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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百姓参与城市公共交通建设

时间:2012-10-12 14:03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为之

——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10月1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在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会议提出,目前,我国多数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偏低。为从根本上缓解交通拥堵、出行不便、环境污染等矛盾,必须树立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理念,将公共交通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

  会议确定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八项重点任务:强化规划调控,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明确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原则;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将换乘枢纽及步行道、自行车道、公共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纳入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规划;加强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收益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弥补运营亏损;加大政府投入,城市政府要将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拓宽投资渠道,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保障公交路权优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监管;规范公共交通重大决策程序,实行线网规划编制公示制度和运营价格听证制度。

  近年来,虽然我国城市公共交通有了较快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城市尤其是大城市交通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也是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一环。

  此前,国务院和建设部等部门就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先后出台了政策。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国办发〔2005〕46号),《意见》从六个方面对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出了要求;2006年,建设部出台了《国家六部委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建城〔2006〕288号),《意见》从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这两个文件中提出的要求,尽管表述和分类有所不同,但归纳起来,所涉及到的方方面面,此次常务会议提出的八项重点任务中前七项基本能够覆盖。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第八项重点任务:规范公共交通重大决策程序,实行线网规划编制公示制度和运营价格听证制度。

  实行线网规划编制公示制度,在记者的印象中,在国家层面的政策文件中,这是第一次提出。在记者看来,这对今后推进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这项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城市都能做到城市规划公示,但城市规划对普通老百姓而言,专业性更强。而交通线网的规划编制实行公示制度,因为与百姓出行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群众参与的热情高和专业性相对低,会使交通线网规划的编制更加合理、更加以人为本。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是必要前提,但社会力量的参与,对推进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一定会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要按照“方便群众、综合衔接、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快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由轨道交通网络、公共汽车、有轨电车等组成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同时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

  前不久,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三部委曾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对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提出了目标和要求。

  《意见》规定,到2015年,市区人口在1000万以上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到45%以上;其余城市,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不低于50%—70%这一目标。《意见》还规定,今后将把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完善情况列为申报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等奖项的必要条件。

  事实上,预防和治理以交通拥堵、环境污染为重要特征的“城市病”也是我国“十二五”期间的重要任务之一。各地在“十二五”城市建设规划制定工作中,都提出大力发展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绿色交通。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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