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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规划学会

时间:2010-03-07 14:10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简介
    城市规划领域的全国性学术团体,其业务范围包括:就城市规划问题开展国际国内学术活动,推广先进技术,参与论证、咨询与决策,编辑出版学术刊物、专著、科普读物和其它出版物,开展继续教育,维护城市规划工作者合法权益,表彰奖励先进。
    学会的前身是1956年在北京成立的中国建筑学会城乡规划学术委员会,文革期间中断活动,1978年8月在兰州恢复重建,1986年1月经中国科协批准改称中国城市规划学会,1990年12月在四川什坊召开成立大会,1992年经建设部、民政部批准正式注册。历任理事长分别是王文克、曹洪涛、郑孝燮、吴良镛、周干峙   
    学会下设组织、青年、学术和编辑出版四个工作委员会,区域规划与城市经济、居住区规划、风景环境规划设计、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城市规划新技术应用、小城镇规划、国外城市规划、工程规划、城市生态规划建设、城市设计、城市安全与防灾十一个专业学术委员会。学会办事机构为秘书处,下设编辑部、咨询部和联络部。历任秘书长为安永瑜、周干峙、夏宗玕、石楠。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是我国在国际城市与区域规划师学会的官方代表,是世界银行注册的咨询机构,与主要国家的规划组织签署了双边合作备忘录,有着密切的业务联系。   
    学会会刊是《城市规划》和《China City Planning Review(中国城市规划)》。


    学会领导人分工负责与会议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学会领导人在管理学会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办事效率,经中国城市 规划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出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建立学会领导人分工责任与会议制度。
  一、建立学会领导人分工责任制度。
  1 、每一届学会理事会成立之后,应尽快就学会工作职能在学会领导人中进行分工,保证每一项工作专人分开负责,以利于开展工作。
  2 、学会工作的分工主要在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之间进行,由理事长,副理事长为主,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
  3 、分工的工作包括学会的学术工作,组织工作,咨询工作,外事工作,编辑出版工作,教育培训工作,青年工作,以及各类专业学术委员会工作。
  4 、学会负责人应在本人负责的领域内积极开展工作,尤其做好指导与组织协调龚作,并及时向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报告分管工作的进展情况。
  5 、各二级组织应该主动与分工责任同志加强联系,相互配合,真正承担起自身的职责。
  二、建立秘书长工作会议制度:
  1 、为加强日常工作的协调,须定期召开秘书长工作会议,一般情况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秘书长工作会议,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 、秘书长工作会议主要研究学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检查学会年度工作计划执行的情况,研究必须提交理事会审议的议案,并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3 、秘书长工作会议还可以接受常务理事会授权,在常务理事会休会期间代行有关职能,并在常务理事会会议上做出报告。
  三、 规范常务 理事会会议制度。
  1、 按照学会《章程》规定,学会常务理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为提高效率,在一时无法召开全体常务理事会议时,可以采取召开在京常务理事会议的方式,也可以采用通讯方式就有关议程进行表决。
  2、 为规范管理,通讯方式研究的议程列入常务理事会会议的序列,形成会议决议。
  3、 提交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或讨论的事项须首先经秘书长工作会议研究并提出具体意见。

 
 

周干峙
 

    理事长
    1930年出生于江苏苏州,1952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建筑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曾任建设部副部长、八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九届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现任建设部特邀顾问,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为现行中国城市规划法的主要起草人;曾负责编制西安市总体规划、天津及唐山市地震后恢复重建规划;其主持的深圳市1986年版城市总体规划获得全国优秀城市规划奖;曾著有城市化、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交通、住宅建设、旧城改建、城市房地产以及规划设计改革等方面的论文数十篇。
    曾主持了中国科学院院士咨询课题“中国大城市交通研究”,中国工程院“中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降低地铁造价研究”,并作为专家组组长主持了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承担的“十一五”重大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中“城市发展与城镇化科技问题研究专题报告”的咨询评议;在清华大学每年保持指导1-3名博士研究生。
    
    目前承担着中国科学院院士咨询课题“城市化中的科学问题”,作为主要成员参加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咨询课题“西北水资源开发利用研究”、“东北水资源水土资源配置、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城市化进程中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等,并负责其中子课题研究。

 

 

邹德慈
 


    常务副理事长
    1934年10月出生,1955年毕业于同济大学,教授级高级规划师,现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学术顾问,建设部城乡规划顾问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兼职教授。
    1986-1996年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1991年获英国谢菲尔德大学荣誉博士学位,2003年被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近10多年来发表论文80多篇,其中一部分在国外刊物发表;主持的“温州城市生态环境规划研究”课题获浙江省2000年度优秀城市规划一等奖和2003年度华夏优秀科技二等奖;主编了《城市规划导论》(2002年出版);并出版了研究成果专著《城市设计概论》(2003年出版);1992年起和1994年起分别担任英国《Habitat International》和《Planning Studies》两本杂志的国际编委。
 

 

王静霞
 


    副理事长
    1942年7月出生,毕业于同济大学,注册城市规划师、教授级高级城规划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建设部交通技术工程中心主任、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副理事长、中国交通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全国城市规划科技情报网主任、中国城市交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从事城市规划管理和设计工作40年。近十年来,参加了中国工程院院士课题研究“发展中国大城市交通研究”;组织主持了国家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课题(863课题)“GIS支持下城市交通需求分析软件开发”;主持了国家“九五”科技攻关课题“大城市停车场系统规划技术”,获科技部科技成果二等奖;组织主持了中国工程院咨询项目中心专题“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研究”,其“中国城市地下空间与地下工程技术研究”获建设部华夏建设科学技术二等奖;组织了“北京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示范工程”,参与了“中国城市交通发展战略研究”;近两年主要负责主持国家“十五”科技攻关项目“居住区及其环境的规划设计研究”、国家“十五”科技攻关项目“小城镇科技发展重大项目”的“小城镇规划及其相关技术标准研究”课题以及科技部课题“城市智能公共交通管理系统研究”等。
 

 

 

尹稚
 


    副理事长
    1963年出生。现任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建筑学院城市规划系系主任、博士导师。
    1985年以来参与并主持大量城市规划设计工作。1993-1997年参加吴良镛院士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发达地区城市化进程中建筑环境的保护与发展”(59238150号)的研究,2001年该项目获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发表的“论人居环境科学(学科群)建设的方法论思维”为国内首篇系统论述人居环境科学理论框架建设与实践的方法论文章;1996年7月起参加由英国“建筑与社会住房”基金会资助的“中国江苏省张家港市双山岛生态村规划设计研究”国际合作项目,任中方生态住宅试点建设项目负责人;1996年10月起参加中、美、韩国际合作研究项目“中国及东北亚地区的城市化”研究;任中方案例研究负责人,负责中国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案例研究;1999年主持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核心区中关村西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国际招标中标方案实施方案);2000年主持大广州地区概念性规划、南京市新市区(80km2)概念性规划研究,为国内开展概念性规划研究的发起人之一;北京申奥的初期主持了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场馆区选址论证。
 

 

朱嘉广
 


    副理事长
    1945年11月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一级注册建筑师。现任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总规划师、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规划设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曾从事建筑设计及规划管理工作。近十年主要从事规划设计、研究工作,主持完成的主要项目有: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总体规划、北京市区绿地系统规划(建设部2003年度优秀设计三等奖)、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皇城保护区规划)(建设部2003年度优秀设计一等奖)、北京市亦庄等卫星城总体规划、“北京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中的专题研究报告(2003年)、北京市中轴线城市设计(2002年国际方案征集第一名)、北京奥林匹克公园规划设计(2002年国际方案征集二等奖)。近年在《北京规划建设》、《城市规划》等期刊发表若干关于旧城保护、交通发展方面的论文。
 

 

吴志强
 
 
    副理事长
    1960年8月出生于上海。现任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长、城市发展战略与管理研究院副院长、城市规划与建筑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8-1994年,任职于德国柏林工业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所,完成了多项欧洲各国城市间的比较研究;1994年发表了德文专著《千年纪之交的大都市的全球化》;1994-1996年任德国环柏林城市与建筑研究事务所首席研究员;1996年回国任教;现兼任国内外六本专业期刊的编委,世界规划院校大会国际指导委员会委员(WPSC2006)联席主席,亚洲规划学院联合会(APSA,Asian Planning School Association)主席,全球规划教育联合会网络组织(GPEAN)常务委员会委员、资格审查委员会主席、技术委员会主席、财务委员会副主席,国际大都市基金会(International Metropolis Foundation)常务理事,首届世界规划院校大会(WPSC2001)秘书长。
 

 

张泉
 

    副理事长
    1954年6月出生, 1984年获南京工学院建筑系硕士学位,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现任江苏省建设厅副厅长,江苏省城市规划协会理事长,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省行政管理学院教授。
    多年来一直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和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近年来主持制定了“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主持编制了历年的江苏省城镇发展报告和一系列省级区域性规划,其中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获2001年度全国优秀规划设计一等奖、全国第十届优秀工程设计银质奖,苏锡常都市圈规划、南京都市圈规划、徐州都市圈规划获2003年度全国优秀规划设计一等奖。
    
 

李晓江
 

    副理事长
    1955年12月出生,1982年毕业于同济大学,1984年获城市规划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规划师。现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曾先后参加了唐山、汕头、北京等城市总体规划,广州概念规划,南京、宁波、杭州、哈尔滨等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等项目;主持和参与主持了汕头特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深圳罗湖区口岸改造工程设计(1987年)、综合规划(2000年),“哈尔滨松北地区发展规划”、“珠海城市总体规划”,“北京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等项目;参加了建设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组织的”中国城市交通发展战略研究”,国务院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中德合作交通与环境研究”,广东省、建设部组织的“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研究”等政策研究项目。
    1993年主持投标并执行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中国中等城市交通技术援助与培训,是国内机构首次在世行城市技援领域中标的项目;1996年被世界银行聘为国际咨询专家,赴孟加拉执行达卡城市交通项目;1997年作为访问学者赴香港大学地理系访问讲学;合作主持的珠海城市总体规划获2004年建设部优秀规划设计一等奖、全国工程设计金质奖。
 

陈为邦
 


    副理事长
    1939年11月出生于重庆,1963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建筑系,教授级高级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曾任建设部城市规划局副局长,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建设部体改法规司副司长、司长、建设部总规划师;现任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学会理事,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建设部专家委员会委员(城乡规划委员会和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特邀顾问,天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兼职教授,杭州、温州、东莞、肇庆、临沂、都江堰、牡丹江等城市政府的城市规划顾问。
    直接参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规;曾主持起草我国两次出席联合国人居大会的国家报告;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编写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主编了《城市规划读本》作为国家干部培训教材;主要学术论文近百篇,主要有:《城市探索—陈为邦城市论述》、《奔向21世纪的中国城市》。
    
 

 

周一星
 

    副理事长
    1941年5月生于江苏常州,北京大学城市规划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196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地理专业;1973年开始从事城市环境和城市规划的工作,解决过几个铁路站场的布局选址问题;1978年专注于城市地理的科研和教学;1984-1988年担任IGU城市化工作组常务委员期间,首次向西方介绍中国的城市化研究;1992-1996年任北大城市与环境学系副系主任;1995年以来担任中国地理学会常务理事,现任城市地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主要研究领域有城市化、城市体系、城市体系规划、城市统计、城市发展方针、郊区化、都市连绵区等;发表论文近200篇,其中12篇被SSCI收录;代表性著作有《城市地理学》(1995)、《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研究——以洛阳市为例》(1998)、《北京的郊区化及其对策》(2000)、《中国沿海城镇密集地区空间集聚与扩散研究》(2000)、《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战略研究》(2004);获得过三次教育部科技进步三等奖。
    
    

 

房庆方
 


    副理事长
    1954年6月出生于广东东莞,1982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注册城市规划师。现任广东省建设厅副厅长、广东省城市规划协会执行理事长。
    长期从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着力推动广东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领域的改革和创新。1995年和2003-2004年两次主持和组织“珠江三角洲城镇群规划”编制和实施;1998年率先组织并编写由广东省建设厅发布的“广东省城市规划指引”,现已发布“城市广场规划设计指引”、“区域绿地规划指引”、“环城绿带规划指引”、“村镇规划指引”等六个。
    曾有十数篇有关广东及珠江三角洲城市发展、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论文发表在《城市规划》等国家级重点刊物和省级专业刊物;“珠江三角洲城市群规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获建设部科技进步三等奖、广东省规划设计一等奖和科技进步一等奖,并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并有《广东房地产透视》一书在香港出版。
    
 

 

石楠

 

       秘书长
       1961年5月出生。1982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专业,获学士学位;1988年8月至1989年8月赴加拿大女王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学院进修;2005年获北京大学人文地理学博士,研究生学历。

       职业经历:

       先后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体所、《城市规划》杂志编辑部、厦门分院、学术信息中心任助理规划师、规划师、高级规划师、教授级高级规划师,副主任、主任等职。现任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城市规划》杂志执行主编、《中国城市规划(英文版)》副主编。

 

 

 

 

 

 

 

  (责任编辑:玮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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