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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稳妥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时间:2010-01-07 21:50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巡视员武涌

                                              ■武涌

 

    尽管我们面临的资源环境压力很大,能源需求的增长趋势很明显,但我国有一个得天独厚的条件,那就是可再生资源十分丰富。
  近日,共有21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38个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通过审批。为科学稳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财政部改进以往的支持方式,从抓单个项目示范到抓区域整体推进,统筹兼顾城市和农村。推进模式的转变对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影响如何?《中国能源报》记者就此专访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巡视员武涌。
  循序渐进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中国能源报:当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总体情况如何?
  武涌: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每年城乡新增建筑面积在18—20亿平方米左右。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以及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可以预见,今后15至20年,我国建筑用能的比例将急剧上升,并将超过工业用能。那么,用哪种能源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合理建筑用能需求?尽管我们面临的资源环境压力很大,能源需求的增长趋势很明显,但我国有一个得天独厚的条件,那就是可再生资源十分丰富。因此,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是一个战略性举措,这是一个大的趋势。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的联合推动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呈现加速发展的良好局面,应用面积迅速增加。据统计,2008年底,各地太阳能光热应用建筑面积约10.3亿平方米,地源热泵应用建筑面积达1亿平方米,分别比2007年增长31%和25%,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趋势逐步显现。
  中国能源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财政部在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采取的主要策略是什么?
  武涌:此前,由于我国没有在建筑领域进行规模化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应用,缺乏大规模推广经验和既定的模式,因此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障碍,比如相关技术标准不完善、经济激励政策不健全、能力建设跟不上、施工运行管理监督不到位等,这些障碍不是一步就可以跨越的,需要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所以从实施的战略来说,我们采取既积极又稳妥的“三步走”战略,即从项目示范,到城市示范,再到全面推广。从低端应用到一体化、集成应用,从单个项目到区域规模化应用,从实践中摸索和总结经验。否则,盲目一哄而上会造成有些项目的运行成本很高,有些项目的能效比很低。
  此外,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是一个新兴行业,具有特殊性。它的产业体系完善不是直接扶持产业发展,而是需要通过引导和刺激需求端的消费,运用市场化的机制促进企业参与和投入,从而拉动产业或企业的发展。“三步走”的战略也是考虑到产业支撑能力,如果一步到位,要用什么样的产业来支撑?正是循序渐进的过程中,中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业才会逐步成长起来,同时又带起许多新产业的发展。
  要逐步形成“五大体系”
  中国能源报: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实施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作,能不能请您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武涌:从2006年到2008年,我们在全国开展了371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今年,按照“三步走”战略,我们改进了支持方式,实施“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示范”,将资金切块下达到地方,实现由点到面的转变。单个项目示范是一种情况,区域示范又是一个情况。首先是当地应具备较好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条件,并对本地区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资源进行评估。通过摸清当地的资源情况,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资源评估,区分哪些地方可以用水源热泵,哪些地方可以用地源热泵,哪些地方可以用太阳能。在此基础上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并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同时,还要求城市逐步建立和完善形成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五大体系”,即法规政策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应用模式体系、技术产品体系、能力形成体系,具体包括用什么样的政策去牵引、去引导、去激励,建立什么样的法律制度去规范;当地建立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形成适合自身情况的应用模式体系、能力体系以及产业支撑体系。当这五大体系建立起来之后就水到渠成,具备向全国推广的条件,有些方式甚至可以强制推广。截止目前,全国已审批通过的“示范城市”21个,农村地区“示范县”38个。
  中国能源报:请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如何确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以后激励政策的走向如何?
  武涌:根据财政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305号)要求,地方把示范城市申报上来后,我们抓住一个关键环节,即组织专家对申请示范的城市进行评比打分,谁的条件更成熟就让谁上。这其中就牵涉到当地可再生资源情况,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情况,地方配套政策情况,能力建设情况,机制创新情况,还包括北方采暖地区的城市供热计量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我们确定的基本思路是中央财政拨付的资金应当在往下推进的过程中不断地得到放大,创新方式、机制、体制,鼓励地方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一种经济激励方式。同时,也要求省级政府出台相应政策,使有关体系建设达到要求。这不仅把示范城市做起来了,也把省带动起来了,从模式上进一步放大了政策效应,总结这些城市的经验后可以更快地在全国推广。
  在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的激励政策方面,以后走向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要形成普惠政策,不管是示范项目还是非示范项目,只要是应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就应当享受相应的政策。二是直接激励需求端,谁购买和使用应用可再生能源的房子,谁就应当直接受惠。而不像现在示范项目这样激励开发商。三是激励力度要不断变化,根据技术进步、成熟程度等因素,激励力度要有一个由强到弱的变化,起初政策的力度应该大一点,鼓励早用、快用等。随着技术进步,市场认知度的提高,要逐步让市场机制发生作用,政策逐步弱化。四是奖惩并举,鼓励和推广的技术的应用应当受到奖励,强制要求使用而不用的就要给予惩罚。
  体系设计已完善但仍有困难
  中国能源报:目前全国这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工作的推进情况如何?是否遇到困难?
  武涌:为了更好地保证示范项目质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设计了一套完整的体系:先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当地建设、财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财政厅和建设厅根据相关要求初审后上报,两部委对全国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完之后再进行现场核查,项目评上后进行公示,公示通过了先拨付50%的资金到地方财政。但是,这笔钱也不是直接给开发商,只有在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施工图专项设计审查制度组织专家审查施工图纸是否按照申报时的方案进行设计之后,才能把第一笔钱拨付给开发商。项目完成后由开发商申请,经过检测机构的现场检测,地方财政、建设部门组织验收评估后,再拨付剩余资金。
  尽管设计了一套完整的体系,但有些示范项目的施工进度、技术方案还是出现了问题。比如有些项目存在土地、资金等问题,有些项目存在技术变更等问题,要全部协调好确实有些难度。同时,中央和地方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的“五大体系”还未完全形成,很多政策不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单方面就可以形成的,尤其是还未形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长效机制,需要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去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后上报国务院。
  此外,由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是一个新的领域,良莠不齐的情况不可避免,难以识别哪些开发商是好的,哪些是差的。由于信息不对称,老百姓更是难以分辨。如何解决这种信息不对称问题,就涉及很多方面,如怎样实现更有效的监管、建立什么样的市场规则以及政府的执行能力等。另外还有一些技术问题,比如长江流域的建筑用能特点、趋势、结构等。由于之前缺乏相应的统计指标体系和渠道,在短时间内难以弄清楚。这也提示我们今后要更加注意科学的评价方法,注意科学的推进手段。

 

  (责任编辑:玮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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