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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有5542万农户拿到了林权证

时间:2010-04-15 17:58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农民日报讯(记者 梅隆)日前,记者从国家林业局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场会”上获悉,目前,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84个地市、2100个县和2.65万个乡镇有序展开林改各项工作。福建、江西、辽宁等10个省区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

  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完成林改确权面积17.7亿亩,占全国集体林地面积27.37亿亩的64.7%;全国已发放林权证5954万本,发证面积14亿亩、占全国集体林地面积的51.2%,有5542万农户拿到了林权证,农民真正成了集体林地经营的主体。

  据介绍,当前正在全面推进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四大成效。一是农民经营林业的热情高涨,造林面积大幅度增加。二是农民的财产、就业岗位和收入明显增加。集体林地林木分到农户,使农民获得了一笔家产,为2.7亿农村人口提供了就业岗位和创业平台。三是资金等生产要素加快向农村流动和林业聚集。

  目前,全国林权抵押贷款额达到221.4亿元,森林保险面积2.7亿亩、保额1141.7亿元,全国流转林地8458万亩,金额达316亿元。四是和谐林改让农村基层政权得到巩固。

  但在当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程中,各种问题和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历史遗留问题亟待解决。一是林权纠纷问题仍较突出,主要是“三过”问题,即流转面积过大、价格过低、时间过长情况较多。二是一些地方政策执行有偏差,林改质量有待提高。在承包期方面,中央规定是70年,有的以一个轮伐期确定承包期限,有的以文件规定承包期为30~70年,有的将期限缩短到18年。有的地方在执行承包到户政策中存在大户承包、以股代改、以卖代改等问题。三是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滞后。现行林木采伐管理机制不适应改革新形势,林权流转和交易机制不够完善,抵押贷款还比较困难,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明显滞后等。四是林改工作经费和资金缺口较大,一些地方形成负债搞林改。公益林地补偿标准偏低,难以调动农民管护公益林的积极性。

  为此,国家林业局要求,各地要认真梳理林权流转历史遗留问题,分门别类,逐个解决。要完善林权保护管理政策,建立健全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规范林权登记发证行为。要着力解决好历史遗留的“三过”等问题,既要尊重历史,又要兼顾现实,采取多种利益调整的办法加以解决,以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好事办好办实。

  (责任编辑:玮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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