的保护体制和实际行动。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认识程度不够,对历史城市和历史街区的价值没有认识得很清楚。第二个原因是受当时国力条件的制约,很少有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工作,城市建设的缓慢使得城市建设和古城保护的矛盾并不十分紧迫突出,大部分古城和历史文化街区“被动”地保存完好。
    改革开放以后,城市经济迅猛发展,城市进入规模空前的开发建设阶段,大刀阔斧的新城开发,大拆大建的旧城改造,城市的传统风貌、历史文化的物质载体受到改变和破坏。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进入一个更为广泛和严峻的时期,面临的保护问题逐渐从文物单体转向整个历史文化城市。1982年2月国务院以《批转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的通知》的形式公布首批24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通知》要求对这些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作为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加强管理和保护。1986年、1994年、2002年相继公布了102座历史文化名城。1994年建设部、国家文物局颁布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2005年颁布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使名城保护与城市规划密切结合。
    3.重心转向历史文化街区的多层次保护体系
    1982年国务院在公布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时要求“特别对集中反映历史文化的老城区……更要采取有效措施,严加保护,……要在这些历史遗迹周围划出一定的保护地带,对这个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1983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在《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工作的几点意见》中提出了要保护古建筑或建筑周边的地段和街区。我国在这一时期虽然还没有形成历史街区的概念,但是已经注意到了文物建筑以外地区的保护问题,则相对以往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内容的单一体系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1985年5月,建设部城市规划司在确定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的调查报告中的一段话引起领导重视“许多历史城市,其特色、传统风貌已被严重破坏,所以建议定一个‘历史性传统街区’的名目,实事求是地缩小范围,这将有助于抢救保护、减少保护工作与现代化建设的矛盾。同时使那些整体上已不够‘名城’条件,而局部却有很好的历史文化遗存的地区也能得到恰当地保护”。1986年国务院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时,在文件中采纳了这个建议,提出“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较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落等也予以保护,可根据它们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核定公布为地方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同时,文件中还明确地将具有历史街区作为核定历史文化名城的一条重要标准。指出“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单位是有区别的。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现状格局和风貌应保留历史特色,并具有一定的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这个文件标志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政策得到政府的确认。
    1996年由建设部城市规划司、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中国建筑学会联合召开地里是街区保护(国际)研讨会在安徽省黄山市召开。会议明确指出“历史街区的保护已经成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一环”,并以建设部的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管理综合试点屯溪老街为例探讨我国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设立、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与规划相配套的管理法规的制定、资金筹措等方面的理论和经验。1997年8月建设部转发了《黄山市屯溪老街的保护管理办法》,对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条件、保护原则方法给予了行政法规性的确认,同时为各地历史街区管理办法的制定提供了范例。
    1996年,在著名科学家钱伟长等专家的建议下,国家设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专项资金,用于“重点历史街区的保护规划、维修、整治”。1997年丽江、平遥等16个历史街区共得到首期3000万元的资助。这项资助持续了四年,在此期间有40多个历史街区得到这项国家资助,总金额达1.2亿元人民币。
200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要求核定公布历史文化街区,编制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2005年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规定了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深度和要求。
 

    第三章 风景旅游区保护规划的发展历程
    风景名胜区是以具有科学、美学价值的自然景观为基础,自然与文化融为一体,主要满足人与大自然的精神文化和科教活动需求的地域空间综合体。其价值达到世界级的为世界自然(或自然文化)遗产,达到国家级的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源于中国农耕文明时代的天下名山,相当于世界工业文明时代的国家公园,并与迈向生态文明时代的自然或自然文化遗产接轨。
    风景区的主要功能是科研、教育、游览、启智与山水体验活动等。游览是风景区的重要功能之一,但不是惟一功能。它连环带动地区和国家的巨大社会经济和精神文明效益。
    第一节 二战前的风景旅游区保护规划
    旅游规划最早起源于1930年代中期的英国、法国和爱尔兰等国。最初旅游规划只是为一些旅游项目或设施做一些起码的市场评估和场地设计,例如为饭店或旅馆选址等。从严格意义上讲,这还称不上旅游规划。
    第二节 传统的风景旅游区保护规划
    19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初的几年里,世界旅游业发展迅速,旅游开发的需求也逐步加大。与此相应的旅游规划在欧洲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并逐渐发展到北美的加拿大,然后进一步向亚洲和非洲国家扩展。
    1970年代后期,旅游业的继续发展使旅游规划研究得到进一步加强,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开始出现比较系统的旅游规划著作。1977年,世界旅游组织(WTO)对有关旅游开发规划的调查表明,43个成员国中有37个国家有了国家级的旅游总体规划。随后,世界旅游组织(WTO)出版了两个旅游开发文件即《综合规划》(Integrated Planning)和《旅游开发规划明细录》(Inventory of Tourism Development Plans)。
    1980年代是旅游规划研究的大发展时期,大量的研究使规划理论思想和方法得到进一步充实,研究方面也日趋多样化。
    旅游规划的研究经过1960年代的酝酿和1970年代的初步探讨,到1980年代对旅游规划本身的认识则更为深刻了。著名的门槛理论和旅游地生命周期理论应用而生,特别是旅游地生命周期规律的理论不仅回答了旅游规划的必要性,更主要的是为旅游地发展前途预测提供了依据,为规划提供了指导作用。在规划方法上Murphy的社区方法和投入产出分析方法也被应用到规划之中。在定量技术研究得到迅速发展。
    第三节 可持续的风景旅游区保护规划
    1990年代初,美国著名旅游规划学家Edward Inskeep为旅游规划的标准程序框架建立作出了巨大贡献。其两本代表作《旅游规划:一种集成的和可持续的方法》和《国家和地区旅游规划》,是面向旅游规划师操作的理论和技术指导著作。同期世界旅游组织也出版了《可持续旅游开发:地方规划师指南》及《旅游度假区的综合模式》等。这些著作的出现使旅游规划内容、方法和程序日渐成熟。
    这一时期,不仅对旅游规划操作本身的重视和研究外,还对规划实施监控和管理给予了很大的重视。可持续的风景旅游区保护规划思想应运而生。可持续发展思想就是在旅游规划制定过程之中,自始至终地贯彻可持续发展思想。严格地讲它是一种思想方法而不是一个具体的操作方法。1990年,在加拿大召开的Globe’90国际大会上构筑了旅游可持续发展基本理论的基本框架。这次大会促进了全球范围内倡导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新潮流。“可持续旅游发展的实质,就是要求旅游与自然、文化和人类生存环境成为一个整体,自然、文化和人类生存环境之间的平衡关系使许多旅游目的地各具特色,特别是在那些小岛屿和环境敏感地区,旅游发展不能破坏这种脆弱的平衡关系。”
    1987年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组织进行了世界上第一个生态旅游规划项目。尔后,在短短不到20年的时间里,生态旅游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壮大,并掀起了一股全球性的“生态旅游”热潮。早在1990年全球生态旅游业产值就已达2 000亿美元,并且每年还以10%~30%的增长率在迅速发展,在整个旅游业中独树一帜,集中反映了国际旅游业发展的趋势。
 

    第四章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意义与要求
    第一节 历史文化街区在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的地位
    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可以从法定和学术两个角度来考察。法定角度由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三个层次组成,对应学术上的文物古迹、历史地段、历史古城。每个层次保护的任务和重点不同,工作方法也有区别。这三个层次构成一个从点到面的完整体系,使各种形态的历史遗产能够得到相应的有效保护,而且可以尽量减少保护与城市发展建设的矛盾。学术角度的内容比法定角度的更为全面和宽泛。
    历史文化街区是城市中最具有代表性和规模性的历史文化遗产,通过对他的保护,反映古城的传统格局和风貌,展示城市发展的历史延续和文化特色,有效减少保护与建设的矛盾,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的工作重点。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示意图
    第二节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意义
    一、对文物建筑保护的意义
    历史文化街区是文物建筑赖以依存的环境,它与文物建筑一起反映和体现文物本身的历史价值。文物建筑的历史价值在于“文物本身能反映出它所产生的当时社会的情况,比如当时的政治军事情况、经济情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情况、科学技术水平的情况、文化艺术的成就、当时的文艺特点以及人民的生活习俗、宗教信仰和国际关系等等”。显然,文物建筑的这种历史价值与其所处的位置和环境密切相关,这种环境与历史建筑一起成为反映当时历史情况的实物例证。失去了这种环境,文物建筑的本身即“保存完好”,它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也会大打折扣。因此,“决不能批准拆清文物建筑的邻接地段以至把它孤立起来”。而在我国,这种破坏历史建筑环境的事例有很多,如泉州市的清净寺是我国最早的清真寺,原来坐落在一条小街旁,在一片低矮的民居中,它那高大的石拱门、伟岸的石墙,荒草残迹,给人以古拙、肃穆的感觉。现在古寺旁开拓成一条宽阔的大路,车水马龙,两旁成排的楼宇夹峙,完全失去了昔日的氛围,它原有的历史价值和观赏价值也就大大降低了。
    二、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意义
    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工作体系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一,我国的历史古城众多,但保存完整称得上是历史文化名城的只能是少数。而在许多不够历史文化名城条件的古城中却存在有不少值得保护的历史街区;第二,在大多数历史文化名城中,由于城市建设的需要,既不可能、也无必要对古城的所有地区实施全面保护,所以选择一定的历史街区加以重点保护,用这些地段来反映城市的历史传统风貌是较为现实可行的作法;第三,将有价值的历史街区划为“历史文化保护区”,它的范围可以根据现状实事求是地确定,可大可小,对那些破坏严重已无传统风貌可言地地区可以划在保护范围以外,这样可以较少影响旧城的更新改造,减少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矛盾。
因此,历史文化街区是当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重点,只有通过成片的历史文化街区才能给人们历史城市的感觉,才能让人们认同它的确称得上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它以整体的环境风貌展现着城市某历史时期的特色,反映着历史的脉络,是城市记忆的实物实例,是任何一个历史城市都该抢救保护的。
    三、对历史文化街区自身保护的意义
    1.保护文化遗产
    同其他文化遗产一样,历史文化街区是前人留给我们的一笔文化财富,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首要目的就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内罗毕建议》第2条明确指出“历史地段和它们的环境,应该被当作全人类的不可替代的珍贵遗产。保护它们并使它们成为我们时代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是它们所在地方的国家公民和政府的责任”,因此应该从保护文化遗产的高度来认识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
    《〈世界文化遗产公约〉实施守则》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归纳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情感价值,包括:惊叹称奇(Wonder)、认同性、延续性、精神的和象征的、崇拜;第二层次是文化价值,包括:文献的、历史的、考古的、文化人类学的、审美的、建筑艺术的、城市景观的、生态学的、科学的;第三层次是实用价值,包括:功能的、经济的(含旅游)、教育的(含展示)、社会的、政治的①。导言中指出“因为文化财富……是我们大家部分国籍共同承有的遗产,所以,协力去保护它,就不仅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而且是我们的利益所在。每一代人都应该保护文化财富使它的价值完好无损,并把它传给下一代。”
    2.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历史文化街区是在历史不断变更和发展中形成的人类生活的活的历史地段,因此与其它类型的文化遗产(如文物古迹地段)不同,历史文化街区不论是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将是人类生活和活动的家园。居住作为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是保护必须考虑的主要问题之一。“为使历史性城市适应现代生活,要求谨慎地设置或改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住宅应该是保护的基本目的之一。”
    3.促进街区的可持续发展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目标应该是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基础上实现街区社会的良性循环,整治后的街区既要保证传统风貌的真实性、历史连续性,更要保证街区的活力。通过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整治,提高街区的环境质量,增加历史文化街区的吸引力,从而带动街区的发展,实现街区的复兴。
    通过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保留传统的生活方式,弘扬地方特色,可以唤起人们对历史文化的怀念与共鸣,提高知名度,从而推动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二、三产业的发展。通过保护工作,历史街区将不再是城市中生活质量恶劣的“旧区”,而能够重新拥有活力,带动整个街区和街区所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要求
    1.保护历史的真实性
    要尽量多地保存真正的历史遗物,对历史建筑进行抢救、维护、修整,不可将仿古造假当成保护的手段。可以从设计与形式的真实性、材料与实体的真实性、传统工艺的真实性和周边环境的真实性四个各方面来检验。
    2.保持风貌的完整性
    不但要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还要保存构成整体风貌的所有要素,包括道路、街巷、院墙、小桥、溪流、驳岸,乃至古树等。街区中户外广告的设置,招牌、指示牌、路灯、公用电话、果皮箱、消火栓等环境小品和市政工程设施外观从尺度、形式、色彩、材料、风格等方面都应当与街区的传统风貌特色相统一,且方便使用。绿化的布置符合街区的历史传统。
    3.维护生活的延续性
    历史文化街区是城市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一个居民日常生活的场所,街区保护应当保护居民继续按自己的意愿生产、生活,维持原有社会功能,促进地区经济活力。当然,岁月的变迁,人口外迁、老龄化严重、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陈旧、交通不畅、绿地缺乏、不同程度的活力丧失是很多历史文化街区的现实状况。因此,街区保护需要通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完善逐步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满足现代生活需要,增强历史文化街区的吸引力。保持适当的居住人口规模,尽可能保存原有传统的社区结构,恢复并增强街区的活力,而不是大量外迁原有居民,使街区成为专供参观的旅游景点。
 

    第五章 风景旅游区保护规划与其它规划的关系
    第一节 与区域规划的关系
    风景旅游区保护规划,是以风景资源的调查研究及其鉴定评价为基础,根据资源的价值及其分布规律,在保护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法规确定其功能、性质、建设及其可持续利用原则,编制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
    区域规划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对国民经济建设和土地利用的总体部署。包括自然规划(土地、水资源、动植物资源、矿产资源、环保等)、经济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与生产布局规划)、社会规划(文化、教育、卫生、社会福利、政府管理)、人口规划( 出生率、结婚年龄、人力资源开发)、城乡建设规划(城乡数量、规模、功能、城乡分工合作、城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规划(水、电、路、信息、能源)和科技规划(科研、技术推广等)等七大类。区域规划应包括两部分内容: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调节政策。
    在新形势下,为谋求区域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区域研究的视野充分体现出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内涵,风景旅游区保护规划作为区域规划有机组成部分,是对区域规划的深化和延伸。
    第二节 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是指预测城市的发展并管理各项资源以适应其发展的具体方法或过程,以指导已建环境的设计与开发。传统的城市规划多注意城市地区的实体特征。现代城市规划则试图研究各种经济、社会和环境因素对土地使用模式的变化所产生的影响,并制订能反映这种连续相互作用的规划。城市规划通常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在一些大中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之间增加城市分区规划。
    风景名胜保护在中国是指对于优美的自然风景区,包括名山、大川、名泉、瀑布、石林、溶洞等和历史上流传至今的名胜进行保护。国务院有加强风景名胜保护和加强管理指令性文件,各城市还对于在风景名胜区附近的建设如道路建设、建筑高度、建筑造型与风格等作限制性规定。
在城市规划中,特别注意对规划区的风景资源、景观进行保护性开发。内容上两者有一定程度的交叉。只是城市规划更侧重对城市空间和用地布局的宏观把握,虽然近年来,城市规划渗透城市经营的理念并对城市发展策略倾注了很大的热情,但是对旅游发展策略和政策的研究及个案研究,则是风景旅游区保护规划更精到。

    第三节 与专业规划的关系
    1.国土规划
    国土规划,就是使国土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符合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这种规划确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战略布局,确定生产力配置和人口配置的原则,为国民经济长远规划提供依据。国土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区域规划、流域规划及专题规划。
    2.环境保护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这种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所作出的规定,其目的是在发展的同时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环境保护规划日趋重要,其主要目的是要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关系。
    3.景观规划
    景观规划是指在较大尺度范围内,基于对自然和人文过程的认识,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过程,具体说是为某些使用目的安排最合适的地方和在特定地方安排最恰当的土地利用。景观规划最基本的含义就是利用景观学原理来指导景观建设。其内容包括视觉景观(创造符合审美要求的环境形象)、环境生态(创造符合生态原则的环境空间)、人文景象(营造特定的精神环境)三大方面内容。但现阶段景观学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系统的原理和方法,景观规划师往往借鉴相关学科的原理和方法来进行景观的规划与设计。目前,生态规划的思想、土地利用规划的思想、可持续发展的规划思想等被广泛应用在景观规划领域。
    旅游是经济、社会、文化等现象的综合反映,旅游的发展及其开发必然给旅游地带来经济、环境、社会等一系列积极与消极的影响。在发展旅游的道路上普遍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在初期阶段,人们往往只注重旅游事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对其综合效益的研究;虽然认识到旅游与环境的密切关系,却忽视旅游的发展及开发带来的消极影响。其结果便是人类在发展旅游的同时也破坏着旅游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环境,并且影响到人类发展的长远利益。旅游说到底,是“做市场”,它的策划项目是为规划和设计的成果打开销路服务的,是为经济服务的。
 

    第六章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和风景旅游区规划的方法研究
    第一节 深入的前期专题研究
    构成历史文化街区这一特定历史文化环境的元素是多种多样的,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使历史街区形成自身特有的各种相对稳定的、相互制约的关系。而这些关系往往是非线性的和不可见的。M•格伦桑称之为“文脉”。对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应在解读文脉的基础上,结合现状条件,进行不同类型的保护。弄清楚了街区的历史渊源、社会文化价值、传统特色构成,方能设定保护目标,选择保护类型和方法。没有恰当的方法,保护的目标就不可能达到。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首先要对街区的历史文化作专题研究,只有对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深入挖掘,理清其历史脉络才能为准确评价其历史文化价值提供依据。其次要做街区经济和社会的专题研究,包括街区的社会构成、产业发展、住区整治与开发等等,这些研究为街区保护与整治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机制选择和制定提供参考。再次要做街区保护与整治的模式研究。街区的保护整治模式有“保持历史风貌、内部功能置换”、“保持历史风貌、内部功能回归”、“延续街区风貌、社区结构保持”、“街区风貌重塑、社区结构重组”、“街区风貌重塑、使用功能更新”等。根据街区的历史文化价值、特色和现状风貌情况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模式。
    第二节 全面的现状综合调查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必须在尊重现状的前提下进行,全面、综合的现状调查和分析是保护规划具有可操作性的基础。
    一、 现状调查的内容
    1.城市的基本情况
    包括城市的历史沿革、自然地理状况、历史文化传统、建筑特色、历史街区分布和在城市中的地位、作用等。同时还要调查上位规划(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对该街区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的建设和规划的情况。
    2.历史文化街区物质方面的调查
   (1)土地使用现状。根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4.1.3条,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按照详细规划深度要求进行编制。因此,土地使用现状要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分至小类,不仅要调查用地性质,还要调查地块的权属、地籍情况。以为街区保护范围界定和用地性质调整等各项规划的制定提供依据。
   (2)社会生活现状。包括社居委的分布、各社居委的人口、户数、年龄构成、职业、公共设施分布及规模,居民居住状况与居住条件。
   (3)物质文化遗存。这是历史文化街区现状调查的重点,其内容不局限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调查;还包括具有明显地方特色、保留了独有做法的或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历史建筑、历史遗存以及它们之间互相作用而产生的精彩独特的空间景观;另外,也包括历史上曾经存在的,仍能感知其影响力的历史遗迹。
   (4)建构筑物现状。不仅包括房屋的用地、产权、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建筑年代、建筑高度、建筑质量、建筑功能、建筑结构等情况,还包括对建筑的墙面、屋顶、门窗等建筑构件的调查和分析。
   (5)街区环境的调查。不仅包括街区的空间肌理、河街关系等空间关系的调查,还包括铺地、水体、驳岸、桥梁、河埠头、庭院、小品、绿化等环境要素的调查。
   (6)道路交通现状及市政工程设施和管网的调查。包括机动车道或步行街巷的分布、宽度、长度及交通量估测;包括给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电信、环卫和消防等方面的工程设施和管网状况。
    3.历史文化街区非物质方面的调查
   (1)街区的历史沿革,包括街区的形成、兴衰过程及原因的考证。
   (2)历史人物。历史上与街区有关的名人及其在街区内的活动情况。
   (3)民俗文化。包括现在风行和历史上曾经风行的地方文艺、民间风俗、传统服饰、饮食文化、老字号、民间工艺等。
    二、现状调查的方法
    历史文化街区是与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担负着实用功能的动态型遗产。其调查的方法主要包括现状踏勘、访谈等田野调查法和文献资料收集整理等文献调查法。现状踏勘可以感受街区的生活气息、各种空间关系、各类风貌特色,用眼观察、用相机和图纸纪录、用心去感受。访谈可以随机地找街区中的市民交谈,也可以有准备地进行问卷调查。
    第三节 整体的保护发展规划
    整体的保护发展规划围绕保护和发展两个方面,互相依存,共为促进。保护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保护的提升。街区保护层面主要研究历史环境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修复,街区发展层面则研究如何在城市的发展变化中实现历史街区的永续利用,即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创造地区活力等问题。
    整体的保护发展规划包括规划目标的确定,保护范围的划定,传统空间环境的整体保护与整治,建筑风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存保护,弹性用地控制,道路交通规划的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内容。

 

    第七章 无锡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发展历程
    第一节 无锡各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文化价值
    无锡是一座有着6000年人类生活史,3100多年文字记载史,2200年建城历史的江南水乡名城,千百年来城名未更,城址未迁,龟背形古城遗址格局保留至今。数千年的孕育和积淀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2006年1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2005]131号文件批复无锡市为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
    无锡现有四个历史文化街区和一个历史文化名镇,分别为惠山古镇、清名桥沿河、荣巷、小娄巷和荡口古镇。
    惠山古镇位于大运河西侧,龙头河、惠山浜纵贯其间,江南名山惠山、锡山耸立西、南。保护范围16.59公顷,建设控制地带14.60公顷。街区中现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寄畅园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市级文物控制保护单位21处。街区集中了118处从唐代到民国,类型各异的祠堂建筑群,其中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就达24处之多。街区中自黄埠墩经惠山浜到龙头下这段1400余米的“黄金水道”自古就是南船北马会聚之处。清康熙、乾隆两位大帝南巡,十余次经此上惠山。街区中现存的寺庙、道观、公所、会馆、义庄和书院等多种江南传统建筑,惠山浜、龙头河水街,惠山横、直街和上、下河塘旱街为基本格局和特色传统水旱街坊,以惠山寺玉皇殿为主体的佛教、道教文化,以寄畅园为首的古典园林文化,以二泉为核心的泉茶文化,以惠山泥人为杰出代表的传统民间工艺文化等历史文化遗存,无不向人们展示着这一高度复合的文化群落的独特魅力。
    清名桥沿河位于南门外古运河与伯渎港交会处,以古运河为中轴、清名桥为中心,北起跨塘桥,南到南水仙庙,东起王源吉锅厂旧址,西到定胜河沿线。保护范围18.78公顷,建设控制地带25.16公顷。街区中现有清明桥及沿河建筑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市级文物控制保护单位。其间大小河流7条,桥梁码头19座,老街旧弄10余条,石刻界碑5处,工厂遗址8处,牌坊门楼2座,古树名木2棵。大窑路古窑群原有砖窑100多座,现在残存42座,其中较完整的约19座。
    荣巷位于惠山支脉龙山南麓、梁溪河的北岸,东邻张巷,西接杨巷。保护范围8.22公顷,建设控制地带4.98公顷。荣氏家族在民族工商界的崛起,给荣巷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也为人们留下了一大批具有时代烙印和地方特色的近代建筑群。街区现有荣巷近代建筑群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文物控制保护单位12处。街区中集中了有地方传统特色的大量民居,还有祠堂、学校、商店、酒肆、茶馆、当铺、药铺、钱行、图书馆、救熄会、医院等建筑,体现无锡近代民族工商业繁荣时期民居民俗的传统风貌特色。
    小娄巷位于市中心崇安寺东南侧,东邻苏家弄,北靠福田巷。保护范围1.17公顷,建设控制地带0.96公顷。街区自宋以来一直是谈、秦两大江南名门望族的世居之地,现存3处市级文物控制保护单位。谈氏宗祠、福寿堂、佚园均曾在历史上享有盛誉,现仍保存着大片明清至民国时期的建筑和宋以来的建构筑件、遗址及碑刻,百米长的备弄,贯穿南北,是无锡地区现存最长的旧式备弄,历史传统风貌浓郁。
    荡口古镇位于锡山区鹅湖镇,西邻泰伯墓所在地鸿山镇,东隔鹅真荡与苏州相望。保护范围7.19公顷,建设控制地带14.72公顷。荡口的发展与无锡望族华氏有着密切的关系,自明初华氏迁徙至此以后,荡口镇逐步发展成为一个江南闻名的商埠,数百年以来,得鹅湖灵秀之气,荡口名人辈出,留下了丰富的文物古迹和民间传统。涌现出了明代大藏画家华夏、明代首创铜活字印刷的华燧和他的“汇通馆”、第一个用工尺符号记录大量琵琶曲谱的民族音乐琵琶演奏家华秋苹、近代科技的先驱者清代著名的数学家、教育家、翻译家华蘅芳、华世芳兄弟故居、首创乱针刺绣法的刺绣艺术家华图珊、民族工商业家华绎之、当代著名漫画家华君武、词曲家王萃等。古镇中现有华蘅芳故居和果育鸿模小学旧址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三公祠1处市级文物控制保护单位。
    第二节 无锡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
    2000年起,历时3年,我市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了《无锡历史文化保护规划》。2003年底,市人大批准了该规划。规划架构了历史城区、历史地段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三级保护体系,确定四处历史文化街区和一处历史文化名镇为无锡历史文化保护的重点。同年,市政府颁布了《无锡市历史街区保护办法》,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被纳入法制化轨道。2004年,《打造山水名城,共建美好家园 2005——2007年无锡城市建设发展行动纲要》将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整治列入行动计划。同年,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了《无锡市城市紫线规划》,划定了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2005年,《无锡市“十一五”城乡建设规划》强调对 “两线三区”的空间管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内容已经被明确地列入规划。
    1.关于惠山古镇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整治规划
    2003年,我市委托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特邀云南理工大学顾奇伟教授主持,在1.03平方公里的范围内,编制了《惠山古镇保护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经费108万元。目前该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待批。从历史环境痕迹的保护、历史文化体系的保护、历史空间环境肌理的保护、历史事件的保护、历史过程的保护及历史的原真性与可读性、传统工艺,园林、技艺的保护、优秀的传统道德和民族精神、传统民俗风情的保护等九个方面,开展古镇的整体保护。将惠山古镇建设为无锡的“露天历史文化博物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争取纳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成为特色浓厚的吴中传统文化旅游胜地。
    2006年,无锡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惠山古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目前该规划已经上报省建设厅,待批。规划把整体保护与分级分类保护相结合,有重点、分阶段逐步实施保护和整治,严格控制街区建设规模、适度疏导人口,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特别做好祠堂群的保护、祠堂文化的研究和惠山泥人等非物质文化的传承和发扬,使街区在保护中得以持续发展。把惠山古镇建设成为无锡市区最完整的具有高度复合多元文化特征的历史文化街区;祠堂文化群落遗产的整体保护区,研究中华谱牒文化和宗祠发展轨迹的基地;惠山泥人工艺研究、产品展销集中地;江南古典园林典范;宗教、泉茶、江南曲艺等传统文化集聚区。
    2.清明桥沿河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整治规划
    早在1992年,我市委托清华大学编制了《无锡市南长街古运河改建规划》。2001年,邀请东南大学编制完成了《无锡市清名桥历史街区概念性保护规划》。2002年,我市再次委托清华大学,特邀吴良镛教授指导,编制完成了《无锡南长街古运河历史街区保护规划》。
    2006年,我市再度邀请清华大学吴良镛教授主持,编制《清名桥沿河历史街区保护修建性详细规划》,目前该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待批。
    以风貌型保护为主,重点保护好街区整体历史环境和风貌,延续历史文脉,激活街区功能。通过保护街区街巷空间格局、河道水系、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等物质文化遗存的,使其成为无锡古运河特色水乡传统风貌的典范。在保护街区传统街巷格局的基础上,理顺道路交通组织,切实改善街区交通状况。整治街区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优化人居环境,使其成为保持传统特色的文化居住社区。保护古窑遗址,使其成为集观光游览、艺术博览、窑学研究、文化传播于一体的旅游区。合理利用街区历史文化资源,发展有文化内涵的传统商业、第三产业,使其成为具有独特文化景观的城市活力地带。塑造具有古运河水乡街巷传统风貌和独特历史文化特点的旅游休闲、商业服务、生活居住综合功能区。
    3.荣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整治规划
    2004年,委托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邀请阮仪三教授主持,着手编制《荣巷历史街区保护规划》,规划经费80万元。目前,该规划已完成中期成果。
    重点修缮荣瑞馨花厅、荣梅春旧宅、荣子青旧宅、荣德生故居等大宅院,以及大公图书馆、晴雨操场等公共建筑;恢复东浜、西浜等水体;加强荣巷老街商业配套服务设施改造;保留古井、大树、驳岸、码头等历史环境要素和反映居民传统生活的庭院和特色空间;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三线入地、雨污分流;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发展旅游事业;使荣巷成为无锡近代工商业发展历史展示区,荣氏家族史展示区,体现无锡近代工商业繁荣时期历史传统风貌特色的民居民俗旅游区,有活力的高品味居住区。
    4.小娄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整治规划
    2004年,委托东南大学,编制了《无锡市小娄巷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目前该规划已完成,未报批。
    重点保护佚园、秦毓鎏旧宅及秦氏少宰第和谈氏宗祠,地段内的建筑以改善为主,部分整修和改造,有选择的拆除与传统风貌和景观不相适宜的建筑,建设公共绿地。展示江南民居传统风貌,建设无锡历史名人园。
    5.荡口古镇保护和整治规划编制
    2003年,邀请南京理工大学,编制完成了《荡口古镇区保护与开发详细规划》。
    重点修缮和维修华蘅芳故居、蔡鸿生旧居、华氏襄义庄和华氏始迁祖祠。改善北仓河老街两侧的传统建筑。保留荡口中学和荡口中心小学。恢复和整治北仓河沿线驳岸码头,改善水质。在保护古镇传统街巷格局的前提下,改善古镇交通状况,完善古镇基础设施配套。使之成为展示江南水乡古镇人民的生活方式,集游览观赏、艺术博览、文化传播等功能为一体的特色镇区;与东侧的鹅真荡、南青荡度假休闲带共同构筑综合旅游度假区。
 

    第八章 无锡风景旅游区保护规划
    第一节 无锡旅游总体规划
    2003年,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的《无锡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3-2020)》将无锡市定位确定为:长江三角洲地区国际旅游目的地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江黄金旅游轴线和京杭大运河旅游线的交叉点和核心,环太湖旅游区的核心、龙头和旅游组织中心。无锡市旅游是以休闲度假、观光游览、商务会议为主导方向,以东亚太区域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为核心客源市场, 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旅游目的地之一,我国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休闲度假、商务会议胜地。
    近年来,无锡围绕旅游总体规划,积极调整旅游产品结构,实施“三品战略”,着力打造“太湖美景精品、文化旅游名品、度假休闲新品”,全市新增了一批高品位、有特色的旅游区(点),如灵山景区突破了传统的宗教概念,在佛教文化的深奥哲理与普通百姓的现实生活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成为长三角旅游的一大亮点;鼋头渚景区在突出保护的同时,不断改造完善,积极探索从观光旅游向度假旅游的转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薛福成故居、钱钟书故居、东林书院、秦邦宪故居等文化旅游景区的建成与开放,极大地丰富了我市旅游的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太湖花卉园、龙寺生态园、九龙湾乡村家园、宜兴竹海、龙背山森林公园等一批旅游度假产品的形成,顺应了我市从单一观光型旅游向观光、度假、休闲复合型旅游的转轨变型;江阴市黄山湖公园等免费向市民和游客开放,较好的诠释了旅游发展和休闲生活的关系,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追求。
    第二节 无锡主要风景旅游区规划
   《太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大纲》把太湖风景名胜区规划为13个景区,69个景点,5个水上游览区,14个旅游镇村,6个疗养区和2个文化历史名镇,3个文物保护区。并将太湖风景名胜区定性为:一个以山水组合见胜、具有悠久历史文化、以开展旅游休闲为主的、多功能自然湖泊风景区。其特色是“湖不深而辽阔,山不高而清秀”,具有“典雅、丰腴、浩渺、清秀”的特点。
   《太湖风景名胜区蠡湖景区总体规划》认为蠡湖景区是以水见长,以秀丽的水景和近代园林及影视文化为特色,以游览、水上活动、文化娱乐为主,兼有别墅度假、休闲风情,旅游服务等多功能的湖泊风景旅游区。以水为中心,以游览线路为纽带,形成4个公共游览区和1个别墅、公寓区:东五里湖(蠡湖)公共游览区、西五里湖(蠡湖)公共游览区、五大城公共游览区、漆塘旅游镇公共游览区和花园别墅、公寓区。
   《太湖风景名胜区梅梁湖景区总体规划》认为梅梁湖景区是以太湖风景名胜区整体优势为依托,以景区绝佳山水组合为优势、影视文化、著名近代园林风貌为特色;形成融自然与人文和谐统一,集自然山水、名胜古迹游赏,影视文化游览,休闲疗养等多功能于一体的风景名胜区。
   《太湖风景名胜区锡惠景区总体规划》认为锡惠景区是一个以山林为主体,历史文化为内涵,兼有城市公共绿地特征的山林风景区。
   《太湖风景名胜区马山景区总体规划》认为马山景区是以休闲度假为主,佛教、道教文化旅游为特色,辅以自然山水游览、寓体育娱乐于游览之中的多功能湖泊景区。
   《“十一五”风景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市区突出环太湖旅游观光带和吴文化旅游观光线两条风景带,重点保护锡惠景区、蠡湖景区、梅梁湖景区和马山景区内重要风景资源。发掘并保护重要山体和水体湿地等自然风景资源;全面协调市区四大景区、水体湿地、山体、森林以及京杭大运河资源的开发利用。
    第三节 无锡风景旅游区保护规划分析
    无锡风景旅游区保护规划要突出环太湖旅游观光带和吴文化旅游观光线两条风景带,重点保护锡惠景区、蠡湖景区、梅梁湖景区和马山景区内重要风景资源。发掘并保护重要山体和水体湿地等自然风景资源。
    1、锡惠景区
    锡惠景区范围将惠钱路以内保护界线放宽到惠钱路边,景区总面积为10.87平方公里,其中景区面积为8.76平方公里,保护区面积为2.11平方公里。
    锡惠景区保护的主要风景资源有:石门景群,面积97.8 公顷;九龙脊景群,面积70.4公顷;东大池景群,面积217.6公顷;青山湾景群,面积88.8公顷;锡山景群,面积60.3公顷等。
    2、蠡湖景区
    蠡湖景区范围东面从惠巷经金城桥、杨铁巷、钱家巷、杨湾里至石塘桥;南面和西面从石塘桥沿石塘山、龙王山、尖顶山山脊至宝界桥,南堍沿湖岸线经中犊山、小渲口至横山南山脚,与梅梁湖景区毗连;北面从横山南山脚、小渲口至环湖路,经绿祥村、蠡园至惠巷。景区总面积为18.93平方公里,其中景区面积为16.08平方公里,保护区面积为2.85平方公里;水域面积6.50平方公里,陆域面积12.43平方公里。
    蠡湖景区保护的主要风景资源有:蠡园,面积8.2公顷,其中水面占3.5公顷;渔父岛,面积约7公顷;鸥鹭岛,面积约2公顷;渤公岛,面积约37公顷;蠡湖,面积9.5平方公里,湖岸线周长约36公里。
    3、梅梁湖景区
    梅梁湖景区北起舜柯山北山脚——白药山北山脚,东自蠡湖景区――南方泉,南至南太湖,西与马山景区相接。景区总面积面积222.54平方公里,其中景区面积202.64平方公里,保护区面积19.90平方公里;水域面积158.9平方公里,陆域面积63.64平方公里。
    4、马山景区
    马山景区包括马山和周围的大椒山、小椒山、田鸡山、笔架山等小岛,岛内100米水域及马圩东坝400米带状地区、坝东侧500米梅梁湖水域。景区总面积115.32平方公里,其中景区面积114.74平方公里,保护区面积0.58平方公里;水域面积81.18平方公里,陆域面积34.14平方公里。
    5、水体湿地
    全市保护控制3个湿地公园和3个外围湿地风景资源,分别为长广溪湿地公园、梁塘河湿地公园、北兴塘河湿地公园、鹅真荡湿地保护区、宛山荡湿地保护区和唐平湖湿地保护区。湿地总面积3619.51公顷,其中近期保护面积1922公顷。
    6、山体
    保护由斗山—横山—夹山、吼山—塔山—胶山、白丹山—陀山、嵩山、鸿山、宛山、顾山、西高山、狮子山—阳山、大浮山体、长泰山、塘绛山和青龙山山体组成的山体自然风景资源。
    7、京杭大运河
    无锡古运河,是京杭大运河中的一段河道,穿城而过,贯通南北,沿线古迹众多,“水弄堂”特色独具。它西北起于五枚,东南迄于望亭,全长40.8公里,而其中以吴桥至西水墩南门、清名桥段6公里,是古运河民俗风情的最佳观光游览点。北段从吴桥起,河面开阔,舟行如梭,中有黄埠墩古迹;三里桥一带,米市重展新貌;中段西水墩西水仙庙,尚有遗迹可寻,南段有南禅寺和妙光塔,清名桥以及伯渎港等。
 

    第九章 无锡风景旅游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无锡的旅游资源十分丰富。经过多年的努力,旅游业已经具有一定产业规模和发展水平,在全市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不断提升,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增强,但是对照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的标准和把无锡市建成国内外著名旅游度假胜地的目标,无锡旅游也存在开放程度不高、品牌不够突出、旅游精品不多、产品结构单一、运行机制不活等问题和差距。
    第一节 无锡旅游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问题分析
    区域竞争激烈,优势不明显 无锡有很好的区位优势,处于长江三角洲区中心,杭州、苏州、南京、上海、黄山等地都在之内。在这个版图上区域竞争激烈,无锡属于中心,但在强手如林的情况下,优势不明显。
    旅游产品结构雷同,特色不突出 目前纯度假休闲已经占主流。从观光时代进入观光、旅游、休闲综合发展的时期。目前无锡的旅游产品以观光型的比较多,如鼋头渚、蠡园、锡惠公园、灵山,特色不突出,应从战略高度调整无锡的旅游产品结构。发展休闲度假的新品,包括高尔夫球场、游艇俱乐部,城郊乡村旅游、农业旅游;结合无锡作为民族工商业的发祥地,典型纯正的江南鱼米之乡,推出文化旅游产品;还应发展类似滨湖的酒吧一条街、夜间文化演艺,包括满足各种需求的咖啡吧、酒吧,丰富无锡的旅游产品。
    2、对策
    科学发展“大旅游”概念。在整个经济调整当中,在整个城市发展当中,在整个城市国际化发展,树立“大旅游”概念。把各方面资源整合起来,把城市环境搞好,把城市产品搞好,把城市的服务质量搞好。打造 “平安旅游”、“诚信旅游” 的新名牌。俗话说,以人为本看旅游,诚信旅游看无锡,能动性通过我们的旅游,喊出无锡旅游质量是一流的。可持续发展对一个城市发展旅游能够更加健康的既快又好的发展。但是更多的是旅游者和市民的需求。旅游者对旅游消费需求也是更注重环境、更加注重质量,更加注重物有所值,更加注重放飞心情,应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对城市负责,对未来负责,也对广大游客和市民负责。
    走集聚化、市场化、国际化道路。无锡旅游的本质内涵是以人为本、以游客为本。要着力加强旅游六要素的整体集聚完善,发挥最大效益。我们不缺旅游景点,而是缺要素配套,以后可以不收门票,事实上花钱最少的是门票,从其他要素中出效益来弥补,让每一位游客在出游中享受更多的愉悦和欢乐。从心理学角度看,旅游不仅饱眼福,还要饱耳福、口福等多方面的“福”,要让游客了解旅游,体验旅游。市场化:只有市场化,才能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优化资源配置,更加有利竞争;要更加重视利用市场机制推进旅游业发展,吸引多方投资,促进优化组合,破除行业垄断。国际化:大有文章可做,要大力推动旅游业扩大开放,吸引国际上有知名度的品牌旅行社、国际饭店集团以及跨国连锁娱乐企业进入无锡,引进先进管理理念,促进旅游服务提高水平,加快接轨国际,形成充分竞争机制,建设“宜游”城市。
    完善旅游规划体系,构筑旅游发展蓝图。以无锡市自然山水资源、人文历史资源、区位优势和现代文明为依托,以优化结构、培育特色、塑造品牌、提高水平为重点,坚持高起点开发和可持续发展,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抓紧制定和完善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合理利用无锡区域旅游资源,精心描绘新世纪无锡旅游发展的宏伟蓝图。
    进一步完善无锡旅游的空间发展规划。要围绕旅游“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进一步完善无锡旅游发展的空间规划,平面规划不仅要画在图上,更要落实到面上、点上、线上。结合市区旅游资源实际,重点建设好几个旅游产业的集聚区。要重点规划“二线三带三区”。“二线”,即以泰伯庙、泰伯陵、伯渎港串联的吴文化旅游线;以锡山、惠山、青龙山、十八湾串联的山水文化旅游线,与太湖鼋头渚等传统精品景区遥相呼应。“三带”,即古运河、梁溪河、惠山古镇特色风光带,沿古运河要结合古代、近代、现代不同的经济文化背景,打造特色旅游精品,凸显无锡传统工商文化,挖掘布码头、米码头历史遗产。梁溪河要在治水上下功夫,真正做到清水、靓水,展示无锡水的灵动和温情。惠山古镇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和山水资源,应该将这一区域打造成以文化为灵魂的特色旅游区。“三区”,即蠡湖地区、马山地区、太湖山水城地区,要建成旅游度假休闲要素集聚区,重点要围绕完善整体功能,加强推进相关设施和服务体系的建设,努力增强整体吸引力和竞争力。
    整合旅游资源,建设特色旅游区。整合旅游资源,提高组织程度,优化产业布局,注重规模特色,重点建设六大特色旅游区域:一是打好"太湖牌",重点建设环太湖旅游度假区,以太湖为中心,以滨湖区为主体,加快建设环太湖旅游度假区。二是古运河风情旅游区。三是惠山历史文化旅游区(惠山古镇)。四是吴文化民俗旅游区。五是江阴人文景观旅游休闲区。六是宜兴生态园林旅游区。
    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旅游市场。吸收和引进国际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方式,健全无锡市旅游法规体系,推进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旅游人才队伍和从业人员队伍特别是导游队伍素质。全面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和企业管理,把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全面规范旅游购物市场,规范旅游企业行为,规范导游员行为、整顿治理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行业的服务质量,维护无锡城市形象。塑造一流环境、一流产品、一流服务、一流质量的无锡旅游"质量"品牌。

    第二节 无锡风景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问题分析
    政府景区管理体制失调。由于现行政策体制原因,海南旅游景区目前分别隶属旅游、园林等近多个不同政府部门管理,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各按景区的科学价值、历史文化价值和地域范围等分为国家级、省级、县级,分别由各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同时,还相应地成立具有一定行政职权的管理机构,如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文物管委会,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政出多门、管理多头和各部门利益的冲突,直接导致旅游景区的管理混乱和各种矛盾的激化。
    景区建设缺规划少标准。有些旅游景点项目随意上马,布局不合理。没有把资源优势较好的转化为产品优势,许多富有特色的旅游资源尚未开发出来,而有些很好的旅游资源却被低水平的开发所破坏。
    景区营销观念有待加强。很多景区重开发轻营销,营销投入严重不足。营销思路和手段简单地迎合现行市场运行“法则”,把“宝”压在省内旅行社和导游、司机身上,不能主动地面向岛外客源地、组团社、终端游客的有效营销,其结果助长了高票价、高回扣之风,自己却越来越被动,而真正的客源市场却得不到海南旅游真实有用的旅游景区消费信息。而且营销手段单一、分散,缺乏联合营销、品牌整合营销的观念和行动。
    2、对策
    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就是把环境作为旅游的第一要素放在前面。我们适度的开发,也是为了保护。比如太湖边上,一方面治理湖水水质。在太湖边上适度的发展一些度假休闲产品,但是前提是要保护。旅游发展以后,对这个城市周围的,像新城这一块,已成为华东地区最大的开放式景区,通过旅游的开发,把这一块保护起来。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因为“生态”“环境”这两个词对未来旅游发展非常重要。人们更加注重旅游环境。这就要靠整个旅游规划、旅游规划、环境规划来控制。
    瞄准世界水平,培育精品旅游景区。深入开展旅游景区等级评定工作,切实改变小而散、低水准的状况,全面提升旅游景区景点规模和水平,建设一大批5A、4A、3A级景区。
    提高文化品位,建设文化旅游名品。将自然资源的开发与人文资源的开发有机结合,凭借争创历史文化名城的契机,依托无锡丰富的人文历史底蕴,培育一批文化旅游名品,提高全市旅游的文化品位,增强城市魅力和旅游竞争实力,推进文化旅游消费。
    调整产品结构,开发度假休闲新品。适应市场变化,调整产品结构,拓展产品内涵,提升产品档次,实现无锡市旅游产品从观光型为主向观光旅游和度假休闲相结合的重要转变。以度假休闲新品为主体,整合旅游资源,开发并推出一批度假休闲功能区和参与性项目、农业旅游示范点、工业旅游示范点;积极发展休闲旅游、会展旅游、商务旅游、修学旅游、保健旅游、农业生态旅游;在各度假区、旅游景区、景点增设度假休闲功能和特色;引导主要旅游饭店、宾馆向度假型宾馆转变;在控制饭店总量,培育一批高星级、高档次的特色饭店的同时,通过资产重组、结构调整等措施,开发一批汽车旅馆、假日酒店、青年旅舍、乡村客栈、农民旅店及营地式度假村。在完善无锡一日观光游的同时,积极推出无锡二日、三日度假休闲游的产品、线路和活动,拓展度假休闲市场。
    促进产业联动,完善旅游产业要素。积极促进文旅结合、体旅结合、商旅结合,发展体育旅游、文化旅游、购物旅游和美食旅游,丰富旅游产品。在"食、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中要重点发展旅游餐饮、旅游购物和旅游文化娱乐(尤其是夜间文化娱乐)。弘扬无锡餐饮特色,培育具有无锡特色的"餐饮文化",打出"食在无锡"的品牌;开发一批既有无锡特色又有时代特征的旅游商品,发展"购物之旅"。
    营造一流环境,提升城市旅游功能。把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的要求融合到全市城市规划和建设之中,与争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融为一体,营造一流的旅游环境,提升城市旅游功能。
    树立整体形象,加大宣传促销力度。根据整合旅游资源、塑造整体形象的要求,对于无锡旅游资源、旅游产品、旅游特色、旅游品牌和旅游口号,进行整体策划和包装。实施"旅游外扩"战略,整合各种宣传力量,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对无锡旅游和"太湖美景、无锡旅情"品牌的投入和工作力度、宣传力度。加强周边地区旅游市场的宣传促销,提高市场占有率;加强国内中远程旅游市场的宣传促销,提高市场覆盖率;加强对国际旅游市场的宣传促销,提高无锡的美誉度、知名度和吸引力。


    第三部分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和风景旅游区规划的实施可操作性研究
    第十章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和风景旅游区规划实施的法律依据
    第一节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利用的法律法规
    相对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名城其他两个层次,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国家性立法相对滞后。文物保护立法始于民国时期,起步较早,目前已经基本趋于成熟。以历史文化名城为中心的立法始于80年代,以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的制定为先导,配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等,目前已经形成基本框架。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立法起步较晚,国家没有专门的针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专门立法。但在很多法律、法规及“指示”、“办法”、“规定”、“通知”等文件中涉及街区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10月)第十四条“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备案。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专门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1994年9月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联合颁布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建规字533号文),保护规划从名城本身宏观层次的保护进一步深入到历史街区及其周围环境的规划设计。2005年7月颁布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规范明确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规划重点和深度要求。规范要求街区保护规划应达到详细规划的深度,有的根据需要还要深化;明确保护规划的内容包括划定保护界线并分别提出建(构)筑物和历史环境要素维修、改善与整治的规定,调整用地性质,制定建筑高度控制规定,进行重要节点的整治规划设计,拟定实施管理措施。
    2003年11月15日建设部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了《城市紫线管理办法》,要求在编制城市规划时应当划定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紫线;国务院、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紫线管理工作,对城市紫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二、风景旅游区保护与利用的法律法规
    为了适应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管理、发展的需要,优化风景区用地布局,全面发挥风景区的功能和作用,提高风景区的规划设计水平和规范化程度,制定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规范将风景区按用地规模可分为小型风景区(20km2以下)、中型风景区(21-100km2)、大型风景区(101-500km2)、特大型风景区(500km2以上)。并对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内容、深度、成果作了详细的规定。
    为全面推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规范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程序,促进旅游景区发展,国家旅游局制定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2005年8月5日起施行)。办法详细阐述了1A、2A、3A、4A、5A级景区的评定方法。
    为促进我国旅游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加强旅游规划管理,提高旅游规划水平,国家旅游局制定了《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办法认为:编制旅游开发建设规划应当服从旅游发展规划。旅游资源的开发和旅游项目建设,应当符合旅游发展规划的要求;旅游发展规划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和市场导向的原则,注重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因地制宜、突出特点、合理利用,提高旅游业发展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办法同时规定旅游发展规划实行分级制定和审批:全国旅游发展规划,由国家旅游局制定;跨省级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由国家旅游局组织有关地方旅游局编制,征求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意见后,由国家旅游局审批;地方旅游发展规划由地方各级旅游局编制,在征求上一级旅游局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第二节 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
    2001年12月27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该条例明确了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申报条件与程序,保护规划的编制要求和审批程序,保护措施,法律责任。
    有关内容摘录如下,第二十三条“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保护规划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保护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进行设计。”第二十五条“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不得影响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传统风貌和格局,不得破坏历史街区的完整。” 第二十七条“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性质、布局、高度、体量、建筑风格、色调等,必须服从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要求,并与周围环境、风貌相协调。” 第二十九条“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文物古迹,必须加以保护,及时修缮。” 第三十一条“历史文化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历史街区的保护和改造,有计划、可持续地利用所保护的历史街区、建筑物等,不得超负荷使用。”第三十六条“历史文化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社会力量捐资或者通过其他多种形式筹集资金,支持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 第三十七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处理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对严重违反保护规划的情况必须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节 无锡市有关法律法规
    2003年12月26日无锡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 无锡市历史街区保护办法》。该办法针对规划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予以了更明确的法律上的规定,为街区保护规划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譬如,第十一条“因历史街区保护规划需要,必须实施迁移或拆除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房屋拆迁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易地安置或货币安置;迁移或拆除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其产权人或使用人在搬迁中必须遵守不改变原状的原则,不得损坏或拆除原建筑物构件。”,第十二条“对历史街区保护规划需要保留的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进行影响其传统风貌的改建和装修;确需改建和装修的,规划、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历史街区保护规划要求严格把关,保证延续其原状及风貌。”,第十三条“实行自行保护和改造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其产权人应当与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保护和改造协议,履行保护和改造的义务,遵守保护和改造的规范。”, 第十五条“鼓励历史街区内古建筑、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的产权人将其建筑物出卖或捐赠给国家。”,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自筹资金维修历史街区内古建筑、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其维修的面积和程度给予适当奖励;古建筑、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属于国有的,可以允许其在规定的年限内免费使用。”,第十七条“历史街区内非国有的古建筑、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发生损毁危险,产权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履行修缮义务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产权人负担。”,第十八条“历史街区内的古建筑、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除可以作为参观游览场所外,需作其他活动的,必须符合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确定的区块功能和业态布局,体现历史街区文化氛围。”
    1987年3月,无锡市政府曾颁布《无锡市古运河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了古运河吴桥至莲蓉桥段、棚下街至迎龙桥段、南门吊桥至清名桥段6.6公里长的重点保护地段和14.96公里长的规划控制范围。原则确定沿河两侧及惠山浜两岸、伯渎港两岸各50米保护区。条例从水质管理、建筑管理、房屋修缮、文物保护、绿化管理、公用设施等几方面提出了管理要求和奖罚规定。
    鉴于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意义的认同,各级政府对街区保护的法律保障制度建设越发重视起来,并且体现出一种自下而上的趋势,地方的立法工作走的更快,针对性更强。相对来说,全国性的法律法规欠缺。虽然地方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能弥补国家在街区保护法律法规方面的不足,但是由于没有上一层次法律的规定和授权,地方立法存在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同时现行各级法律、法规的配套和衔接也不够。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更多的是公益性行为,政府是街区保护的主要责任者,可由市、区政府直接领导,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及相关区域的保护管理协调指导工作。规划、建设、文化、发改委、国土、财政、环保、旅游、交通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具体保护与建设管理工作。各级保护范围内所有建设活动均应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街区中任何单元和地块的整治必须深化修建性详细规划,街区内所有建设活动必须经规划行政部门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同意。引入有效监督机制,如建立历史文化街区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街区保护、管理等重大问题进行论证,提出意见,监督保护规划的实施。鼓励公众参与,听取社会各阶层有关街区保护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和制止破坏历史文化街区的行为。这些都需要在法律法规中予以明确,成为一种长效机制和保障。


    第十一章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实施的资金与政策保障、风景旅游区开发建议
    第一节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成本效益分析
   (1)街区保护成本分析
    街区保护的成本是街区保护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街区保护的成本可以从经济成本、社会成本和机会成本方面去分析。
    经济成本,包括规划设计、建(构)筑物修缮、道路铺砌、基础设施完善、空间环境改善如驳岸、桥梁、河埠头、庭院、绿化、小品等整治建设,河道疏浚、恢复等。这项成本比较容易估算和统计。
    社会成本,街区中往往会保留相当数量的原居民,出于街区风貌保护的要求,这些居民不能随意对住房进行改扩建和重建,居住面积、居住设施、公共活动空间等会与城市其他地段的居民享受的生活条件有差距,一些居民愿意留下来,一些居民会选择离开,留下来居民生活质量损失政府需要给与一定补偿,离开居民政府要给以拆迁安置。这些补偿可以说是街区保护的社会成本。通过谈判,具体补偿数额可以折合成市场价格。
    机会成本,清名桥沿河历史文化街区在历史上曾经是繁华的关厢地区。解放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是城乡结合部。随着无锡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这一地区逐渐成为了城市的中心区。从区位来说,该地区的地价是很高的,但风貌保护的要求,对建筑高度有限制,土地开发强度和建设项目性质都受到限制。这项成本可以通过与类似区位地段的土地开发效益比较中得出。
   (2)街区保护效益分析
    街区保护的效益可以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三方面来分析。
    社会效益,通过整治实现了文化的传承、文脉的延续;通过综合环境整治、生活配套设施完善,改善了居民的生活条件;房屋置换、妥善安置实现居住条件的改善;通过“回迁”或政府补贴满足留下的原居民的心理需求。
    环境效益,街区下水设施的到位,河道疏浚、河面清洁工程的开展,运河两岸工厂的搬迁置换,必将有效改善古运河水质。街区绿化、小品、驳岸、桥梁、河埠头、庭院等的整治必将有效提高街区的环境质量。
    经济效益,包括直接经济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前者主要是用地调整置换后的产出、旅游发展后的收益、旅游带动的其他产业尤其是第三产业的收益。后者主要是街区环境的改善,因借其特殊的历史文化价值,提高了周边地区乃至整个无锡的知名度,带来土地的增值,外来资金、技术的涌入,从而带动经济的发展。如上个世纪80年代一曲《无锡旅情》,激发日本的清名情结,对于无锡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打造日资高地,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街区保护成本和效益分析是确定保整治模式的前提。通过原居民迁出,通过改造、整治,置换成高品质住区的整治模式,就项目本身运作来说经济上是可行的,但这种较大规模的改造模式,往往一刀切,会对历史文化的保护产生消极影响,只适用于建设控制地带,核心保护区内整治此方式并不可取。
    第二节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整治的具体操作方式
    鉴于历史文化街区复杂的社会、经济、产权及低洼地等环境条件,大规模的整治很难区别对待,而且资金上不易周转。小规模的整治改造往往因势利导,能较稳妥细致地解决文化和风貌保护问题及拆迁安置问题。小规模整治能灵活的吸引相当数量的小规模资金投入到整治中来;有益于街区居民参与整治过程的各个环节,如住户对于使用功能的要求和建议,对整治进行投资,对政策的制定、保护条例、奖罚措施制定提出参考意见。
    因此,可以采取新旧街区互动,统一整体规划和整治。新旧街区“捆绑”,通过容积率转移,用文化资产带动的土地附加收益来部分平衡容积率的损失,缓解高地价和低容积率间的矛盾,保证土地开发经济上的可行性,同时为文化资产的保护提供有力的经济保障,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在操作上采取“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专家指导、社会参与”的模式进行。政府的推动主要体现在法律规章的制定(确定街区整治运作的规则),政策的扶持引导和各部分地支持和审查审批等管理。市场运作体现在由政府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实施工程的前期工作、地块动迁、规划设计、建设施工、招商引资、资金运筹等。专家指导主要是加强规划与实施的技术衔接,在规划实施的时候为业主提供良好的咨询指导服务,对施工工程进行指导,很多细节可能会边施工、边调整、边处理。社会参与是指规划编制听取公众意见,规划实施取得公众理解,争取社会各界力量的参与。
    实施过程中,界定房屋产权,根据其产权特征采取不同整治方式很重要。街区的房屋在产权上主要有三种形式,私房,公房,还有单位自管房。对于公房,主要由项目运作公司与房管所共同承担整治的资金和整治任务,资金的回收可以通过出让房屋使用权和提高房租来获取。对于私房,由居民自己承担整治的资金和任务,政府给与政策上的扶持和优惠,也可由项目运作公司收购产权进行整治。对于单位自管房,由房产所有单位与项目运作公司共同承担整治的资金和任务,或通过收购产权的方式,由项目运作公司一家承担。
    第三节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资金的来源与政策保障
   (1)关于保护资金
    无锡尚未真正进行过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整治工作,苏州已有的模式是“政府出一点、单位负担一点、私人掏一点”。参考其他城市的情况,历史文化街区整治的资金来源主要有:①国家财政拨款,②省财政拨款,③市财政拨款,④区级政府和行政调拨,⑤单位出资,⑥社会、企业赞助,⑦居民出资,⑧开发商投资。
    本章第一节的成本效益分析中已经明确街区整治是一项以保护为主的公益性行为,而不是开发行为;保护整治街区历史风貌的同时,更要考虑从根本上改善街区内居民的生活设施,提高生活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因此,启动资金主要来自各级政府的拨款和社会赞助,委托项目运作公司统一操作,用于街区环境的整治、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改善。街区中建筑结构的加固、建筑内部使用功能的改造、建筑外立面的整饰、建筑庭院环境的整治一般可由房屋所有人承担,无力承担者政府予以低息贷款资助,不愿整治者可以通过引导进行产权转移交由项目运作公司统一整治后出售或出租。政府需要出台私人或集体整治的补偿和奖励政策配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建设控制地带的开发可由开发商投资进行开发。
    街区可成立街区保护专项基金,用于保护整治的循环资助。基金的来源主要是各级政府的拨款和社会赞助,政府以低于商业贷款的利息贷给历史建筑房屋的屋主一笔种子贷款,用于建筑的整治,随着屋主不断的偿还贷款利息,基金可以为更多的人提供贷款。而为了督促还贷和防止贷款他用,需要政府制定政策。资金是整治的保障,政策是资金的保障。
   (2)关于产权置换和拆迁安置
   《 无锡市历史街区保护办法》第十五条“鼓励历史街区内古建筑、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的产权人将其建筑物出卖或捐赠给国家。”为街区历史建筑的产权置换提供了法律依据。
    由于街区居住人口密度高,为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势必要迁出部分居民。迁谁?迁多少?如何迁?人口外迁了,会有一个房产的收购、转移、历史建筑的产权置换等等。留下来的居民,为充分调动其整治积极性,势必理顺产权关系,对于原住居民将房屋购为私房,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是否应与一般地段有所区别?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一定的政策加以引导,政策的制定不光是要考虑经济因素,还要考虑居民心理的平衡。制定合适的政策,力求合理的引导。
    外迁人口数量取决于历史街区的用地规模和适宜的人口密度。人口密度取决于改造后的建筑总面积和合一的人均居住面积。于是我们可以推出一个简单的公式计算外迁人口数:
    外迁人口=现状人口-(改造后建筑总面积÷人均建筑面积)
    考虑到社会心理因素,街区外迁安置政策中将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基础上,尽量考虑保留街区老住户,外迁新居民。从可操作的角度出发,外迁单位房住户会更容易些。对于私房居民,通过出台私人或集体整治的补偿和奖励政策,借助保护专项基金的资助,引导其自己整修房屋。无力自修的居民可考虑收购或置换房产,外迁。
    第四节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主要建议小结
   (1)街区保护和整治与周边地区的改造更新相结合
    无锡的四个历史文化街区除小娄巷外,街区周边都有相当规模的待改造更新的地区。
    惠山古镇保护区范围西到惠山东麓、锡山北麓部分以及惠山横街、惠山直街、龙头河、惠山浜两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密集的区域,面积16.88公顷。但是,其周边北到通惠西路、西到惠山山麓、东到京杭大运河、南到锡山山麓1.8平方公里的地区都是待改造和更新的地区。而事实上街区的山水构架也是存在于这个更大的范围内的。
    清名桥沿河保护范围由南、北两片构成。北片为太湖大道以北、古运河两侧的南下塘、南长街、耶苏弄、张家弄、鸭子滩、贺弄、日晖桥沿河等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密集的地区,面积为6.27公顷;南片为太湖大道以南,南水仙庙以北,王元吉锅厂旧址以西,薛南溟旧址以东的古运河和伯渎港沿岸的南长街、奚家弄、南下塘、清名桥沿河、伯渎港沿河等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密集的地区以及大窑路北段古窑群集中区,面积12.51公顷;南北两片总面积18.78公顷。而事实上街区的交通问题的解决可能要纳入北到永乐路、塘南路,南到下甸桥,东到塘南路,西到清扬路4.8平方公里的南长特色片区的范围内予以解决。
    荣巷保护区范围东到荣子青旧宅,西到大公图书馆,南到晴雨操场,北到荣俊业宅,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密集的区域,面积8.40公顷。其周边西到公益路、东到鸿桥路、北到梁溪路、南到梁青路的地区均待改造和更新。街区保护可与周边地区的更新相结合,捆绑经营,共同复兴
小娄巷往东一个街坊就到东林书院了。小娄巷街区的保护可与东林书院的修缮统一考虑。
   (2)街区保护和整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历史文化价值形成的长期性决定了这种资源自身价值兑现必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是它同一般商业地产的本质区别,在客观上同短期经济效益是有矛盾的。历史文化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是一种战略资源,而且极容易失去,很难长期维持,能留下的往往经历了不断修缮、积累的过程,其价值是不断累积、逐步扩大的。政府应该把保护作为一项长期战略性投资,是一个维系和提升文化价值的过程。对这种战略资源的保护投入是每届政府的“义务”,其价值回报是长期的。在历史街区保护更新的过程中,总结国内各个地区近些年来实践的结果,成功的例子不多(往往偏离保护规划的目标),主要问题是:①历史街区保护工作一旦列入政府计划,就必须在短时间内展开并出效果,由于投入保护资金、各种拆迁安置费用巨大(就算这种保护方法是合理的),往往采用商业运作的模式进行,但对于大多数开发商来说,开发投入与回报收益是一种短期行为(再有长线观念的开发商对于旷日持久的保护性投入和收益也是缺乏耐心的),而且考虑政府换届、政策多变的因素,所以在实际保护性工程中,往往就在很大程度上修改了原规划,变得更加“方便运作”,更方便在商业地产的一锤子买卖中平衡资金,这样的方案几经修改,其原汁原味就大大变淡;②由于政府任期短(相对于历史文化保护的旷日持久),往往要赶工(献礼工程必不可少,便于全社会形成欣欣向荣、祥和的氛围),保护工作又是零敲碎打的细致活,所以我们看到的往往是主体建筑很精致,建筑环境很粗糙(有的建筑就很糙),至于自身历史文化软要素的挖掘就更别提了,这样的情况下就出现了“修旧一新”的结果;③虽然经过了各种各样的商业包装,但是各种街区保护后留下的一些所谓旅游街、特色街在一阵子的好奇和红火后,其短期经济效益并不好,大都作为政府领导接待外来参观考察者的地方。以上都是无锡街区保护和整治中应当引以为戒的。
   (3)街区文化研究、保护整治、文化与规划宣传三位一体推动街区保护
    街区的文化内涵既包括物质形态的街巷格局、桥梁河埠、有特色的建筑等传统城市风貌,还包括意识形态的传统工艺、民俗等。作为空间艺术的建筑物与地段环境,离开了内部的人文活动,就丧失了许多最重要的历史信息。只有在体现传统文化的艺术活动和与之相适应的城市空间有机融合的前提下,才能体现充满独特魅力的历史文化街区。通过文化的研究和发掘,利用各种媒介再现城市记忆,让大量的历史信息在传统街区中释放,使街区成为传承非物质文化的载体、保留城市记忆的容器,为旅游开发增添了可读性的内容。通过发掘资源,考证文化,寻找自然、历史原型,可以培育居民对街区文化上的认同。规划编制很重要,加大规划和文化的宣传力度,扩大影响,让大都市民都有保护的观念和意识同样非常重要。
   (4)传统风貌承袭与现代特色创造有机结合推动街区复兴
    街区保护和整治要处理好传统特色承继与现代特色创造的有机结合。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我们今天的所作所为,都将烙上今时的烙印,任何将传统和现代特色对立的做法,只能使城市的历史产生断层,使城市的发展缺乏真实感,使城市在失去了传统的根基之后,城市特色逐步枯萎,甚至老去。动态的保护之下,在发展中延续,才能真正保持传统特色的活力与魅力。城市特色应该包括相互联系的三方面:①视觉上的可识别性,每个城市应当有独特的城市视觉,其外化就是建筑,所以每个城市应当有能代表其独特价值的上乘之作。②意识上的认同感,一个地区的特定氛围、文化底蕴会使任何一个步入此地区的人有一种特定的认同感觉,归属感就是这种独特意识的体现。③形式上的时代性,历史时代的不同就会造成建筑形式的不同,建筑是历史的体现,是当时的时代产物,不可避免的会具有当时的一些时代特征。在我们的保护当中,只有符合上面三项内容的城市特色才值得去保护,对于不属于这些典型范畴的应当大胆舍去;同样,对于建设当中,应当极力去迎合上述的三项内容。对于典型的传统特色建筑,应当极力保护其原貌,不允许破坏的发生,做到“整旧如旧”。不但要预防破坏性保护行为的上演,更应当防止保护名义下的无节制的原地复建。对于传统建筑周边的特色营造,不应当简单的抄袭前人风格,需要在传统之下有时代特色。历史是在不断的往前发展,我们的城市特色也是在不断的变化。新的地段,新的建筑要兼具时代性与历史性,要有当地特色的隐喻。我们总归要发展新建筑,找出一种新的建筑形式下,对传统特色的一种呼应与延续,这需要建筑师的极大智慧和孜孜不倦的探索。
   (5)稳定的街区保护相关政策出台是街区保护的最重要保障
    街区的保护不仅要保护地段传统风貌的延续还要复兴街区的活力,因此要深入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主要包括房屋产权改革和产权交易政策、人口外迁与疏解政策、房屋管理和修缮政策。
    由于历史原因,街区内的房屋一般产权都不太清晰,有公房、私房和单位自管房,有改造要求的是居住于此的居民,改造的推动力并不完全与房屋的所有者一致。因此政府需要明确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产权的办法,安置一部分需要外迁的居民,对于不愿意外迁的居民可通过房屋产权的交易和买卖,明确房屋的产权。同时通过各种政策的出台推动房屋所有者参与保护和整治中来。对于公房,可由街区整治项目运作方与房管所共同承担整治的资金和整治任务,资金的回收可以通过出让房屋使用权和提高房租来获取。对于私房,由居民自己承担整治的资金和任务,政府给与政策上的扶持和优惠,也可由街区整治项目运作方收购产权进行整治。对于单位自管房,由房产所有单位与街区整治项目运作方共同承担整治的资金和任务,或通过收购产权的方式,由街区整治项目运作方一家承担。
    街区保护拆迁安置政策应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基础上,尽量考虑保留街区老住户,外迁新居民。从可操作的角度出发,外迁单位房住户会更容易些。对于私房居民,通过出台私人或集体整治的补偿和奖励政策,借助保护专项基金的资助,引导其自己整修房屋。无力自修的居民可考虑收购或置换房产,外迁。

    课题组成员:蒋仁宝、李建华、徐国良、王忠诚


    附件:
    附件一:平江路风貌保护与环境整治工程介绍
    惠建林
    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一、平江历史街区基本情况
    ㈠历史街区概况
    平江历史街区位于苏州古城东北隅,东起外环城河,西至临顿路,南起干将路,北至白塔东路,面积约为116.5公顷,包括古城21、22、23、28、29、30号6个街坊。核心保护区面积约47.5公顷,是以平江路以及与之联系的河街为主的整体风貌完整的区域,主要包括平江路、胡厢使巷、丁香巷、大柳枝巷、大新桥巷、祝家园、悬桥巷、顾家花园、南石子巷、钮家巷的河街两侧和耦园、全晋会馆、卫道观前潘宅、卫道观等文物古迹相对集中区域。街区有居民10705户,在册总人口28186人,人口密度为242人/公顷。
    平江历史街区是苏州古城的缩影,拥有2500多年的历史,是苏州古城目前保存最典型、最完整的历史文化保护区,至今保持着路河并行的双棋盘格局和小桥、流水、人家、小巷的江南水城风貌,与南宋《平江图》格局基本一致,集中体现了苏州古城的城市特色与价值,是古代城市规划与建设的杰出典范。
    平江历史街区内,城河、城墙、河道、桥梁、街巷、民居、园林、会馆、寺观、古井、古树、牌坊等历史文化遗存类型丰富且为数众多,构成历史风貌的文化遗存和环境要素具有较高的历史原真性。街区内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耦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控保建筑64处,古桥梁9处,古驳岸3处,古井约59处,古牌坊4处,城墙遗址1处,古树27棵。另外,据史料记载,历史上曾有6名状元和4名宰相,叶圣陶、顾撷刚、郭绍虞等知名学者和许多文人雅士都曾在街区生活和活动过。1986年,在国务院批准的《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平江历史街区被列为绝对保护区。
    ㈡历史街区的价值
    历史街区的价值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历史街区是具有一定数量和规模,能较完整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的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地区。国务院1998年颁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对历史街区的条件做出了如下规定:“一是该街区内环境风貌保存完整统    一,能反映出当地某一历史时期的典型风貌特色,有较高历史价值。二是该街区内反映历史上典型风貌的房屋建筑、构筑物及环境要素(道路、河流、树木、墙院等)基本上是历史原物,不是仿造的。”这一定义充分反映出历史风貌的完整和历史环境的真实是历史街区的基本特征。
    2.历史街区的重要意义还在它依然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是“活”的历史地段。永续利用的动态性,社会生活的真实性是历史街区区别于静态型遗产的显著特征。学术界把历史街区作为一个单独的概念提出来以区别于广义上的历史地段,就是因为它除了物质因素的建筑风貌、景观环境外,重要的是它社会生活的文化意义。平江历史街区在城市生活中仍然起着重要的作用,是新陈代谢生生不息的具有活力的地段,它不但记载了过去城市的大量的文化信息,而且还不断并继续记载着当今城市发展的大量信息。
    ㈢历史街区目前存在的问题
    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平江历史街区在苏州古城中虽然是历史格局风貌保存最完整的地区,但面临衰败的趋势。集中存在着五个方面的问题:
    1.民居破旧,人口过密,居住条件差。
    一方面,平江历史街区的传统民居大多数以木结构为主,木结构房屋的寿命一般只能维持50年,历史街区的房屋大多数都始建于清末民初,至今已有百余年历史,所以部分房屋的木构件出现了腐烂、扭曲变形等现象,加上年久失修、蚁害、潮湿等因素影响,普遍存在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原来这些房屋多属于大户人家所有,解放后这些房屋基本上变成公房,由多户居民们合住在一栋建筑里。居民为了扩大居住面积,在原有的院落内违章搭建了许多简棚,既破坏了原来建筑的格局和风貌,又影响了正常的采光和通风。
    2.管线老化,功能不全,基础设施差。
    一方面,街区内基础设施不完善,主要表现为:一是管线的老化。街区现有的供电、供水、有线电视、广播、电话等管线均是数十年前铺设完成的,而且由于街巷狭小曲折,管线现状极其混乱,设施容量不足,尤其是供电、电话、有线电视、路灯灯管线均以明线为主架空,蜘蛛网式的线网常年裸露在外,极易风化、老化,既影响环境风貌又影响用电安全,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二是设施不全,街区内没有系统的雨水、污水排放体统,导致雨水及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街区河道内,造成河道污染;三是驳岸、码头、街景小品等设施年久失修,基本荒废,无法正常使用。另一方面,老建筑不符合现代生活的需要,缺乏独立的厨房、卫生间等设施,居民日常生活基本上是“三桶一炉”,经常将生活用水随地乱倒,对房屋墙基也造成了一定侵害。
    3.河道受污,环境脏乱,不协调建筑多。
    街区内河道纵横,河水质量很差,主要受到三方面的影响:一是河道两侧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中;二是周边工厂企业也直接将工业废水排放到河道中;三是街区内公共厕所、垃圾箱多沿河设置,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街区内的河水由于受到水闸阻隔,河水很难流动产生自净效果,使原本清澈的河水变得又脏又臭又黑。在九十年代中期,曾经开通过火车站到平江河的水上游线,但由于河水污染,没有游客愿意光顾。
    同时,街区内插建了许多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建设的多层住宅,尤其是一些工厂企业用房,与街区风貌存在较大冲突。据统计,平江历史街区内现有工厂约16家,其中振亚丝织厂、染织二厂、针织器材厂为规模较大的工厂,其余均为中型或小型的工厂。这些工厂散布在街区中,有的占用历史建筑甚至是控保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如卫道观、胡厢使巷蒋氏义庄、大儒巷昭庆寺、悬桥巷潘氏松麟义庄等;有的造成街区交通的局部拥堵,如大儒巷两侧工厂、菉葭巷两侧工厂、仓街两侧工厂等。体量庞大的工厂建筑对街区风貌尤其对街区核心保护区的完整风貌造成严重影响,如从世界文化遗产耦园东部黄石假山上能看到对面60米外的振亚丝织厂和染织二厂的高大厂房和烟囱,破坏了大新桥巷河街两侧的风貌。
    4.文物古迹数量众多,保护工作亟待加强。
    街区内需保护的文物古迹有75处,需改善的历史建筑更占到40%左右,保护工作面广量大。比如昭庆寺,目前已基本荒废;卫道观目前仅剩下一个大厅;洪钧状元府被环卫站用做垃圾车停放站;蒋氏义庄被电工仪器厂当作车间;潘祖荫故居被床单厂用做招待所。同时,由于历史原因,这些控保建筑产权归属分散,部分属于房管局,部分属于工业公司,不利于合理的保护与利用,急待进行全面的建筑修缮和环境整治。
    5.街区用地不尽合理,功能不配套。
    平江历史街区规划总用地116.5公顷。总体来看,街区现状以生活居住为主,居住用地为50.7公顷,占43.6%;工业、仓库用地以及监狱、武警等特殊用地占到19.3%。基于此,街区内商业设施、娱乐设施、交通设施都比较薄弱,急需重新规划,调整功能。
    二、平江路风貌保护与环境整治工程实施背景
    ㈠苏州古城保护历史回顾
    苏州是全国唯一实行“全面保护古城”策略的历史文化名城。二十多年来,苏州在经济发展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证明了“保护古城,发展新区”的城市发展战略的成功,保护古城与新城区建设相得益彰。新城区建设使因保护而产生的城市发展压力得到缓解,古城区开始进入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城市品质的内涵式发展阶段。近年来,随着环城河风貌带的保护与整治,观前街传统风貌区的改造,山塘历史街区试验段的保护与修复,阊门城墙遗址、拙政园历史街区的保护与整治,更是把苏州古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推向了新的高潮。相比之下,平江历史街区的多数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年远失修。街区内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一般建筑或障碍建筑不断出现,破坏着街区的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据此,平江历史街区的保护与整治工作逐渐提上了市委、市政府的议事日程。
    ㈡平江历史街区保护整治规划范围的确定和保护整治规划的深化
    平江历史街区范围最早只有43公顷,范围是:东起环城河、西至平江河西侧50米;南起中张家巷、北至百塔东路。2003年又扩大为76公顷,范围是:东起环城河、西至平江河西侧200米;南起干将路、北至白塔东路。在不断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现又将平江历史街区范围扩大为现在的116.5公顷。
平江历史街区的规划一直是苏州市古城保护与规划设计的重点项目。自八十年代以来,曾多次委托有关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和规划设计。
    1986年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街区为重点保护的历史街区。
    1996年7月,依照贝聿铭大师的建议,举办了平江保护区规划国际研习班,提交了“龙睛规划(苏州平江街区保护更新规划)”。
    1997年编制平江历史街区保护与整治规划。
    1998年编制苏州古城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2002年编制平江路街景保护与整治规划,启动平江路保护整治工程。
    2003年修编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㈢选择平江历史街区进行保护整治的原因
    1.地理区位比较偏僻。平江历史街区处于老城区的东北角,偏安一隅,自古以来商贸业不发达,商业开发的价值比较低,选择平江历史街区实施保护整治工程,所受到的冲击比较小。
    2.整体风貌保存完好。由于相对偏僻的区位,平江历史街区才幸免于在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的古城街坊改造中被大片拆除更新,最大限度地保持了朴素平淡的原真状态,古城风貌整体保存就比较完好。正是这种平淡中的真实,街区才凸现了整个古城的本色,堪称苏州古城的缩影和“活”的平江图。
    3.体现着传统的居民居住区。平江历史街区是古城经济发展的一个死角,街区里人口密度大,居民生活条件差,都是一些年老体弱的困难群众和外来人口居住在里面。通过对街区的保护整治,适当降低人口密度,改善基础设施,整治街区环境,可以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4.世界遗产大会在苏召开。2002年正式决定启动平江路风貌保护与环境整治工程,很大程度上以世界遗产大会在苏州召开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古城保护的新路。在今年召开的    第二十八届世界遗产大会上,苏州提出将平江历史街区等几个历史文化街区作为园林的扩展项目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既是对前期保护整治工作的肯定又给古城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古城保护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为了积累经验,谨慎从事,市委、市政府选择实施平江路风貌保护与环境整治工程作为平江历史街区保护整治的先导性实验工程。目前,平江路风貌保护与环境整治工程已基本完成。
    三、平江路风貌保护与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情况
    2002年苏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平江路风貌保护与环境整治工程作为平江历史街区保护整治工程的先导性实验工程,成立了由市分管领导为组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平江区组成的工程领导小组。2002年12月6日由苏州市城投公司和平江区国资公司共同组建了苏州平江历史街区保护整治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工程的具体实施,并请由全国名城保护专家阮仪三教授领衔对平江路风貌保护与环境整治进行总体把关。阮仪三教授十分重视平江路风貌保护与环境整治工程,在工程施工期间多次亲临平江路现场指导工程施工,对房屋修缮、绿化小品、街景设计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富有启发性和指导性的意见;平江路工程施工基本结束,世遗会召开期间,阮仪三教授又亲临平江路,对工程作了评价和总结。
根据规划,平江路风貌保护与环境整治工程范围为干将路至白塔东路1090米长的平江路(河)两侧,占地约11万平方米,涉及房屋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先行实施范围:占地约3.2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涉及动迁475户。
    ㈠工程指导思想
    1.城市现代化建设与城市历史文化传统的继承与保护之间,不是相互割裂,更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有机关联、相得益彰的。
    2.平江历史街区是苏州古城发展的独特资源,将其纳入古城发展战略的层面通盘考虑,将有利于提高古城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有利于古城整体可持续的发展。整合古城内丰富的、分散的历史文化资源就是古城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
    3.历史街区的保护区别与一般街坊的改造,要保护好街区整体历史环境及风貌。即依法保护好街区内现存的空间格局、街道水系、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等物质文化遗存,以及口述、传统工艺、地方习俗等非物质文化遗存。
    4.平江历史街区的保护必须结合紧邻的更新发展空间,形成整个功能互动互补的独特区域,才能开创激活、复兴历史街区的条件。
    5.历史街区的保护是长期而艰难的,我们是历史文化遗产的托管者,我们今天没有能力办的事,我们的后代或许有更多的智慧可以解决。历史街区规划不是终极保护,而是引导街区永续发展的开始。
    ㈡工程实施目标
    1.按重现传统建筑风貌生机和活力的要求,对动迁范围内的475户公房、私房和单位房实行搬迁,采用修缮、改善、保留、整修、更新、拆除等方式,对传统民居进行保护整治。
    2.按兼顾保护风貌、方便生活、改善环境的需要,全面改造基础设施。铺设雨水、污水、供电、供水、煤气、电信、有线电视、路灯等10类管线,三线全部入地,同时,为求风貌一致,改造部分桥梁,整修道路,铺装路面。
    3.按古朴、美观、清新、舒畅的要求,综合整治平江路(河)两侧环境,包括整治建筑物立面和公共环境,拆除调整环卫设施,搞好绿化、小品、灯光配套建设等。
    4.按照景观水标准和开展水上旅游的要求,搞好平江河的水环境整治,涉及河道清淤治污、整修驳岸和修建水码头等。
    ㈢工程实施情况
    1.规划设计
    在同济大学编制《苏州平江路街景保护整治规划》基础上,2003年3月份同济大学又编制了《苏州市平江路景观设计》,11月份市规划设计院对有关规划进行了深化并形成了《平江路风貌保护与环境整治规划》。今年2月,同济大学又基本完成了《平江历史街区保护整治规划(期末简报)》,这一规划侧重在保护上,目前正由易道公司编制《平江历史街区功能规划》;今年7月份,在《平江路风貌保护与环境整治规则》的基础上,同济大学编制了《平江历史街区保护整治规划(评审稿)》。
    2.动迁工作
    平江路风貌保护整治一期工程涉及动迁475户,其中居民448户、单位27户。目前动迁工作基本完成。
    动迁工作曾经一度是影响平江路工程进展的主要因素,也是施工过程中的难点。平江路工程的动迁是苏州市第一个实施房屋不落地的动迁,这引起了少部分居民的不理解,他们先后到省建设厅进行行政复议,到建设部咨询相关情况,省建设厅、建设部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后,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即平江路工程的动迁适用《城市房屋动迁条例》。
    3.管线改造
    完成了平江路全线(1090米)的污水、雨水、供电、供水、煤气、电信、有线电视、路灯、自来水远程控制及街景控制等10种管线的敷设,完成了平江路三线入地。
    在实施管线入地的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不少困难。一是路幅偏小,管线无法正常入地。平江路最窄的卫道观前与平江路交叉口路面只有一米多宽度,而管线配套要求高,要求断面大,并且周边房屋只能修缮不能拆除,要在这么狭窄的路面下铺设十种类型的高规格管线,难度不小。在多次实地研究的基础上,我们针对不同路幅采取了不同办法。在正常路幅地段铺设管线,根据各种管线的施工周期,由深到浅铺设管线,在深管线铺设好后,浅管线和施工周期较短的管线铺设在两侧。在路幅过小的地段尽量少铺管线,采取错巷铺设的方法,部分管线由周边支巷进行支援,尽量减少了对路面及周边风貌的影响。二是管线过桥。平江路从南到北一共有12座桥梁,其中南北走向的有3座,分别是唐家桥、朱马交桥、新桥。按照常规的管线过桥方法,就是将管线紧靠桥体通过,但这样的施工,与历史街区的整体风貌和文化氛围不协调。为此,我们多次和市政设计院的专家、施工工程师商量办法,并且实地考察了同里等周边古镇的做法,决定将管线直接从平江河底通过。
    4.市政建设
    采用小青瓦、黄道砖、弹石片等材料翻建了平江路及其支巷接口的道路,翻建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平江路主路幅均采用旧石板,翻建后的道路保持了原有尺度和传统风貌。改建了胜利桥、朱马交桥。为了使平江路路面风貌协调,我们要求铺设路面的石材必须使用苏州金山石料,并且规定了尺寸、厚度、颜色等,采用传统工艺对石材进行加工,并对这些石材进行做旧处理。
    5.公建项目
    完成了祝家园、菉葭巷、钮家巷3处变电所建设,拆除了青石桥公厕、菉葭巷公厕以及钮家巷洗刷站,对菉葭巷和钮家巷变电所与公厕实施连体建设。完成了仓街垃圾中转站建设工作。
    青石桥公厕、菉葭巷公厕以及钮家巷洗刷站原来都建在靠近平江河的路边,平时周围的居民用来洗刷马桶。这些公厕不仅建筑风貌与街区不协调,而且污水外溢污染平江河,影响周围环境,为此,我们按照现代使用功能重新选址新建了公厕。
6.房屋修缮
    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基本完成平江路(河)沿线的近2万平方米房屋修缮。我们本着保护街区建筑风貌和空间格局的原则,充分考虑现状和可操作性,对街区内的建筑单体提出6种保护与整治模式:
    ⑴保护——针对文物保护单位、控制保护建筑及其他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建筑,保持原样,以求如实反映历史遗存。同时,对其进行定期的修缮,坚持“修旧如故,保存其真”的修缮原则。
    ⑵改善——针对一般历史建筑,原有建筑结构不动,局部修缮,重点对建筑内部加以调整改造,配备厨卫等基础设施,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⑶保留——针对与传统风貌无冲突的,建筑质量较好的一般建筑予以保留。
    ⑷整饬——针对与传统风貌有一定冲突的建筑质量较高的一般建筑,考虑到近期难以立即拆除,对其暂时保留,对外观加以整修改造,包括降层、平改坡、更换外饰面、屋顶等。
    ⑸新建——针对与传统风貌冲突较大的一般建筑和建筑质量差的建筑,对其拆除后按保护规划要求重新建造,使其与传统风貌协调。
    ⑹拆除——针对临时或违章搭建的建筑、以及道路梳理需要拆除的建筑,拆除后规划为开放空间、恢复庭院空间或道路用地。
    在具体施工过程中,我们将平江路分为南段和北段,干将路至中张家巷为南段,中张家巷至白塔东路为北段。南段包括了董氏义庄、方宅、平江路9号至34号等房屋的修缮,北段包括了河西立面整治、围墙、驳岸的整治、沿线民宅的修缮等。
    在制定每幢单体房屋修缮方案前,我们现场测量房屋尺寸、构件尺寸,结合日后的使用功能,对房屋分部位进行取舍。拆除违章建筑和有碍风貌的建筑;对风貌较好的部分进行结构加固,增强其耐久性;对房屋的外墙部分,尽量保持其年代感和原有风貌;对房屋主体的柱、梁、桁、椽等构件进行鉴别,更换部分老化、腐化的构件,要求更换上去的构件的尺寸、材质、工艺、做法、色彩、色均都与原构件一致,并且要有记录以便日后区别。我们通过两种手法获得这些替换构件,一是从江苏、安徽等地购买符合要求的旧的可使用的构件;二是如果实在买不到符合要求的构件,就按照可读性、可逆性原则重新制作部分构件;对于房屋的门窗,我们先后考察了江浙一带的古镇古城的门窗的外观,总结了他们的优缺点,从周边收购了大量旧式花门窗,使平江路沿线房屋门窗风貌一致。
    7.环境整治
    完成了平江河两侧800多平方米的围墙整治,为平江路沿河补绿栽树60多棵,对平江河及其支河万余平方米的水道,组织打捞垃圾,清除淤泥,初步改善了水质。同时,整修了寿安桥码头、胜利桥码头、通利桥码头以及部分与风貌不相符的驳岸和栏杆,包括整治驳岸压顶600米。
平江河两侧驳岸由于年久失修,有的濒临倒塌,有的石块参差不齐。在整修即将倒塌的驳岸的过程中,为了不打乱原有石块的秩序,我们在整修前对每一块石块进行编号,驳岸整修加固后按照编号顺序重新安放。
    四、我们的探索与体会
    在平江路工程实施过程中,我们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工程,不断摸索古城保护的经验和方法,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一些新的探索:
    ⑴房屋修缮方面。对历史街区内不同建筑探索了一些新的处理手法。我们对各类建筑进行认真细致地分类,针对不同类型的建筑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对控保建筑是完整保护,修旧如故。对风貌较好的普通民居,采用房屋不落地,外部风貌完整保护,内部结构重新配置的方法。如果内部结构保留完好,我们就对其进行封闭性防腐处理;如果内部构件有腐烂、变形的,我们就在保留大部分结构的前提下,更换部分构件;如果内部结构严重腐化的,我们则探索使用了木结构、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三种形式来更换其内部结构。对障碍建筑、违章建筑和与街区功能不相协调的建筑进行拆除重建,新建建筑与周边风貌建筑既有明显区别,又保持了一定的协调性,追求“神似”。
    ⑵在房屋使用功能方面。我们考虑充分发挥房屋的使用功能,这些房屋动迁出来修缮后,不用来参观,而是继续使用,通过使用保持其寿命。我们在保持传统民居外在风貌的前提下,对室内空间根据不同的使用功能进行重新调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有意识地加入现代使用功能,尽可能做到更加实用,使之符合现代生活居住的需要。
    ⑶在动迁方面。为了比较真实完整地保护古城独特的传统风貌,我们根据《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规定,在大部分房屋不落地的情况下实施了拆迁,以达到整体风貌的协调统一。
    ⑷在建筑用材方面。平江路(河)沿线房屋外墙风貌集中体现了平江历史街区的历史,是街区变迁的见证。我们专门请新加坡“鸽牌”油漆公司专门研制了一种透明的保护性油漆,通过在外墙上粉刷这种油漆,保护了外墙的风貌。
    ⑸在资金运作方面。古城保护过程中,资金平衡与古城保护是一对矛盾,许多古城保护半途而废的教训告诉我们,仅靠政府投资实施古城保护项目,往往事倍功半。因此我们在实施平江路风貌保护与环境整治工程过程中,既有政府投资,又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同时又将工程实施与招商引资有机结合,使工程能滚动推进,为平江路工程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各位专家,平江路风貌保护与环境整治工程已基本告一段落,这是我们对历史街区乃至古城保护的一些初步探索。平江区是苏州古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城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继续得到各位专家大力的帮助和支持,在古城保护方面给予我们更多专业的指导。

 

    附件二:绍兴历史街区的实施与管理
    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
    二OO四年十一月
    历史街区是绍兴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古城在历史发展中存留下来的建筑群体。它保存着这座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历史信息,反映出了绍兴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和风貌。做好历史街区实施与管理两篇文章,在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今天,对于传递历史信息、展现历史风貌、提高城市品位、改善街区居民的生活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绍兴历史街区的现状
    绍兴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文化底蕴深厚。2001年12月,《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经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规划》在8.32平方公里的老城区范围内划定了越子城、鲁迅故里、八字桥、西小河、书圣故里五大片和石门槛、新河弄二小片历史街区,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
  绍兴的历史街区主要反映的是清末民初近百年的建筑符号,小桥流水,粉墙黛瓦。从历史街区的现状看,主要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建筑质量差,老房子年久失修,居住人口多,为争取使用面积,住户对原有建筑进行分隔改造,在公用天井及通道内搭建临时用房,严重破坏了建筑的原有格局和风貌。
    二是基础设施严重短缺,几户住户合用一只水表和电表,排水不畅,基本采用天井内部的自然渗水,厨卫设施严重不足,很大一部分人家还在使用煤炉,刷马桶,在天井里洗涤,做饭。
    三是街区环境脏乱差情况比较严重,街区内许多台门院落比较阴暗潮湿,卫生状况差,个别居民乱倒垃圾倾倒污水,影响了街区和河道的整洁;人口密度较高,住户室内拥挤,通风采光条件差;街区范围内杆线林立,乱接乱拉,杂乱无章,而且管线老化,影响街区和住户的安全;沿街店面色彩混乱,招牌广告平庸化,原有的传统街景遭破坏。
  绍兴市政府从街区的现状、老百姓的呼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及城市发展的内在要求考虑,决定做好历史街区保护这篇文章。
    二、绍兴历史街区的实施
    2001年3月,从仓桥直街历史街区保护修缮的的试点开始到现在,在这短短的3年多时间里,我们绍兴五大片历史街区的保护已经全面启动,已先后投入近11个亿,到目前为止,已有60多万平方米的历史街区得到保护修缮。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
    我们确定历史街区保护的指导原则为:重点保护、合理保留、局部改造、普遍改善。十六字保护方针,是指对列入重点文保单位的宝贵历史遗产进行重点保护;对富有绍兴特色和建筑风貌的建筑物进行合理保留;对具有较为典型的台门街坊进行局部改造,对影响街区风貌的不协调建筑和违章建筑实施拆除;通过增设基础设施实现街区居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改善。
    在保护过程中,我们重点体现“三个性”:一是历史的真实性。尽可能多地保护真实的历史遗存,对历史建筑积极维护整修,不要因其破旧而认为没有保护价值进行拆毁,从尊重历史、延续历史、传递历史的角度出发进行保护。二是风貌的完整性。主要体现清末民初的建筑风貌,保存整体的环境风貌,对沿河沿街有碍观瞻和风貌的临时设施和违章搭建物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实现街区包括民居、道路、街景、古树、小桥、院落、河道、驳岸等建筑符号的完整性。三是生活的延续性。通过保护修缮,使街区内的居民继续生产和生活,维护原有的社会功能,保持原有的生活气息。
    在十六字方针和“三个性”的原则指导下,我们采取了四种保护方法:
    1、修旧如故、风貌协调。对传统民居和台门,严格按照修旧如故,风貌协调来实施,门窗形式丰富而不杂乱,以传统的绍兴木格子窗为主,水泥门窗一律换下;沿河原则上不做防盗设施,沿街防盗设施根据原来情况而定,形式多样,风貌协调;沿河阳台恢复成披檐。
    旧墙在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尽量少拆,保持现状为主,对残损的进行修补,粉刷采用纸筋灰或保留旧的青砖墙面,外墙处理不一定要直,尽量保持原状。
    屋脊简朴,形式多样,屋面瓦片采用搭七露三或搭六露四,对住户要求开天窗的,在不影响风貌的情况下宜小不宜大。
    沿河沿街尽量采用旧材料,新材料应做旧,沿街道路采用旧石板或条石铺设,对河埠河坎保存基本完好的,不做大的调整,小部分河坎和踏道修理采用旧石料干砌。
    2、重点体现文化内涵。绍兴的历史街区反映了绍兴的建筑特色,承载了绍兴的历史文明。在历史街区保护过程中,对古桥、古台门、古庙、老街坊的保护集中体现了绍兴的历史文化内涵。
    绍兴是万桥之都,是著名的桥乡,据《绍兴古桥》记载,绍兴有各式古桥520多座,仅五个历史街区内就有自唐宋以来各个历史时期的古桥20多座,如八字桥、宝珠桥、凰仪桥、题扇桥、拜皇桥、谢公桥、鲤鱼桥、探花桥等等,“八字桥”建于宋朝,是我国现在最古老的城市桥梁之一,称得上立交桥的鼻祖,在中国桥梁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在已保护修缮的仓桥直街、书圣故里1#街坊、西小河、八字桥、鲁迅故里等历史街区内有各式台门70多个,分别划出一类保护台门和二类保护台门加以保护。如仓桥直街185#台门,建于1927年,二进五开间院落,从首道门到内院要经过前门厅、中间厅、仪门三道,整个院落是仓桥直街中段最典型的台门,基本涵盖了绍兴的台门风格,通过典型台门的修复,集中体现了绍兴的历史文化内涵。
    3、做好拆违工作,完善基础设施。要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必须加大内部及周围环境的整治,使之与风貌相协调,使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我们在实施历史街区保护过程中,十分注重做好这方面工作,因为这个问题不解决,不仅影响住户参与保护的积极性,而且还会导致历史建筑的进一步损坏。我们一方面做好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对有碍历史风貌、街区环境的违章一律拆除,使历史建筑得到更好的显现,品位得到更好地提升。另一方面在完善基础设施上下功夫,为每户增设了卫生设施,扔掉了世世代代延用下来的马桶,改善了住户的卫生条件,为广大住户解决了一大难题。将电力、电信、有线电视、路灯线、自来水等管线一次性埋入地下,改善了空间环境质量。对排污管网进行改造,把历史街区的污水统一纳入城市排污网。通过架空线的入地、“一户一表”的安装、卫生设施的改造,街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4、实施腾空或不腾空作业。2001年3月,我们对仓桥直街历史街区和书圣故里历史街区1#街坊进行保护试点,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我们采取了腾空作业的方法,老百姓在规定的时间内实行腾空,修缮好了让老百姓仍然搬回来居住,政府补贴居民二次搬迁费、房屋周转费、电话及有线电视月租费等等,对于配合工程实施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还给予奖励。2002年以来,我们在西小河历史街区、书圣故里2#街坊一期、府直街府横街、鲁迅故里和八字桥的保护修缮过程中实行不腾空作业的方法,在施工过程中特别强调安全,虽然给施工带来了很大难度,但工程的费用得到有效的压缩,也解决了周转住房紧张及群众搬迁麻烦的问题。
    5、出台了相关政策。几个历史街区保护修缮的成功实施,我们感觉到政策的重要性。在资金政策上,我们采取政府、部门、个人三方共同出资的方式,政府担大头,管线实施做到谁家孩子谁家抱,对于公建设施全部由政府承担,私房修缮一般采取政府负责55%,产权人负责45%,公房由房管部门承担45%。实施人口疏散政策,政府拨出部分经济适用房指标,对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户给予照顾,原住户由政府回购,另外,鼓励住户实行货币化安置,通过出台这一政策,街区内近20%左右的人口得到了疏散。加大拆违工作的力度,制定拆违政策,为使街区风貌协调,对沿街沿河及第一视野范围的违法建筑、临时建筑,在规定的时限内无条件自行拆除,不予补偿,逾期实施依法强制拆除。等等。
    三、绍兴历史街区的管理
    历史街区保护修缮好了以后,怎样进行有效的管理,确实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一项比较难的工作。通过几年的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必须做到依法管理、制度管理、有情管理和社区共建,只有这样,历史街区的管理才能走入规范化的轨道。
    1、成立管理机构。2001年3月,在实施历史街区保护试点过程中,我们成立了绍兴市历史街区保护管理办公室,当时作为临设机构,2001年8月,市编制办正式发文,作为实施历史街区保护管理的相似正科级的事业单位。2003年8月,根据市领导的有关意见,为进一步做精古城,做好绍兴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更名为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明确其职能为实施绍兴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修缮、改造、管理和开发建设,定编16人。
    2、实行依法管理。我们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主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2001年9月,我们制订了《绍兴历史街区保护管理实施办法》,比较细地制定了历史街区管理的有关原则要求和措施,并成立了绍兴历史街区监察管理大队。
    3、实施制度管理。制度是保证,历史街区的管理也同样需要有效的制度。在具体的管理中,我们制订了街区风貌管理的有关规定,街区违章建筑查处的有关制度,历史街区居民入住须知,历史街区消防安全责任制,沿街店面招牌广告规范化制作有关规定等等,配合交警部门对仓桥直街、书圣故里、鲁迅故里等历史街区的主要道路进出口实施24小时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4、有情管理。历史街区内居住的老百姓素质不一,上了年纪的占极大部分,管理的难度相对新建的小区比较大,特别是居住在临河临街的一些居民倾倒污水乱倒垃圾的现象时有发生,对这部分人我们通过晓之以理,以情感人,多与他们谈心的方法,使他们逐步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习惯对街区环境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5、实行社区共建。社区是街区居民的直接管理部门,我们在历史街区管理过程中,充分认识到社区这一居民自治组织的重要作用,对有些问题和困难,我们通过社区做工作,寻求社区的支持帮助,同时,我们也给予社区一定的服务。共建机制的建立,进一步促进了街区管理工作向更好纵深的方向延深。
  绍兴的名城保护工作尤其是历史街区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我们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尚比较欠缺,还有许多不足,我们诚请光临这次会议的各位专家和同行给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使我们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少走弯路,少留遗憾,以进一步促进绍兴的名城保护和历史街区保护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附件三:相关风景旅游区概况
    一、锡惠公园
    锡惠公园是集清幽的山林秀色、众多的文物古迹和舒适的休闲游乐于一体的综合体大型园林。它地处无锡城郊,南临古运河,背倚惠山,占地687亩。
    园内峰叠峦秀,翠拔蓝天。锡山、惠山隔映山湖相望。作为无锡城市标志的龙光宝塔巍然耸立在锡山之巅,湖光塔影,相映生辉。园因山得名,山为园增色。园内亭台倚山,楼阁临水,古木参天。峰回路转,游人如置身画中;移步换景,山水间变化无穷。全园环境清幽,景色秀丽,林泉之胜,莫过于此,且遍布历代文化遗存纪念性建筑。其中有开凿于唐大历年间的“天下第二泉”、有建于明代的江南名园寄畅园,有春秋战国时期春申君黄歇饮马处春申涧等国家、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
    数千年灿烂文化之精华,悠久历史可上溯到新石器时代。二泉映月、春申飞瀑、山色溪光、胜地名泉;锡惠公园一直被誉为无锡的“天然博物馆”。近年来,锡惠公园加快建设步伐,改善投资规模,不断发掘文化内涵,充实游览内容,本着“保护、利用、开发”的建设方针,先后建成了动物园、杜鹃园、龙光塔、儿童乐园、大型音乐喷泉和锡山森林滑道等景点和游乐项目,使古老园林焕发了青春。
    2006年6月12日新修编完成的无锡市锡惠景区规划已获市政府批准。该规划明确,锡惠景区是插入市区的绿肺,将建成以自然野趣为主的城市生态绿地、市民登山和健身的城市公共绿地和体现浓郁无锡地方文化特色的露天历史博物馆。
    锡惠景区规划的范围为惠钱路、钱荣路、大池路、惠河路(局部改道)、运河西路、吟苑路、锡惠路所围合的用地,总面积达12.11平方公里。景区主要分为三大片区,即钱荣路东侧观光果林区,惠钱路南侧公园及高级住宅区和森林游览区,同时划定了石门、九龙脊、东大池、青山湾、惠山古镇、锡山和桃乐等7个景群。其中,东大池(小桃源)景群位于景区南侧,以健身休闲和野营度假等为主题。惠山古镇景群规划为旅游步行区。桃乐景群位于钱荣路东侧山麓,主要种植果树等经济林。计划近期启动的桃乐景群,南、中、北有层次地建设茶庄、果林、景观林,有茶道表演等休闲活动,也有野营等适合学生的活动。而作为一个重要的景观节点,锡惠文化广场计划“扩容”,向西扩至双塔寺,向南扩至现少年宫。

    二、梅园
    梅园,建于1912年,是我国著名的民族工商业者荣宗敬、荣德生所建。他们在锦绣的太湖之滨,择地于清初徐殿一小桃园故址,以梅花为题建造园林。1906年,荣德生到苏州游览刘园,萌发了要在家乡建造园林的想法,1907年,又去玄墓赏梅,形成了建造梅园的蓝图。1912年,他又同叔父荣吉人和荣鄂生筹划,决定在家乡荣巷西山购地造园。1913年,请土木工程师朱梅春负责建筑设计、施工,委贾茂清负责督造。1914年,建轩屋三间。1915年建楠木亭。1916年,荣德生自书“梅园”二字,镌刻在园门内的一块紫红色石上。又在梅林东建“荷轩”,西建“揖蠡亭”。至此,梅园已初具规模。1917年,在园门东侧洗心泉。1918年,建乐农别墅。1922年,荣德生将梅园扩建至浒山,至1927年,已建成有三条隧道、一个石室的“豁然洞”;山顶建有“敦厚堂”和高尔夫球场。1923年建“宗敬别墅”和“太湖饭店”。1930年建塔。至此,梅园大体建成,占地81亩。1934年,又在浒山和横山之间购地,赠与开源寺并捐资建筑之。1955年,荣德生之子荣毅仁将梅园,包括横山土地献给国家,约150亩。
    风景区现有三大主要景区:以梅文化为主题的梅花景区。有洗心泉、天心台、念劬塔、诵豳堂、读书处等众多的"荣氏"人文古迹;又有集天下古梅与奇石于一体,结合中式园林建筑的古梅奇石圃。内有中国唯一的梅文化博物馆、岁寒草堂、冷艳亭等建筑,徜徉其间,可以了解梅花的科普知识,领略博大精深的梅文化,感受梅花人格化的精神。
园林博览园集自然与风格各异的园林景观为一体,布置有风车、吊桥、咖啡屋、教堂等。畅游其间,开阔的大草坪、高大的香樟林、眩目的球宿根花卉、浅滩倒影,无不体现出浓郁的异国风情。花溪景区引种奇花异卉100多个品种,并建有规模巨大的岩石景观,绿树巨荫与突兀大石相间,流水淙淙其间,倒映着蓝天白云,与群山融为一体。她把中西方环境艺术巧妙结合,敞开大地般的胸怀,吸引无数游子的心。让人享受回归自然的欢畅与快乐,享受山石永恒不变坚定不移地精神,体验人心与山石相通则咳与万物相通的灵感。人在其间,无不感受到设计师的匠心独具。
    梅园的构筑活动分两个阶段。1912—1921年,集中在东山,先后建门头、天心台、揖蠡亭、荷轩(1960年改建为“清芬轩”)、香海轩、乐农别墅、留月村、招鹤亭、小罗浮等,移建诵豳堂(楠木厅),又自清乾隆间大学士于敏中金宅园废址购得太湖石峰立于天心台前, 并凿洗心泉和研泉。 1922 — 1930年 ,  园址扩充至浒山,于该山南坡自东向西,建豁然洞、经畲堂(读书处)、秋丹阁、宗敬别墅、念劬塔等。此时梅园实际建成面积为81亩1934年,又赠地捐款, 由量如和尚在浒山东麓募建开原寺。抗战胜利后,荣氏着手整理梅园,维修建筑、养护花木,园景有所起色。聘荣氏企业申新三厂(今无锡市国棉一厂) 土木工程师戴念慈(建国后曾任国家建设部副部长)作园景调整规划,拟辟十景, 绘《渲染图》。旋因1946年,荣德生在上海被绑票,作罢。 建国后,1955年,荣毅仁先生根据他父亲的遗愿,将梅园除“乐农别墅”外捐献给国家。此后经过多次修整,保存完好。
    1960年后,梅园向东拓展至横山形成占地达860余亩的现范围。至二十世纪末,梅园拓展区内建成横山、花溪、古梅奇石圃等三大景区。其中,1986年在拓展区内所建“梅园碑廊”,其镶嵌的古碑,移自留月村内的藏碑,这些碑刻足荣德生先生在1916年从山东碑估手中购得的。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恢复了大批梅园原有匾联。九十年代对原有建筑作全面维修;并辟梅林小径345米,便于游人观赏。期间,1994年1月24日,荣氏梅园以“梅园”名称公布为无锡市文物保护单位,市政府核定了保护范围,据实测为87亩,略大于原范围;其周围则为建设控制地带。1995年,国家邮电部发行《太湖•梅园香雪》邮票,即以荣氏梅园为题材,使这“太湖”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梅梁湖景区的主景点“梅园”,具有更强的凝聚力和辐射力。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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