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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城市规划相关法规 五环内禁增建设用地

时间:2016-06-18 18:57来源:观点地产网 作者:为之
    6月17日北京媒体消息,日前北京市召开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而《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将在2016年年底完成。
    据悉,5月24日至25日,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市发改委副主任杨旭辉介绍,《意见》在总体要求中,鲜明提出做好新时期首都城市工作,要坚持“三个突出”,推动“三个转变”。
    其中“三个突出”一是突出聚焦,二是突出改革,三是突出获得感。而“三个转变”,则是从推动城市工作向更加突出管理服务转变,推动城市规划建设向更加注重减量提质转变,推动城市治理方式向更加强调共治共管转变。
    据记者了解,北京日报披露的《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中提到,做好新时期首都城市工作要突出聚焦,在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治理“大城市病”、集中力量打造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等重大任务上取得新进展,全面做好2022年冬奥会筹备工作。
   《意见》还提到,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战略目标出发,突出国际一流、文化传承、破解难题、改革创新等重点问题,强化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明确到2030年城市发展的基本框架,并远景展望到2050年。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型首都圈,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推动形成中国经济发展新的支撑带。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的法定程序,坚持开门编制规划,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2016年完成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另外,要编制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减量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规模缩减到2800平方公里以内,平原区开发强度控制在45%以内。建立新增建设用地供应与减量腾退用地挂钩机制,按照减量化的拆建比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允许集中建设区与周边地区跨区域统筹实施。采取便捷实用的供地政策,鼓励原土地使用者自主或合作减量开发自有存量用地。完善“先供先摊”工作机制,推进有条件的土地储备在施项目剩余用地减量供应。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将违法建设清理整治成效与土地收益管理、土地供应指标相挂钩,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
   《意见》中还提出,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
    一是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大力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围绕重点功能区及周边合理布局一批租赁住房,支持住房租赁连锁经营机构发展,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房源向社会出租。大力促进二手房市场发展,规范交易环节,简化手续办理,逐步增加存量住宅市场交易比重。优化新增住房供应,细化公共租赁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商品住房的供应政策与结构,实现基本住房有保障、中端需求有支持、高端市场有调控的目标。
    二是加大政策性住房保障。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通过向符合条件家庭发放货币补贴等方式,鼓励保障家庭承租市场房源解决住房困难。优化政策性住房布局,轨道交通沿线、站点周边及上盖开发原则上要优先满足政策性住房用地需求,鼓励国有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开发自住型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力争到2020年再筹集政策性住房20万套。
    安置房方面,要求优先在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房山区等选取若干交通便利、功能完善的成规模土地,集中规划建设疏解人口的安置房小区。鼓励核心区输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到安置房建设区,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全额支持核心区安置房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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