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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水平的“大建设”

时间:2009-12-22 18:35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当合肥在城市“硬件”层面进行大建设并带来巨大变化的同时,一场更深刻的、立足于城市管理水平这一“软件”层面的“大建设”也在同步推进——毫无疑问,为对应大建设而展开的各项体制改革,给合肥的城市管理者带来的震动和变革,相比那些具体的建设项目来说,更加波澜壮阔,也更加深入人心。
    事实上,改变旧有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比建200多条道路和90多座立交桥更为艰难。
    正如中共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所说:“思想解放的程度,决定改革的深度、开放的力度、崛起的速度。面对如此紧迫的形势,合肥要实现新一轮发展的大跨越,必须推动新一轮思想的大解放,冲破不合时宜的观念束缚,改变满足现状、因循守旧的状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合肥的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切实做到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
    而合肥市的各项体制改革,诸如,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招投标体制改革、土地交易制度改革、征地拆迁制度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等,正是为解放思想,提高合肥城市管理水平而进行的另一层面的“大建设”。
    作为来自发达城市的管理干部,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武好对合肥的旧有体制感触良多:“就体制而言,合肥落后同级城市至少10年。”他举例说:“北京西城区,早在1998年就把政府部门下的公司剥离了,而合肥直到2006年建投集团成立,才完成这一工作。”
    在旧体制的羁绊下,合肥的城市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很难得到改善。合肥市建委主任张长淮对记者表示,过去,合肥城市建设的9-10个环节都在建委,建委管着大半个合肥市,那种“既要找钱,又要付钱”的管理体制,在实施中有很多弊端。而对于部分官员来说,“排排座,吃果果;没责任,有好处”,当官没有任何压力,吆五喝六,人们削尖脑袋想进来。
    随着合肥大建设的启动,随着为配合大建设而同时推进的各项体制改革逐步深入,那些旧有的僵化停滞、不敢承担责任的状态,正在日趋消亡。
    还以合肥市建委为例,合肥推行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对建委来说实际上是一次分权行动,规划、立项、招标、工程管理、资金拨付、决算审计等分离到了其他不同的部门。但张长淮说,改革后,相对权力虽然小了,责任却更大了。“现在许多干部一天的工作量比过去一个月都大。”他说:“以前是为了当官而当官,当太平官、享受官、舒服官,现在是为了工作而当官,要担当更多责任。”他给记者举了一个建委内部的事例:实行轮岗制后,建委一个原来很有能力的业务处长,自愿要去一个“冷门”(无实权)的岗位。其理由是“害怕”——“热门”岗位虽然权力大,但责任更大,他害怕承担不了,出问题。
    合肥是如何通过各项体制改革,使城市的管理者感到了“害怕”和责任重大?其做法和成效究竟有哪些?我们不妨对这些改革进行逐一扫描。不难看出,正是在这些体制改革的助推之下,才造就了大建设的“合肥速度”和“合肥模式”。
    ——投融资体制改革。为解决“找钱”问题,合肥市委、市政府成立市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并批准成立了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同时,通过资源整合,将原建投公司、交投公司、城投公司合并成“合肥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中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财政性资金,注入优质资产,提高了合肥市的整体融资能力,使合肥市的融资能力从大建设前的每年20亿元一下提高到了200亿元。张长淮说:“这是在投融资体制上的重大突破,提高了合肥市的整体融资能力和资金管理水平以及使用效率。”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体制改革。合肥市率先实行有效最低中标价制度,截至2007年三季度,346个“大建设”项目通过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完成统一招投标,预算金额32.2亿元,实际中标金额24.9亿元,节约资金7.3亿元,节约率22.7%。同时,合肥在招投标制度改革中建立了“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基本架构,设立了统一的招投标中心,撤消全市大小招投标市场,所有建设工程、土地转让、政府采购等,一律统一进场交易。合肥市政府副秘书长、招投标管委会主任唐如祥说:“现在,打招呼批条子的现象没有了,也没用了。”
    ——土地交易制度改革。合肥市在土地收储与交易中,实行统一拆迁、净地拍卖;强化土地管理委员会职能;收储与交易分开等措施,使投资者有了稳定的预期,较好地促进了土地实际价值的合理回归。通过拍卖方式投放市场的土地均价,2005年只有60.49万元/亩,2006年达到103.5万元/亩,而2007年则达到200万元/亩(一环以外)。
    ——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合肥市实行规划、立项、招标、工程管理、资金拨付、决算审计等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六分开”管理体制,加强了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管理,规范了施工中的工程量变更程序,有效保证了工程质量,大大节约了资金。
    ——征地拆迁制度改革。合肥市实行“先拆违、后拆迁”原则和“三榜公示”制度,极大地降低了拆迁成本。在改革以前,拆迁成本占项目总投资成本的36.56%,而现在,合肥的拆迁成本只占项目总投资成本的17.64%。以机制设计理论著称的200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马斯金认为,合肥市“大拆违”的成功主要是因为科学的机制保障。
    ——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方面,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改革,聚集政府性资源。2006年,合肥决定清理撤销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被称为“第二次大拆违”。共对市直364家单位的982个银行账户进行了全面清理,撤销878个账户。另一方面,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优先安排教科文卫体等事业支出的同时,安排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的资金数量明显增加。2006年,市本级拨付市建投集团12.02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占当年市本级财政收入(108.73亿元)的11.05%。2007年,市本级财力安排20.14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占当年市本级财政收入的(141.13亿元)14.27%。
    可以说,合肥大建设的最大效果,首先是成功带动了体制改革。而体制改革的深入,又有力地促进了大建设的顺利进行。
    合肥这场管理层面的“大建设”,用李武好的话说:“它带来观念理念的变化,其价值难以评估。”他表示,虽然工作是玩命干,很累,但有成就感。而合肥市民的综合素质、现代意识,也在这些改革中获得提高。
    据第五届、第六届中国城市竞争力排行榜显示,合肥整体竞争力2005年为第31位,2006年为第29位,2007年则上升至第26位。这种跨越式的前进,或许正是合肥市体制改革成效的真实写照。
 
 
 
  (责任编辑:玮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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