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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城镇化合作的空间有多大

时间:2017-05-12 15:11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范毅

    自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可和广泛参与,已有近70个国家积极响应参与“一带一路”合作。“一带一路”沿线是当今世界上最具活力和增长潜力的区域,集聚了全球62.3%的人口,创造了全球31.1%的经济产出。虽然“一带一路”国家人均GDP水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但保持了更为快速的发展势头,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年均经济增长速度达6.28%,比2.76%的世界平均水平高出一倍多。因此,寻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合作空间,对拉动世界经济整体复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一带一路”沿线绝大多数国家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推动城镇化合作具有共同基础和内在需求,亟需将城镇化纳入合作重点。

  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镇化发展的主要特点

  我们利用世界银行数据,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镇化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发现当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镇化发展具有以下三方面主要特点。

  1、城镇化发展总体水平不高,但城镇人口总量大。2015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镇化总体为47.5%,比世界平均水平低6.4个百分点。与经济发展相比,“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镇化发展相对滞后,2015年“一带一路”人均GDP要高于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但城镇化发展却低了3.2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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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镇总人口达21.73亿,占世界城镇人口总量的55.1%。根据联合国预测数据,到2050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镇总人口将达33.96亿,未来35年城市人口增长将超过12亿,年均增长接近3500万人,其中蕴含着巨大的市场需求。

  2、城镇化增长快,正处于发展人口红利期。2015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镇化增长了0.61个百分点,比世界平均水平高0.15个百分点。如图1所示,自1973年以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镇化发展速度都要快于世界平均速度,且差距在不断扩大,1973年相差0.02个百分点,2012年最大扩大到0.1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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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大多数发达国家人口年龄结构老化不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正处于劳动年龄人口比重高的人口发展红利期,为城镇化和经济发展都提供了良好机遇。如表2所示,2015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为31.13亿,占世界同年龄阶段人口的6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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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国家间存在较大差异,大多国家仍处于快速城镇化阶段。如表3所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城镇化发展存在较大差异,既有城镇化水平非常高的国家和地区,比如新加坡、卡塔尔等城镇化率接近100%,也有城镇化率不足20%的国家,例如尼泊尔等。但总体来看,有60%的国家城镇化水平集中在30%~70%的区间,人口总量达“一带一路”的87.5%。按照美国经济地理学家诺瑟姆的研究,城镇化在30%~70%区间是快速发展阶段,而在30%~50%区间是加速发展阶段,处于加速发展阶段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口总量占比达45.5%,接近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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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推进“一带一路”城镇化合作的主要内容和支撑条件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镇化总体发展水平还不高,大多数国家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推进城镇化合作既是增进各国人民福祉的内在要求,也蕴含着巨大的市场空间。

  1、“一带一路”社会发展水平低,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人的生存状况是城镇化发展的本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医疗卫生设施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千人医院床位数比世界平均水平少0.41张,没有获得改善卫生设施的人口比重比世界平均水平高14.77个百分点。据最新数据,“一带一路”沿线有18个国家的婴儿死亡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有14个国家的营养不良发生率超过世界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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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一带一路”基础设施覆盖率不高,改善需求空间大。当前“一带一路”沿线仍有3亿左右的人口没有获得改善的饮用水源,每百人的互联网用户数仅为38.66户,比世界平均水平低5.34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铁路总里程48.03万公里,人均密度1.05公里/万人,比世界少0.39公里/万人;机场数占全球的14%,却承载了超过全球37%的航空客运量和货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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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推进“一带一路”城镇化合作外部条件逐步优化。当前随着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镇化发展和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是产业经贸合作园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人口从农业部门向城市非农部门转移就业创造条件,根据商务部数据,截至2016年底,中国企业已在“一带一路”沿线20多个国家建立了56个经贸合作区,累计投资超过185亿美元。经贸合作区和产业集聚合作园区的建设促进了人口向城市非农部门转移,加快了区域城镇化进程与合作步伐。

  二是依托经济走廊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范围日益广泛。目前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经签署了130多项涉及铁路、公路、海运、航空和邮政的双边和区域运输协定。中国与相关国家开通了356条国际道路客货运输线路,“中欧班列”开行39条,到达10个国家15个城市,海上运输服务已覆盖“一带一路”沿线所有国家。海陆空全方位、多层次交通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交流合作提供了重要支撑和良好基础。

  三、推动“一带一路”城镇化合作的战略构想

  把城镇化作为“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切入点,既符合当前各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也是务实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有力措施。一是推进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合作能够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利益,符合各国经济增长目标的“最大公约数”,参与主体多、面临阻力小。二是各类城市可以成为落实国家层面战略合作内容的执行主体,通过城市间合作可以带动企业间、机构间和个人间的合作交流,务实推动“一带一路”国家间合作深入发展。当前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将城镇化合作纳入“带一路”倡议实施重点,尽快召开“一带一路”城镇化合作高峰论坛,研讨交流“一带一路”城镇化合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明确城镇化合作的方向。

  2、着力共同打造“一带一路”倡议节点城市,围绕着经济走廊建设、中欧班列开行,尽快确定战略节点城市(不局限于中国),作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和商品、货币、人口融通的平台。要用战略眼光和长远眼光,看待节点城市打造问题,不局限于一时和一地。

  3、加强城市领域合作。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渠道,优化城市发展外部条件。以境外产业合作园区建设为手段,夯实城市发展产业基础。强化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的合作,改善城市居民的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城市间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实现合作共赢。

  4、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城市的人文历史纽带。“一带一路”具有悠久的文化内涵,要不断深入地挖掘沿线国家城市文化基因,寻找各国城市文明演进的共通之处,拉近中国与沿线国家和沿线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融合,为“一带一路”城镇化合作提供文化支撑。

  5、打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镇化交流合作平台。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镇化交流合作的长效机制,围绕城镇化合作重点领域制定合作战略。打造城市、咨询机构、智库、媒体等多方参与的城镇化交流平台,提供信息平台,务实推动城镇化合作深入发展。
    作者范毅为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政策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王笳旭为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
 


    相关报道

    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暨投资促进行动纲要(征求意见稿)

  一、活动宗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竭力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四个全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型城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等国家战略部署,扩大国际产能合作,积极推动全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努力塑造国家、城市和企业软实力,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国家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的伟大目标。
  欢迎国内外“一带一路”主要节点城市、各产业园区、特色小镇、广大工商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投资机构和创业者,踊跃参与“一带一路”城市区域经济、人文科教、企业投资等多元、多领域、多层次交流合作与平台开发建设,共享经济全球化和亚欧非大陆经济一体化融合所带来的商机与繁荣。
  二、目标任务
  “一带一路”建设是国家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新经济全球一体化的里程碑。通过坚持秉持亲诚惠容,以“五通”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目标,积极利用我国“十三五”黄金发展机遇期,打破投资与贸易壁垒,积极反对逆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治理,创新多元合作模式与合作平台,积极推进 “一带一路”沿线节点城市和企业间多领域多层次互利共赢务实的区域经济合作,通过建构国际城际合作集约化长效沟通、协同双创孵化机制系统工程,竭力推动“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暨投资促进行动”、“一带一路特色小城镇、产业园区、文旅目的地示范工程”,联合建设“一带一路”城市投资贸易与区域经济合作平台,巡回举办“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论坛暨主题峰会,联合开展《“一带一路”双创投资考察百城行》、《中国城市双创推进工程暨中国双创大学计划》、《中国书院计划暨中华国学教育工程》、《中国通用航空文化旅游产业化项目战略合作纲要》等,竭力提升“一带一路”城市区域经济合作和人文科技教育交流水平,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三、活动主题
  创新城市多边合作机制,搭建一带一路投资平台
  四、时间计划
  2017-2032在全球战略合作伙伴城市全面展开。
  五、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外交部、商务部、住建部、国家旅游局、国家体育总局、经济日报社等国家有关部门进行政策指导,并邀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科院、中国社科院、中央党校等国家智库和全国工商联、共青团中央、妇联、中国对外友协等群团组织协同参与。
  邀请联合国、欧盟、非盟、独联体、欧佩克、上合组织、亚投行、丝绸之路基金等多边国际合作组织协同参与。
  (二)指导委员会
  设名誉主任、主任各1名(拟邀请由原国家级领导人担任),执行主任1名(拟邀请由正部级领导担任),副主任5名(副部),常务委员(副部级、司局级和国际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委员若干(聘请国内外区域经济、产业金融、科教文卫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等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学者担任)。
  (三)发起主办
  “一带一路”城市合作理事会
  新全球化智库(北京)总部
  国家发改委中国科技投资理事会
  住建部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杂志社
  新华社中国图片社文化旅游杂志
  全球特色小镇联盟(北京)总部
  (四)战略合作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管理》
  中国市长协会
  中国投资协会
  全联城市基础设施商会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
  中国文化旅游与新型城镇化研究院
  中央电视台央视微电影频道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图片中心
  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科技成果转化工委会
  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互联网金融研究会
  国家旅游局第一旅游网
  中国海外控股集团
  中国CFO联盟
  中国书院联盟
  中国低碳科技产业联盟
  中国通用航空(救援)产业联盟
  中国企业家投融资俱乐部
  北大国经智库
  清华大学新经济研究中心
  (更多战略合作单位暂略)
  (五)支持媒体
  人民日报社、经济日报社、新华社、中新社、科技日报社、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日报、中华工商时报等中央媒体;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中国经济网、经济网、新浪网、网易、百度、搜狐、腾讯等知名网络媒体。
  (六)城市理事会
  一带一路城市合作理事会由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观察员单位和城市合伙人(个人)组成,下设城市治理、产业园区、区域经济合作、国际合作、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治理、低碳城市、创业创新、国际法务等各专业委员会;属于自愿参与,平等交流,互助自律的公益交流平台。
  (七)工商理事会
  一带一路城市合作工商理事会由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观察员单位和城市合伙人(个人)组成,下设1)投融资服务新城镇化与特色小镇委员会、2)通用航空与交通物流委员会、3)生态与海绵城市建设委员会、4)智慧城市与智能制造委员会、5)双创基地与科技园区委员会、6)国学文创与旅游产业委员会、7)国际法律与财税事务委员会、8)产业金融与投资管理委员会、9)城市经济治理现代化委员会、10)信息通讯智能机器人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属于自愿参与,平等交流,互助自律的公益交流平台。
  (八)科教文体卫理事会
  一带一路城市合作科教文体理事会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观察员单位和城市合伙人(个人)组成,下设科技创新、教育创新、健康医疗、文化艺术、体育运动等各专业委员会;属于自愿参与,平等交流,互助自律的公益交流平台。
  (九)执行机构
  一带一路城市合作理事会常设机构是新全球化智库,智库专家委员会下设若干产业发展研究院、城市发展研究院、国际商学院、企业创新研究院、文化艺术与传播研究院等,智库执行部门设论坛会议中心、项目管理中心、投融资中心 、战略管理中心等执行机构,并拟与各战略合作伙伴城市、行业组织和工商企业,联建城市总部基地、示范小镇、示范产业园区、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等。
  (十)活动支持:
  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战略合作伙伴城市
  全球特色小镇(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经互联(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京师智库(北京)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中晟华创(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乾泉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规划网
  六、新全球化智库
  (1)目标宗旨
  积极寻求解决世界和区域经济面临的突出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探索在“新全球化”视野下的“一带一路”建设和自由贸易的新路径、新模式,积极架构区域经济全球价值链、供应链战略合作平台,助推企业赢得在未来新经济中的话语权和未来产业链分工中的更多市场份额,携手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竭力推动更有活力、更加包容、更加可持续的经济全球化进程,竭力打造创新引领、政府倚重、社会信任、国际知名的高端科技智库。
  (2)主要任务
  在国家有关部委支持下,经济日报社经济·新全球化智库以推动“一带一路”城市治理现代化为核心,认真总结中外城市治理的历史经验,借鉴全球发达国家的城市治理理念、理论与发展模式,开展新全球化环境下的城市治理理论与方法、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顶层结构、城市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特色的系统研究;系统开展“一带一路”城市治理能力与绩效评价,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与智慧城市建设,新型城镇化与特色小镇建设发展规划咨询、联建,战略新型产业与特色经济园区开发,政府重大工程项目规划与重大改革创新措施的可行性论证等专业化服务等;开展新型全球化条件下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以期推动“一带一路”城市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效率化、系统化的现代化目标。
  (3)战略咨询
  积极开展新全球化下城市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评价和治理指数理论研究,积极开展“一带一路”城市金融投资服务体系、智慧城市信息化体系、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生态环境服务体系、创业创新和信用信誉评价体系建构和战略研究咨询,积极开展“一带一路”城市经济和人文治理大数据与案例研究,积极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新型城镇化与特色小镇规划、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技术方向、产业政策制定、城市公共文化布局、人居民宿和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积极开展相关项目的联合开发建设、专家论证、评估评价等。
  (4)双创规划
  接受“一带一路”中外政府、城市、智库、企业集团和有关机构委托,帮助沿线国家和城市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布局、政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通过与各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企业家组织合作,联合开展《中国城市创业创新工程暨中国双创大学计划》、,围绕国家和城市治理、国有企业改革、民营经济发展、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对策、创业创新、产业孵化、企业孵化、项目孵化、招商引资、投资合作、人才开发、商务交流等企业发展热点问题,开展企业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专项课题研究、联建智库或双创孵化平台等高端咨询。
  (5)组织形式
  科技经济社会文教发展研究、课题合作、主题论坛、有奖征文、专家巡讲、价值评估、信用评价、试点示范、联建示范基地、联建“新全球化商学院”、投资洽谈、展览展示、高端人才培训等。
  (6)专家团队
  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商务部、工信部、农业部等有关部委,国家智库、社会团体、行业管理部门、中央级媒体、中外知名高校和智库、国际商协会、企业家组织、“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各发起主办单位、战略合作伙伴单位推荐专家和城市合伙人组成。
  (具体名单暂略,待索)
  七、研究课题
  (代有奖征文、论坛、学术研讨会议题)
  第一、“新全球化”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
  1、“新全球化”特征与“新经济”发展趋势
  2、“新全球化”、自由贸易与市场创新
  3、“新全球化”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4、“新全球化”与“一带一路”区域经济合作
  5、“新全球化”城市治理现代化
  6、“新全球化”特色小镇发展战略
  7、“新全球化”新型城镇化战略
  8、“新全球化”智能化城市发展战略
  9、“新全球化”生态文明与低碳经济战略
  第二、“新经济”与“新经济+”战略议题
  10、“新经济+”与产业转型升级战略
  11、“新经济+”与人才教育开发战略
  12、“新经济+”与企业转型和价值创新
  13、“新经济+”与中国企业国际化战略
  14、“新经济+”与知识创新和资本运营战略
  15、“新经济+”与企业商业模式创新战略
  16、“新经济+”与金融创新和企业投融资战略
  17、“新经济+”与公司治理结构变革和能力建构
  18、“新经济+”与组织创新和企业核心竞争力重塑
  八、投资促进行动
  “计划”拟与主要战略合作伙伴城市、企业,协同开展国际投资促进行动,联合举办各类投资考察、论坛会议、展览展销等投资贸易和人文科教交流活动,多渠道、多领域、多层次、跨地域来搭建“一带一路”城市合作桥梁纽带。
  (一) 拟重点开展的主题活动计划
  1、“一带一路”国学双创导师百城行
  2、“一带一路”城市创业创新高峰会
  3、“一带一路”文化旅游产业高峰论坛
  4、“一带一路”城市建设与PPP投资研讨会
  5、“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媒体采风活动
  6、“一带一路”城市高峰会
  7、“一带一路”城市博览会
  8、“一带一路”国际城市电影艺术节
  9、“一带一路”国际摄影大赛暨图片艺术巡展
  10、新全球化高峰论坛
  (二)重点领域战略合作规划
  1、一带一路城市合作示范基地、示范项目、示范企业、示范产品、试点服务
  2、一带一路特色小城镇、产业园区、文旅目的地示范工程
  3、中国城市双创推进工程暨中国双创大学计划
  4、中国书院计划暨中华国学教育工程
  5、中国通用航空文化旅游产业战略合作纲要
  6、一带一路低碳与智能科技产业战略合作纲要
  7、新经济全球化”与“新经济+”推进行动
  (以上各详细后附)
  (三)“一带一路”城市治理体系平台建设与综合评价
  1、一带一路城市区域开发与投资环境评价
  2、一带一路城市商业信用体系建设与评价
  3、一带一路城市公共治理与低碳信用体系建设与评价
  4、一带一路城市生态治理与低碳信用体系建设与评价
  5、一带一路城市公司治理与低碳信用体系建设与评价
  6、一带一路城市最具商业投资价值企业、项目评价
  (四)“一带一路”中小微企业市值管理与投融资推介
  1、一带一路中小微企业市值管理模型与应用
  2、一带一路中小微企业市值管理平台搭建
  3、一带一路中小微企业市值管理评估体系
  4、一带一路中小微企业市值管理评价办法
  5、一带一路城市合作计划投融资推介活动
    九、联系方式
    一带一路城市合作理事会/新全球化智库
    秘书处:北京市颐和园路1号北京大学资源宾馆1624、1630室
    秘书长:乾  泉
    召集人:宋金泰(发改委)、华敬友(住建部)、杜宝义(国家行政学院)、胡健宏(经济日报)、罗永生(中国网)
    联络人:樊效、董承孝、汪志民、毕明荣
    战略合作:18911166578、18911189318、13801007396
    电子邮件:522638684@qq.com18911166578@163.com
    业务电话:010-52409816、58393759、68536896
   (转自《人民网》、《 新华网》、 《央视网》、《中国网》、《凤凰网》、《北青网》和《中国日报网》等http://bj.people.com.cn/n2/2017/0509/c233086-30158098.html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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