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5日电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13年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合作倡议。3年多来,“一带一路”建设进展顺利,成果丰硕,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欢迎和高度评价。2017年5月14日至15日,中国在北京主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这是各方共商、共建“一带一路”,共享互利合作成果的国际盛会,也是加强国际合作,对接彼此发展战略的重要合作平台。高峰论坛期间及前夕,各国政府、地方、企业等达成一系列合作共识、重要举措及务实成果,中方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些成果进行了梳理和汇总,形成高峰论坛成果清单。清单主要涵盖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5大类,共76大项、270多项具体成果。
一、推进战略对接,密切政策沟通
(一)中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签署政府间“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包括蒙古国、巴基斯坦、尼泊尔、克罗地亚、黑山、波黑、阿尔巴尼亚、东帝汶、新加坡、缅甸、马来西亚。
(二)中国政府与有关国际组织签署“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包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世界卫生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刑警组织。
(三)中国政府与匈牙利政府签署关于共同编制中匈合作规划纲要的谅解备忘录,与老挝、柬埔寨政府签署共建“一带一路”政府间双边合作规划。
(四)中国政府部门与有关国际组织签署“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包括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世界经济论坛、国际道路运输联盟、国际贸易中心、国际电信联盟、国际民航组织、联合国文明联盟、国际发展法律组织、世界气象组织、国际海事组织。
(五)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希腊经济发展部签署《中希重点领域2017-2019年合作计划》。
(六)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捷克工业和贸易部签署关于共同协调推进“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合作规划及项目实施的谅解备忘录。
(七)中国财政部与相关国家财政部共同核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
(八)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共建“一带一路”:理念、实践与中国的贡献》、《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愿景与行动》、《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等文件。
(九)“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将定期举办,并成立论坛咨询委员会、论坛联络办公室等。
(十)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立“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正式开通“一带一路”官方网站,发布海上丝路贸易指数。
二、深化项目合作,促进设施联通
(一)中国政府与乌兹别克斯坦、土耳其、白俄罗斯政府签署国际运输及战略对接协定。
(二)中国政府与泰国政府签署政府间和平利用核能协定。
(三)中国政府与马来西亚政府签署水资源领域谅解备忘录。
(四)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巴基斯坦规划发展和改革部签署关于中巴经济走廊项下开展巴基斯坦1号铁路干线升级改造和新建哈维连陆港项目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国国家铁路局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铁道部签署关于实施巴基斯坦1号铁路干线升级改造和哈维连陆港项目建设的框架协议。
(五)中国商务部与柬埔寨公共工程与运输部签署关于加强基础设施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六)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阿富汗通信和信息技术部签署《信息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
(七)中国交通运输部与柬埔寨、巴基斯坦、缅甸等国有关部门签署“一带一路”交通运输领域合作文件。
(八)中国水利部与波兰环境部签署水资源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九)中国国家能源局与瑞士环境、交通、能源和电信部瑞士联邦能源办公室签署能源合作路线图,与巴基斯坦水电部签署关于巴沙项目及巴基斯坦北部水电规划研究路线图的谅解备忘录和关于中巴经济走廊能源项目清单调整的协议。
(十)中国国家海洋局与柬埔寨环境部签署关于建立中柬联合海洋观测站的议定书。
(十一)中国铁路总公司与有关国家铁路公司签署《中国、白俄罗斯、德国、哈萨克斯坦、蒙古国、波兰、俄罗斯铁路关于深化中欧班列合作协议》。
(十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印度尼西亚-中国高铁有限公司签署雅万高铁项目融资协议,与斯里兰卡、巴基斯坦、老挝、埃及等国有关机构签署港口、电力、工业园区等领域基础设施融资合作协议。
(十三)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塞尔维亚财政部签署匈塞铁路贝尔格莱德至旧帕佐瓦段贷款协议,与柬埔寨经济财政部、埃塞俄比亚财政部、哈萨克斯坦国家公路公司签署公路项目贷款协议,与越南财政部签署轻轨项目贷款协议,与塞尔维亚电信公司签署电信项目贷款协议,与蒙古国财政部签署桥梁项目贷款协议,与缅甸仰光机场公司签署机场扩改建项目贷款协议,与肯尼亚财政部签署内陆集装箱港堆场项目贷款协议。
(十四)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与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阿拉伯国家联盟、非洲联盟、海湾合作委员会互联电网管理局签署能源领域合作备忘录。
三、扩大产业投资,实现贸易畅通
(一)中国政府与巴基斯坦、越南、柬埔寨、老挝、菲律宾、印度尼西亚、乌兹别克斯坦、白俄罗斯、蒙古国、肯尼亚、埃塞俄比亚、斐济、孟加拉国、斯里兰卡、缅甸、马尔代夫、阿塞拜疆、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富汗、阿尔巴尼亚、伊拉克、巴勒斯坦、黎巴嫩、波黑、黑山、叙利亚、塔吉克斯坦、尼泊尔、塞尔维亚等30个国家政府签署经贸合作协议。
(二)中国政府与格鲁吉亚政府签署中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文件。
(三)中国政府与斯里兰卡政府签署关于促进投资与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四)中国政府与阿富汗政府签署关于海关事务的合作与互助协定。
(五)中国商务部与60多个国家相关部门及国际组织共同发布推进“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合作倡议。
(六)中国商务部与摩尔多瓦经济部签署关于结束中国-摩尔多瓦自贸协定联合可研的谅解备忘录,与蒙古国对外关系部签署关于启动中国-蒙古国自由贸易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谅解备忘录。
(七)中国商务部与尼泊尔工业部签署关于建设中尼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谅解备忘录,与缅甸商务部签署关于建设中缅边境经济合作区的谅解备忘录。
(八)中国商务部与斯里兰卡发展战略与国际贸易部签署投资与经济技术合作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与蒙古国对外关系部签署关于加强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谅解备忘录,与吉尔吉斯斯坦经济部签署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合作规划,与捷克工贸部、匈牙利外交与对外经济部签署关于中小企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与越南工业贸易部签署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九)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吉尔吉斯斯坦经济部签署关于共同推动产能与投资合作重点项目的谅解备忘录,与阿联酋经济部签署关于加强产能与投资合作的框架协议。
(十)中国农业部与塞尔维亚农业与环境保护部签署关于制定农业经贸投资行动计划的备忘录,与阿根廷农业产业部签署农业合作战略行动计划,与智利农业部签署关于提升农业合作水平的五年规划(2017年-2021年),与埃及农业和土地改良部签署农业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十一)中国海关总署与哈萨克斯坦、荷兰、波兰等国海关部门签署海关合作文件,深化沿线海关“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合作。
(十二)中国海关总署与国际道路运输联盟签署促进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及实施《国际公路运输公约》的合作文件。
(十三)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蒙古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挪威、爱尔兰、塞尔维亚、荷兰、阿根廷、智利、坦桑尼亚等国相关部门签署检验检疫合作协议,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乌克兰和阿塞拜疆相关部门签署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技术基础领域合作协议,与俄罗斯、白俄罗斯、塞尔维亚、蒙古国、柬埔寨、马来西亚、哈萨克斯坦、埃塞俄比亚、希腊、瑞士、土耳其等国有关部门签署《关于加强标准合作,助推“一带一路”建设联合倡议》。
(十四)中国进出口银行与白俄罗斯、柬埔寨、埃塞俄比亚、老挝、肯尼亚、蒙古国、巴基斯坦财政部门签署工业园、输变电、风电、水坝、卫星、液压器厂等项目贷款协议,与埃及、孟加拉国、乌兹别克斯坦、沙特有关企业签署电网升级改造、燃煤电站、煤矿改造、轮胎厂等项目贷款协议,与菲律宾首都银行及信托公司签署融资授信额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十五)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哈萨克斯坦、阿塞拜疆、印尼、马来西亚等国有关机构签署化工、冶金、石化等领域产能合作融资合作协议。
(十六)中国将从2018年起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四、加强金融合作,促进资金融通
(一)丝路基金新增资金1000亿元人民币。
(二)中国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海外基金业务,规模初步预计约3000亿元人民币,为“一带一路”提供资金支持。
(三)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设立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总规模1000亿元人民币,首期100亿元人民币,推动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开发合作。
(四)中国财政部与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世界银行集团6家多边开发机构签署关于加强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相关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五)中国财政部联合多边开发银行将设立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
(六)中哈产能合作基金投入实际运作,签署支持中国电信企业参与“数字哈萨克斯坦2020”规划合作框架协议。
(七)丝路基金与上海合作组织银联体同意签署关于伙伴关系基础的备忘录。丝路基金与乌兹别克斯坦国家对外经济银行签署合作协议。
(八)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设立“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专项贷款(1000亿元等值人民币)、“一带一路”产能合作专项贷款(1000亿元等值人民币)、“一带一路”金融合作专项贷款(500亿元等值人民币)。
(九)中国进出口银行设立“一带一路”专项贷款额度(1000亿元等值人民币)、“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专项贷款额度(300亿元等值人民币)。
(十)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法国国家投资银行共同投资中国-法国中小企业基金(二期),并签署《股权认购协议》;与意大利存贷款公司签署《设立中意联合投资基金谅解备忘录》;与伊朗商业银行、埃及银行、匈牙利开发银行、菲律宾首都银行、土耳其农业银行、奥地利奥合国际银行、柬埔寨加华银行、马来西亚马来亚银行开展融资、债券承销等领域务实合作。
(十一)中国进出口银行与马来西亚进出口银行、泰国进出口银行等“亚洲进出口银行论坛”成员机构签署授信额度框架协议,开展转贷款、贸易融资等领域务实合作。
(十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同白俄罗斯、塞尔维亚、波兰、斯里兰卡、埃及等国同业机构签署合作协议,与埃及投资和国际合作部、老挝财政部、柬埔寨财政部、印尼投资协调委员会、波兰投资贸易局、肯尼亚财政部、伊朗中央银行、伊朗财政与经济事务部等有关国家政府部门及沙特阿拉伯发展基金、土耳其实业银行、土耳其担保银行、巴基斯坦联合银行等有关国家金融机构签署框架合作协议。
(十三)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合作建立基金组织-中国能力建设中心,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培训。
(十四)中国进出口银行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签署关于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持续工业发展有关合作的联合声明。
(十五)亚洲金融合作协会正式成立。
(十六)中国工商银行与巴基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奥地利等国家主要银行共同发起“一带一路”银行合作行动计划,建立“一带一路”银行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
五、增强民生投入,深化民心相通
(一)中国政府将加大对沿线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力度,未来3年总体援助规模不少于600亿元人民币。
(二)中国政府将向沿线发展中国家提供20亿元人民币紧急粮食援助。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增资10亿美元,用于发起中国-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合作倡议,支持在沿线国家实施100个“幸福家园”、100个“爱心助困”、100个“康复助医”等项目。向有关国际组织提供10亿美元,共同推动落实一批惠及沿线国家的国际合作项目,包括向沿线国家提供100个食品、帐篷、活动板房等难民援助项目,设立难民奖学金,为500名青少年难民提供受教育机会,资助100名难民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区域赛事活动。
(三)中国政府与黎巴嫩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黎巴嫩共和国政府文化协定2017-2020年执行计划》,与突尼斯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突尼斯共和国政府关于互设文化中心的协定》,与土耳其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土耳其共和国政府关于互设文化中心的协定》。
(四)中国政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签署《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谅解备忘录(2017-2020年)》。
(五)中国政府与波兰政府签署政府间旅游合作协议。
(六)中国政府倡议启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实施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合作、技术转移等四项行动。
(七)中国政府与世界粮食计划署、联合国国际移民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难民署、世界卫生组织、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国际民航组织、联合国人口基金会、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国际贸易中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签署援助协议。
(八)中国教育部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波黑、爱沙尼亚、老挝等国教育部门签署教育领域合作文件,与塞浦路斯签署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协议,与沿线国家建立音乐教育联盟。
(九)中国科技部与蒙古国教育文化科学体育部签署关于共同实施中蒙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的谅解备忘录,与蒙古国教育文化科学体育部签署关于在蒙古国建立科技园区和创新基础设施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与匈牙利国家研发与创新署签署关于联合资助中匈科研合作项目的谅解备忘录。
(十)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建设“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发布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的倡议。
(十一)中国财政部将设立“一带一路”财经发展研究中心。
(十二)中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捷克、挪威等国卫生部签署卫生领域合作文件。
(十三)中国国家旅游局与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旅游发展委员会签署旅游合作协议,与智利经济、发展与旅游部签署旅游合作备忘录,与柬埔寨旅游部签署旅游合作备忘录实施方案。
(十四)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土耳其广播电视最高委员会、沙特阿拉伯视听管理总局签署合作文件。中国中央电视台与有关国家主流媒体成立“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
(十五)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柬埔寨新闻部、文莱首相府新闻局、阿联酋国家媒体委员会、巴勒斯坦新闻部、阿尔巴尼亚部长会议传媒和公民关系局签署媒体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
(十六)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柬埔寨外交与国际合作部、文莱外交与贸易部政策与战略研究所、以色列外交部、巴勒斯坦外交部、阿尔巴尼亚外交部签署智库合作促进计划谅解备忘录。
(十七)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将举办“一带一路”专项双多边交流培训,设立“一带一路”专项奖学金。
(十八)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联合80多家中国民间组织启动《中国社会组织推动“一带一路”民心相通行动计划(2017-2020)》,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和150多家中外民间组织共同成立“丝路沿线民间组织合作网络”。“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启动“增进‘一带一路’民心相通国际智库合作项目”。
(十九)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签署关于共建“一带一路”等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丝路国际智库网络50多家国际成员和伙伴与中方共同发布《丝路国际智库网络北京共同行动宣言》。
(二十)中国国际城市发展联盟与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城市和地方政府组织亚太区签署合作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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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暨投资促进行动纲要(征求意见稿)
一、活动宗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竭力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四个全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型城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等国家战略部署,扩大国际产能合作,积极推动全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努力塑造国家、城市和企业软实力,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国家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的伟大目标。
欢迎国内外“一带一路”主要节点城市、各产业园区、特色小镇、广大工商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投资机构和创业者,踊跃参与“一带一路”城市区域经济、人文科教、企业投资等多元、多领域、多层次交流合作与平台开发建设,共享经济全球化和亚欧非大陆经济一体化融合所带来的商机与繁荣。
二、目标任务
“一带一路”建设是国家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新经济全球一体化的里程碑。通过坚持秉持亲诚惠容,以“五通”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目标,积极利用我国“十三五”黄金发展机遇期,打破投资与贸易壁垒,积极反对逆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治理,创新多元合作模式与合作平台,积极推进 “一带一路”沿线节点城市和企业间多领域多层次互利共赢务实的区域经济合作,通过建构国际城际合作集约化长效沟通、协同双创孵化机制系统工程,竭力推动“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暨投资促进行动”、“一带一路特色小城镇、产业园区、文旅目的地示范工程”,联合建设“一带一路”城市投资贸易与区域经济合作平台,巡回举办“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论坛暨主题峰会,联合开展《“一带一路”双创投资考察百城行》、《中国城市双创推进工程暨中国双创大学计划》、《中国书院计划暨中华国学教育工程》、《中国通用航空文化旅游产业化项目战略合作纲要》等,竭力提升“一带一路”城市区域经济合作和人文科技教育交流水平,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三、活动主题
创新城市多边合作机制,搭建一带一路投资平台
四、时间计划
2017-2032在全球战略合作伙伴城市全面展开。
五、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外交部、商务部、住建部、国家旅游局、国家体育总局、经济日报社等国家有关部门进行政策指导,并邀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科院、中国社科院、中央党校等国家智库和全国工商联、共青团中央、妇联、中国对外友协等群团组织协同参与。
邀请联合国、欧盟、非盟、独联体、欧佩克、上合组织、亚投行、丝绸之路基金等多边国际合作组织协同参与。
(二)指导委员会
设名誉主任、主任各1名(拟邀请由原国家级领导人担任),执行主任1名(拟邀请由正部级领导担任),副主任5名(副部),常务委员(副部级、司局级和国际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委员若干(聘请国内外区域经济、产业金融、科教文卫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等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学者担任)。
(三)发起主办
“一带一路”城市合作理事会
新全球化智库(北京)总部
国家发改委中国科技投资理事会
住建部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杂志社
新华社中国图片社文化旅游杂志
全球特色小镇联盟(北京)总部
(四)战略合作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管理》
中国市长协会
中国投资协会
全联城市基础设施商会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
中国文化旅游与新型城镇化研究院
中央电视台央视微电影频道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图片中心
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科技成果转化工委会
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互联网金融研究会
国家旅游局第一旅游网
中国海外控股集团
中国CFO联盟
中国书院联盟
中国低碳科技产业联盟
中国通用航空(救援)产业联盟
中国企业家投融资俱乐部
北大国经智库
清华大学新经济研究中心
(更多战略合作单位暂略)
(五)支持媒体
人民日报社、经济日报社、新华社、中新社、科技日报社、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日报、中华工商时报等中央媒体;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中国经济网、经济网、新浪网、网易、百度、搜狐、腾讯等知名网络媒体。
(六)城市理事会
一带一路城市合作理事会由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观察员单位和城市合伙人(个人)组成,下设城市治理、产业园区、区域经济合作、国际合作、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治理、低碳城市、创业创新、国际法务等各专业委员会;属于自愿参与,平等交流,互助自律的公益交流平台。
(七)工商理事会
一带一路城市合作工商理事会由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观察员单位和城市合伙人(个人)组成,下设1)投融资服务新城镇化与特色小镇委员会、2)通用航空与交通物流委员会、3)生态与海绵城市建设委员会、4)智慧城市与智能制造委员会、5)双创基地与科技园区委员会、6)国学文创与旅游产业委员会、7)国际法律与财税事务委员会、8)产业金融与投资管理委员会、9)城市经济治理现代化委员会、10)信息通讯智能机器人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属于自愿参与,平等交流,互助自律的公益交流平台。
(八)科教文体卫理事会
一带一路城市合作科教文体理事会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观察员单位和城市合伙人(个人)组成,下设科技创新、教育创新、健康医疗、文化艺术、体育运动等各专业委员会;属于自愿参与,平等交流,互助自律的公益交流平台。
(九)执行机构
一带一路城市合作理事会常设机构是新全球化智库,智库专家委员会下设若干产业发展研究院、城市发展研究院、国际商学院、企业创新研究院、文化艺术与传播研究院等,智库执行部门设论坛会议中心、项目管理中心、投融资中心 、战略管理中心等执行机构,并拟与各战略合作伙伴城市、行业组织和工商企业,联建城市总部基地、示范小镇、示范产业园区、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等。
(十)活动支持:
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战略合作伙伴城市
全球特色小镇(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经互联(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京师智库(北京)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中晟华创(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乾泉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规划网
六、新全球化智库
(1)目标宗旨
积极寻求解决世界和区域经济面临的突出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探索在“新全球化”视野下的“一带一路”建设和自由贸易的新路径、新模式,积极架构区域经济全球价值链、供应链战略合作平台,助推企业赢得在未来新经济中的话语权和未来产业链分工中的更多市场份额,携手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竭力推动更有活力、更加包容、更加可持续的经济全球化进程,竭力打造创新引领、政府倚重、社会信任、国际知名的高端科技智库。
(2)主要任务
在国家有关部委支持下,经济日报社经济·新全球化智库以推动“一带一路”城市治理现代化为核心,认真总结中外城市治理的历史经验,借鉴全球发达国家的城市治理理念、理论与发展模式,开展新全球化环境下的城市治理理论与方法、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顶层结构、城市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特色的系统研究;系统开展“一带一路”城市治理能力与绩效评价,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与智慧城市建设,新型城镇化与特色小镇建设发展规划咨询、联建,战略新型产业与特色经济园区开发,政府重大工程项目规划与重大改革创新措施的可行性论证等专业化服务等;开展新型全球化条件下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以期推动“一带一路”城市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效率化、系统化的现代化目标。
(3)战略咨询
积极开展新全球化下城市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评价和治理指数理论研究,积极开展“一带一路”城市金融投资服务体系、智慧城市信息化体系、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生态环境服务体系、创业创新和信用信誉评价体系建构和战略研究咨询,积极开展“一带一路”城市经济和人文治理大数据与案例研究,积极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新型城镇化与特色小镇规划、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技术方向、产业政策制定、城市公共文化布局、人居民宿和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积极开展相关项目的联合开发建设、专家论证、评估评价等。
(4)双创规划
接受“一带一路”中外政府、城市、智库、企业集团和有关机构委托,帮助沿线国家和城市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布局、政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通过与各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企业家组织合作,联合开展《中国城市创业创新工程暨中国双创大学计划》、,围绕国家和城市治理、国有企业改革、民营经济发展、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对策、创业创新、产业孵化、企业孵化、项目孵化、招商引资、投资合作、人才开发、商务交流等企业发展热点问题,开展企业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专项课题研究、联建智库或双创孵化平台等高端咨询。
(5)组织形式
科技经济社会文教发展研究、课题合作、主题论坛、有奖征文、专家巡讲、价值评估、信用评价、试点示范、联建示范基地、联建“新全球化商学院”、投资洽谈、展览展示、高端人才培训等。
(6)专家团队
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商务部、工信部、农业部等有关部委,国家智库、社会团体、行业管理部门、中央级媒体、中外知名高校和智库、国际商协会、企业家组织、“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各发起主办单位、战略合作伙伴单位推荐专家和城市合伙人组成。
(具体名单暂略,待索)
七、研究课题
(代有奖征文、论坛、学术研讨会议题)
第一、“新全球化”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
1、“新全球化”特征与“新经济”发展趋势
2、“新全球化”、自由贸易与市场创新
3、“新全球化”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4、“新全球化”与“一带一路”区域经济合作
5、“新全球化”城市治理现代化
6、“新全球化”特色小镇发展战略
7、“新全球化”新型城镇化战略
8、“新全球化”智能化城市发展战略
9、“新全球化”生态文明与低碳经济战略
第二、“新经济”与“新经济+”战略议题
10、“新经济+”与产业转型升级战略
11、“新经济+”与人才教育开发战略
12、“新经济+”与企业转型和价值创新
13、“新经济+”与中国企业国际化战略
14、“新经济+”与知识创新和资本运营战略
15、“新经济+”与企业商业模式创新战略
16、“新经济+”与金融创新和企业投融资战略
17、“新经济+”与公司治理结构变革和能力建构
18、“新经济+”与组织创新和企业核心竞争力重塑
八、投资促进行动
“计划”拟与主要战略合作伙伴城市、企业,协同开展国际投资促进行动,联合举办各类投资考察、论坛会议、展览展销等投资贸易和人文科教交流活动,多渠道、多领域、多层次、跨地域来搭建“一带一路”城市合作桥梁纽带。
(一) 拟重点开展的主题活动计划
1、“一带一路”国学双创导师百城行
2、“一带一路”城市创业创新高峰会
3、“一带一路”文化旅游产业高峰论坛
4、“一带一路”城市建设与PPP投资研讨会
5、“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媒体采风活动
6、“一带一路”城市高峰会
7、“一带一路”城市博览会
8、“一带一路”国际城市电影艺术节
9、“一带一路”国际摄影大赛暨图片艺术巡展
10、新全球化高峰论坛
(二)重点领域战略合作规划
1、一带一路城市合作示范基地、示范项目、示范企业、示范产品、试点服务
2、一带一路特色小城镇、产业园区、文旅目的地示范工程
3、中国城市双创推进工程暨中国双创大学计划
4、中国书院计划暨中华国学教育工程
5、中国通用航空文化旅游产业战略合作纲要
6、一带一路低碳与智能科技产业战略合作纲要
7、新经济全球化”与“新经济+”推进行动
(以上各详细后附)
(三)“一带一路”城市治理体系平台建设与综合评价
1、一带一路城市区域开发与投资环境评价
2、一带一路城市商业信用体系建设与评价
3、一带一路城市公共治理与低碳信用体系建设与评价
4、一带一路城市生态治理与低碳信用体系建设与评价
5、一带一路城市公司治理与低碳信用体系建设与评价
6、一带一路城市最具商业投资价值企业、项目评价
(四)“一带一路”中小微企业市值管理与投融资推介
1、一带一路中小微企业市值管理模型与应用
2、一带一路中小微企业市值管理平台搭建
3、一带一路中小微企业市值管理评估体系
4、一带一路中小微企业市值管理评价办法
5、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投融资推介活动
九、联系方式
一带一路城市合作理事会/新全球化智库
秘书处:北京市颐和园路1号北京大学资源宾馆1624、1630室
秘书长:乾 泉
召集人:宋金泰(发改委)、华敬友(住建部)、杜宝义(国家行政学院)、胡健宏(经济日报)、罗永生(中国网)
联络人:樊效、董承孝、汪志民、毕明荣
战略合作:18911166578、18911189318、13801007396
电子邮件:522638684@qq.com、18911166578@163.com
业务电话:010-52409816、58393759、68536896
(转自《人民网》、《新华网》、 《央视网》、《中国网》、《凤凰网》、《北青网》和《中国日报网》等http://bj.people.com.cn/n2/2017/0509/c233086-30158098.html)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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