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暑被秋风送走,9月的吉林一时满眼金黄。 而在金黄的底色上,一幅创新为主题的美图正在这里徐徐展开:加强创新基础条件建设,研究在吉林省布局综合极端条件试验装置;鼓励吉林开展非粮生物质资源高端化利用;支持长春净月高新开发区等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 没错,这就是近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1个方面的新举措中,着墨于吉林的19个要点。 巨变 东北振兴显成效 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标志着东北振兴战略正式实施。 从东北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东北地区发生了巨大变化。2003年到2012年的10年间,东北三省地区生产总值翻了两番多,年均增长12.7%。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年均增速分别为12.8%、13.8%和11.7%,而同期全国平均增速为10.7%。三省GDP都跨过万亿元门槛,辽宁更是连跨万亿、2万亿两道关口,直逼3万亿元大关。 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12年,辽、吉、黑三省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3223、20208、17760元,分别是2003年的3.2、2.9和2.7倍;辽、吉、黑三省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9384、8598和8604元,分别是2003年3.2、3.4和3.4倍。 三省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民营经济比重逐年提高。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传统优势产业不断壮大。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三省工业的比重都超过20%,成为工业领域的重要支柱产业;与此同时,农产品加工业迅猛发展,成为新的重要支柱产业。 减负 新起点的平台先行 十年巨变,却不是止步的理由。 于是,8月的北京,人们再次听到了这个词汇——东北振兴。 然而,新的起点究竟在哪?现在还面临哪些困难和挑战?再次迈步,我们的支点又在哪里?《意见》的发布给了我们最明晰的答案——在于创新,在于产业调整,在于新时代中的抢先布局。 也正如《意见》中所述,开局首先要做的就是以简政放权为突破口,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竞相迸发发展活力。 于是,8月20日,吉林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公告》。省政府同期组织开展了清理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建立权力清单工作。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省政府部门共有行政权力3675项,其中:行政许可299项、行政处罚2513项、行政征收40项、行政强制117项、行政确认112项、行政裁决13项、行政给付12项、行政奖励59项、其他职权502项,各部门普遍具有的共性权力8项。 创新 二次振兴的新驱动 减负之后自然就是发展,而发展的支点就在于创新——这个二次振兴时代的新驱动。 按照《意见》中的表述,要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区域创新体系,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改革试验。打破制约科技与经济结合的体制机制障碍,打通产学研用之间的有效通道,统筹各方面资金并切实提高分配和使用效率。围绕重大技术装备和高端智能装备、新材料、生物等东北地区具有优势和潜力的产业链,以国家重点工程为依托,以骨干企业为主体,以利益为纽带,整合创新资源,组建若干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设立引导东北地区创新链整合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集中实施一批重大创新工程,力争在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在东北地区组织实施一批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示范项目。 完善区域创新政策。研究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试点政策向东北地区推广,鼓励在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股权激励等方面探索试验。研究在东北地区设立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研究利用国家外汇储备资金支持企业并购国外科技型企业的具体办法。研究支持东北地区创新驱动发展的措施。 加强创新基础条件建设。研究在吉林省布局综合极端条件试验装置,支持东北地区建设一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推动大型企业向社会和中小企业开放研发和检验检测设备,研究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在东北地区率先启动创新企业百强试点工作。支持中科院与东北地区加强“院地合作”,建设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继续组织开展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院士专家科技咨询活动。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要对东北地区给予重点支持,对高端装备制造、国防科技等领域予以倾斜…… 2013年,长春产值超过3000万元的创新型“小巨人”企业已达282户,同比增长超过50%。再一次起步,拿到《意见》的有关机构底气十足地预计,今年年底,仅长春市就将新增创新型“小巨人”企业60家。
长白山下、松花江畔,创新的种子正在处处播撒、生根、萌芽、勃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