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郡县域经济研究所12月10日在京发布了中国《县域经济十年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中的“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与县域科学发展评价”部分,推出了《全国各省市区县域经济平均规模》、《全国县域经济概况》内容,对全国各省市区县域经济平均规模及比重作以比较对比分析。
《报告》指出,全国各省市区县域经济平均规模差异性非常大。2011年,人口规模最大的有89.83万人,最小的有3.82万人,最大的三个省份(直辖市除外,下同)是江苏、安徽、山东;地区生产总值规模最大的是519.15亿元,最小的是7.78亿元,最大的三个省份是江苏、浙江、山东;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规模最大的是40.53亿元,最小的是0.26亿元,最大的三个省份是江苏、浙江、山东。《报告》指出,全国县域地区生产总值达24.14万亿元,占全国GDP的51.04%,占到半壁江山;县域经济占省域经济比例最大的三个省份是西藏、河南、新疆。全国县域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32万亿元,占全国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25.07%;县域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例最大的三个省份是江西、新疆、贵州。 《报告》用全国各省市区县域经济平均规模柱状图和县域经济占省域经济比例表,直观比较排列了全国各省县域经济平均规模及比重。在这一全国各省县域经济平均规模排行榜中,吉林省的地区生产总值平均规模排名,以154.90亿元,超过121.10亿元全国平均规模,位次也较靠前,位列第九位,超过经济大省广东的151.74亿元。吉林省县域经济占省域经济比中排名,以58.63%,超过51.04%的全国平均水平,位次也较靠前,位列第九位,超过东北辽宁省的47.18%、黑龙江省的43.32%。 吉林省的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平均规模及比重排行,处于全国中游水平。吉林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平均规模,以5.99亿元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6.61亿元,排名位列中游第十六位,落后于内蒙古的6.24亿元和海南省的6.36亿元。吉林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以28.18%超过25.07%的全国平均比重,全国排名位列中游第十六位,落后于内蒙古的36.81%,超过东北辽宁省的26.58%、黑龙江省的18.94%。 2011年,吉林省各县(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县域发展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县域地区生产总值实现6465亿元,同步增长14.8%,县域经济总量占全省比重已超过60%以上,对全省经济发展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434亿元,增幅达40.6%,有八个县(市)地方级财政收入突破10亿元大关。 (撰稿:权世荣)
全国各省市区县域经济平均规模比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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