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在构建与完善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中,青岛正实现由国家经济中心城市向成熟型国家经济中心城市的伟大历史跨越,站在建设美丽中国标杆城市的新起点上,确定了到2016年建成山东省生态城市、为2017年创建国家生态市打好基础的发展战略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转化成建设生态市的具体行动,是青岛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所进行的重大部署,是造福全体市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宜居幸福国际城市的时代工程,是为千千万万莅青游客营造宜居宜游美好环境的伟大创造。 一、建设生态城市要以根治污染为中心 在构建与完善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中,区域要处于一个非常有力的竞争位置,其核心内容之一是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城市需要遵循 “生态至上”的发展规律,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青岛要完全实现由国家经济中心城市向成熟型国家经济中心城市的伟大跨越,极其需要建立具有本土特色经济社会的生态文明发展模式。“建设美丽中国”的理论核心是打造生态环境文化和建设文化生态环境;其实践内容是以根治污染为中心,使城市拥有清新空气、清洁水源、舒适环境、宜人气候、和谐社会、文化之根、心灵家园。用建设美丽中国伟大理论指导城市发展生态文明的首要选择,就是要建成生态市。 建成生态市,需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中,以建成生态市为抓手,不断优化城市生态环境,使青岛成为美丽中国的标杆城市。建设生态市,要建立生态GDP核算体系,即在传统GDP核算的基础上减去环境退化价值和资源消耗价值,再加上生态效益。青岛要借鉴全国在深圳等7个城市进行碳交易试点的正反两方面经验,认真解决企业参与积极性不足、碳种类标准不统一、数据不完备等问题;完善碳交易新政,严处弄虚作假。要确保任何形式的开发利用都要在山清水秀、保护生态的前提下进行,使经济社会在资源的永续利用中实现良性发展,不断提高生态市建设水平。 建设生态市,实现天蓝,就是要根治大气污染和保护好天空生态环境。青岛常年拥有清新空气和宜人气候,历来为世界所公认。面向建设生态市的更高要求,城市要以系统协调和宜居、宜游为原则,重在体现人文关怀,关注环保投入实际效果,满足居民和游客对气候环境的需求;以分类引导为抓手,重在因地制宜,客观看待城市整体发展的各个小地域气候适应的差异性,特别是要抓住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城市要坚决贯彻国家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严控城市细颗粒物浓度,且做到下降最大化。同时,按照要求,建立根治大气污染应急治理体系。 建设生态市,实现水清,就是要在城市行政全域构造一幅天蓝蓝、水清清的美丽画卷,要按照分类指导、源头治理的要求,确保饮用水高标、优质,确保污水排泄畅通,废水利用达到世界水平。 建设生态市,实现山绿,就是要充分尊重青岛依山而建、山海城为一体的地貌地形特点,实现城市全域绿色发展。城市要实现山绿,需要以原生态空间环境保护、建设空间环境保护、生产居住空间环境保护为主体,提高城市山与绿地系统生物多样性和生物群落的稳定性;管理好基本生态控制线,强化修复和保育自然生态环境,切实保护森林植被、水源和生态湿地;提升山与绿地系统游憩功能和景观 (美化)功能,获取山与绿地系统最大的生态服务功能。同时在全市建设若干个不同规模的“原始森林”,坚决杜绝山体、岩壁用化学染料涂抹而显现绿色的做法,真正打造一个完全实现了生态保护的绿色青岛。 建设生态市,实现路洁,就是要不断提高城市交通线路、大街小巷、路人行道、旅游专线等的治理水平。要最大限度制止占路、占道摆摊经营;要坚决用法律法规,依法根治某些小区域、某些路段非法占路、占道摆摊经营、乱停乱放乱扔的屡治不果等问题,不断提高生态市建设水平。 建设生态市,实现居净(静),就是要使市民的居住环境最大限度地保持干净和安静。这样,需要在建设生态市的实践中,大张旗鼓地宣传建设美丽小区,要采取有力措施持久开展社会主义爱国卫生活动;要通过法律法规治理施工、汽车等产生的噪音问题,真正实现居净(静),才能使市民拥有和谐家园。 二、建设生态市要强化生态环境文化的建设 生态环境文化是21世纪世界性的新文化运动,是人类思想领域的深刻变革,是对传统工业文明的反思和超越,是在更高层次上对自然法则的尊重。区域在生产力布局中,强化生态环境文化的建设,要始终坚持将区域建设成为宜居宜游的幸福品质之地,维系生态运行安全,保障生态恢复功能,源源不断为市民提供宜居环境的自然要素,给城市的自然环境留下更多的修复空间,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要始终坚持植树造林、节能减排、污染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等,坚定地搞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使区域任何形式的开发利用都要在山清水秀、保护生态的前提下进行,以对各种资源产生巨大的吸引力,创造新的生产力;要始终坚持区域在资源的永续利用中实现良性发展,实现由“环境换取增长”向“环境优化增长”转变,真正变发展蓝图为美好现实;要始终坚持区域发展全过程依托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在产业发展中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强化城市生态环境文化的建设,要以保护“古香古色”为前提,科学有序地开发“城中村”,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保留下时代精神与历史文化血脉相承的空间;尊重自然形成的优美山水环境,杜绝破坏城市与山、水环境的有机联系,切忌在城市建设中出现随意改变原有地形地貌的做法;城市规划建筑要尊重广大人民的意愿,政绩和经济利益必须要让位于城市的传统、文化、特色,突出特色,不能随意抄袭、模仿和简单复制;不能千篇一律,缺乏文化意识、缺乏民族特色、缺乏人文特色、缺乏美学观念,避免造成满目“水泥森林”的现象;要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设轻管理、重表象轻内涵、重人治轻法治的问题。 强化城市生态环境文化的建设,要在城市建设中有规划地将城区新旧分治。对旧城既强调有机更新,也强调尊重历史,按照原真性、整体性、持续性原则进行复兴,形成新的特色。城市个性特色是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城市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以当时所达到的文明手段,利用自然、改造自然所创造的有别于其他城市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外在表现形式,它是城市充满个性的性格特征,也是作为审美对象的城市的审美特征,因而还是城市识别性的重要成分。 强化城市生态环境文化的建设,从城市总体空间布局到局部地段建筑的群体设计和重要建筑的单体设计,不仅要科学合理,而且要注意艺术水平,要深入了解城市自然景观资源,详细研究城市历史风貌。塑造城市景观,要植根于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土壤,善于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创造的先进思想,洋为中用,不能照搬照抄。从历史文化角度看,城市景观应展现城市的历史文脉和地方特色。要正确处理城市现代化景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景观之间的矛盾,将有限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作为现代化城市中的时间和空间坐标,展现城市景观的历史文脉与地方特色。 三、建设生态市要不断创造优良的文化生态环境 建设生态市,极其需要创造城市优良的文化生态环境,要全方位不断提高保护文脉的能力,保护好城市特色、历史文脉和积淀的丰富人文信息,坚决杜绝过度追求经济利益的做法。城市要通过创新区域共享成果的调整保护原则,保护好山、水、城、田、海的整体城市格局;形成本土特色与国际风貌、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世界文化名城;建立整体城市风貌格局—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层次综合保护体系,真正保护和利用好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中国源远流长的农耕文化是孕育中华文明的母体和基础,中国人无论身处何方,乡土是立身之本,是中华文明接续的重要传承空间载体;乡情是中华各民族共享的文明生存与发展的情感土壤;思乡恋土的乡音会引发割舍不断的乡愁,良好的乡风与乡土、乡情、乡音、乡愁共同成为中华民族的文化之根和心灵家园。
城市创造优良的文化生态环境,要在完善规划设计体系中,通过强化城市肌理,不断激活城市活力,对域际空间进行精雕细刻。城市肌理是完善规划设计体系的重要概念,因为城市肌理既是一种物理性构成,能够把城市形态、交通技术和设计方法等密切结合起来,又是一种网络化关联系统,能够把城市空间结构、社会结构、行政结构、产业结构等链接起来,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化解影响环境的行为。构建与完善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空间新格局,要按照五位一体的总要求,完善相适应的域际规划设计体系,统筹区域功能发展设计规划,以人为本,营造高质量的人居环境;统筹规划整个区域的山体、湿地、森林、江河湖水系,构筑生态隔离带、绿道绿廊和通风走廊等;统筹土地利用设计规划,强化土地混合利用,提高土地空间效益,实现土地内生活力;统筹空间形态布局设计规划,强化空间的安全性、舒适性、方便性,实现人—区域—自然环境和谐共生;统筹综合立体交通设计规划,强化多种功能融合与各类空间要素关联,实现地上地下空中一体化设计的立体大交通格局;统筹环境景观设计规划,强化空间秩序管理,提炼文化遗传基因,形成审美感与辨识度合一的区域或城市色彩,突出城市整体空间形象,彰显城市空间特色与美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