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资2.7亿元并被当地誉为“边境明珠”的“文化长廊”,缘何会沦为昙花一现的短命工程?刚刚竣工两年的工程为何就表现出如此落伍与不适?当地规划部门的回应一语中的:“短命工程”的焦点,在于县里对城市规划不够前瞻。这其实也道出了许多城市“拆了建、建了拆”的瞎折腾的直接原因。 当然,我们可以把“文化长廊”的短命,归咎于畸形的政绩观、盲目决策、政策多变等等,但缺乏前瞻性、科学性、系统性和严肃性的城市建设规划短板,却是问题的症结所在。比如,城市规划如何立足长远、科学论证,如何将区域性规划融入全局性设计,短期性布局如何与长远性谋划合拍同向等等。最为关键的是,如何确保城市规划的稳定性、严肃性、权威性。 遏制建设工程“短命”,必须首先确保城市规划“长寿”。“城市规划”作为研究城市未来发展、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依据,作为指导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宏伟蓝图,赋予其法治的地位与权威,当属确保其“长寿”的应有之义。比如,中长期的城市规划、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建设、对已纳入规划的工程项目予以变更与拆除,都需经过同级别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的讨论与批准;对擅自更改规划内容、随意拆毁重要已建工程的行为依法问责等等。 只有将城市的规划与建设真正纳入依法治理、违法必究的法治轨道,才能有效约束权力、避免盲目决策。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