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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立法”是“依法治市”首要工作

时间:2014-11-10 07:44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刘晓娜

    商报记者 刘晓娜

    重庆市委四届五次全会闭幕,依法治市成为焦点。如何推进依法治市,重庆推行依法治市,有何优势?昨日,不少专家给出了自己的观点、见解。

    科学立法是首要工作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办公室副主任何峻卉认为,要贯彻“依法治市”精神,首先就是要做到科学立法,要针对实际问题立法,立下的法律法规要能够切实解决问题,“特别在我国当下的发展形势下,立法要把握大局,要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

   “对立法的质量要进行深入调研。对实施效果要进行有效监督,保证宪法以及各项法律在我市能够有效实施。”她说,这是依法治市的一条保障线。

    法治人才是重庆优势

    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宋玉波认为,西南政法大学在重庆培育出的大量法治人才,是重庆“依法治市”的一个很好条件。

   “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的学生在重庆各个行业工作,他们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相对多的法律知识,能够为我市的法制建设建言献策。”宋玉波说。

    要长期强化法治意识

    重庆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调研员陈彦星告诉记者,他在工作中发现,不少群众在基层自治的过程中,已建立了越来越强的法治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是我国基层自治的依据。

   “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村务公开过程中,如果出现没有依法办事的情况,就会有很多老百姓来找我们告状。”陈彦星说,老百姓主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进行监督,其实就是他们法治意识、民主意识的一种表现。他认为,强化执法人员和公众的法治意识,应该当成一项长期的工作来稳抓不懈。

    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

    重庆市司法局法制处副处长李纲表示,“我们要做好司法行政机关的立法工作”。他举例说,近期就在积极配合市人大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的地方立法调研工作和《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的修订工作。此外,还要办理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统一执法标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做好对监狱戒毒工作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在实际工作中培养大家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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