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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小城镇 为清远城镇化建设破题

时间:2012-06-05 14:16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张俊

    近日,清远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到2015年全市城市化率达到53%,除清城区城镇化率要达到85%、建成人口规模超70万的大城市外,其他县(市)的城镇化率目标均在40%—50%之间,清新、佛冈、阳山等县城人口约在10万—20万人之间。此外,《意见》指出要培育小城镇,加快中心镇、重点镇、特色小镇的综合开发改造,结合特色产业发展、休闲旅游开发和历史景观保护挖掘,促进大中小城市和镇村的协调发展。

意见规划中,提出了清远县镇发展的总体思路:大小结合,除清城区外,其他县(市)区人口均在10万—20万范围内,并提出“培育小城镇”的城镇化建设全新思路。
“千城一面、千村一面”是近些年进行大规模城市建设、农村建设所带来的通病,城市的高楼、街道是一样的,农村新建的小楼也都是一个样式,没有地域和文化特色,此外,城市发展方向都是朝着“大、高、挤”方向,“城市病”成为住在其中的市民的困扰,农村农户大院紧闭,村民之间交流变少,农村环境卫生自治压力变大,“城市病”有向农村蔓延的趋势。
因此,运用一种全新思维来进行城镇化建设十分必要。目前,清远城镇化率还处在较低水平,去年底清远城市化率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9个百分点,比珠三角低30多个百分点,清远城镇建设蓄势待发。笔者认为,在此时运用“大小结合、培育小城镇”的建设思维统领全市城镇建设十分必要和及时。
首先,这符合清远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根据发展规划,清远北部地区限制开发、南部地区重点开发。这从宏观上决定了,南部清城区将建成大城市,清远北部地区不会建成人口聚集的大城镇,只会朝着小城镇模式发展。
其次,这符合清远自身发展优势的需要。清远定位发展成华南休闲宜居名城,珠三角休闲度假胜地,这需要清远城市、乡镇建筑要有自身特色,空间不拥挤,从游客和居民自身角度看,小城镇的发展方向也是他们期待的。
再次,从城镇发展趋势看,只有特色小城、一镇一景、文化或产业特色小城才会在成千上万个城镇中脱颖而出,欧洲一些特色小镇建筑独一无二、历史风俗完好保存,成为世界旅游胜地,珠三角一些镇也形成了特色的产业集群,成为产业特色镇,因此,清远发展特色城镇也符合城镇化发展的新趋势。
培育小城镇或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怎样才能保持特色、独成一派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注重对文物、风俗的保护。《清远观察》5月30日头版《民国首富豪宅被“围堵”》报道旧城一清代建筑遭遇将被新式建筑吞噬的尴尬境地,这与特色城镇建设理念背道而驰,笔者认为城镇特色建设应从保护城内历史遗产做起,清远南、北部地区应重拾这些历史元素,将其镶嵌在清远城镇化建设之中。
形成绿色、环保、集群化的产业特色。南部重点发展城镇应注重形成自身特色的产业集群,打造产业特色镇,如源潭的陶瓷产业,应朝着创意研发、环保低碳方向转型,着力打造中国绿色陶瓷之都。
注重自身软环境的建设。环境卫生、居民素质是城镇的软环境,一个再具历史特色、再有产业特点的城镇,如果环境脏、乱、差,市民行为不文明,则难以成为特色城镇。因此,在打造特色小城镇时,应配套建立相关机制,着重提高市民素质,让城镇卫生干净有序,才能让特色小镇内外兼修,散发魅力。
   (编辑:赵岩)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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